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9月1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购买了“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181期”产品,产品期限90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2021年12月15日,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15,000万元及相应理财收益1,165,068.50元,收益符合预期。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9月15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进行了定期存款,存款期限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2021年12月16日,公司办理上述定期存款整存整取业务,公司已收回存款本金10,000万元,并取得存款利息775,839.79元,符合预计收益。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股东大会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周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11号公司本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以武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共103名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509,040,5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7158%。
其中:7名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75,853,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65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33,187,0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648%。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万润股份:关于选举杨耀武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08,923,9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116,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1,135,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7%;反对116,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杨耀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万润股份:关于选举郭颖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08,953,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反对87,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1,164,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87,4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郭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的王苏律师、刘洋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1-048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二重)共持有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663,809,4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13%,本次中国二重质押公司股票 40,0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6.0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5%。
2021年12 月16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二重关于部分股权质押的通知。本次质押主要是中国二重为其子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航模锻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航模锻)贷款提供担保。随着万航模锻生产规模不断增长,原材料战略储备需求进一步扩大,为保证生产经营需要,万航模锻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1亿元用于原材料采购,中国二重为其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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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17 日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1-053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乐音响”)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3,674,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协议转让给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资产”),飞乐音响与国盛资产于2021年11月1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19日和2021年11月24日分别披露的《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7)、《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公开征集结果及与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0)、飞乐音响和国盛资产的《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1)。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飞乐音响和国盛资产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飞乐音响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向国盛资产协议转让本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飞乐音响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国盛资产持有公司105,941,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成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7日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URAT1抑制剂(THDBH130片)申报临床获得批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2021-090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URAT1抑制剂(THDBH130片)申报临床获得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化东宝”)全资子公司东宝紫星(杭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紫星”)与上海药明康德新药研发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药明”)于2021年6月30日签署的《THDB130/THDB131一类新药研发项目技术转让合同书》约定,东宝紫星委托上海药明通过其指派的关联公司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提交申报临床的申请。
2021年12月15日,东宝紫星作为委托人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签发的关于URAT1抑制剂(THDBH130片)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受理号为CXHL2101548、CXHL2101549。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的相关要求,对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物基本情况
1、药物名称:THDBH130片
2、剂型:片剂
3、规格:2.5mg、20mg
4、注册分类:化学药品1类
5、申请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明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受东宝紫星委托)
6、申报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7、受理号:CXHL2101548、CXHL2101549
二、研发投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该项目中已投入研发费用人民币约2000万元。按照上述2021年6月30日签署的技术转让合同书约定,东宝紫星需支付给上海药明的技术转让费用首付款总计为4000万元。
三、审评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0月11日受理的THDBH130片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四、药物研究其他情况说明
按照2021年6月30日签署的《THDB130/THDB131一类新药研发项目技术转让合同书》约定,东宝紫星拥有URAT1抑制剂(THDBH130片)的全球研发、注册和商业化权利。东宝紫星委托上海药明通过其指派的关联公司递交CDE临床试验申请的全套注册资料。
五、同类药品的市场状况
此次通化东宝的THDBH130产品获批的适应症为高尿酸血症和痛风。高尿酸血症(HUA)是指在正常嘌呤饮食状态下,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非同日两次空腹血尿酸水平均高于420μmol/L,即称为高尿酸血症。高尿酸血症是痛风的发病基础,但不足以导致痛风。痛风是一种晶体性关节炎,由于嘌呤代谢紊乱和/或尿酸排泄障碍所致,以特征性急、慢性关节炎为临床表现,特征性急、慢性关节炎由高尿酸血症和尿酸盐结晶沉积(痛风石)所致。除在关节、肌腱及其周围可沉积痛风石外,还可在肾脏沉积痛风石,并可发生尿酸盐肾病、尿酸性尿路结石等,严重者可出现肾功能不全。痛风常与肥胖、糖尿病、高血压、高脂血症以及心脑血管病伴发。
近年来,我国高尿酸血症呈明显上升和年轻化趋势。根据第一财经商业数据中心发布的《2021中国高尿酸及痛风趋势白皮书》,中国高尿酸血症的总体患病率为13.3%,患病人数约为1.77亿,痛风总体发病率为1.1%,患病人数约为1,466万。
目前以URAT1为靶点的排尿酸药物主要有苯溴马隆和雷西那德,雷西那德尚未在国内上市。根据药智网信息,2020年国内城市公立医院痛风药品销售额为19.1亿元,国内城市零售药店销售额为8.3亿元。其中2020年公立医疗机构终端苯溴马隆占15.91%的份额。由于苯溴马隆潜在的肝损伤风险,在最近几年的增长较为缓慢。
六、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URAT1抑制剂(THDBH130片)在生产、上市销售前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如下:1.对药物临床研究进行许可批复;2.对药品生产上市进行审批。其他已上市的同类品种药物呈现出安全性高、不良反应较少的特点。但根据相关研发经验,在临床试验研究中可能会因为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研发。由于药物研发的特殊性,药物从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易受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敬请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药品研发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竞买土地简要内容: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了浙江省杭州市临平街道万陈社区宗地编号为临平政工出[2021]2号地块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拍,最终以2,400万元竞得上述地块26,659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本次竞买土地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竞拍事项在公司管理层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事项概述
2021年8月28日,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400台/套智能化测试设备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项目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该项目投资拟在杭州市临平区竞拍土地打造年产2400台/套智能化测试设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近日,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了浙江省杭州市临平街道万陈社区宗地编号为临平政工出[2021]2号地块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拍,最终以2,400万元竞得上述地块26,659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竞拍土地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竞拍事项在公司管理层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1、出让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2、地块编号:临平政工出[2021]2号
3、坐落位置:东至顺风路,南至羽书街,西至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土地,北至临平街道万陈社区
4、出让面积:26,659平方米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价款:2,400万元
三、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的土地未来将用于生产厂房和研发厂房等建设,通过建设自动化、智能化测试设备研发生产基地,结合公司的研发优势、生产技术优势,加大对智能测试领域研发投入,大幅度提高产能,推动终端产业创新,为公司长期稳定经营奠定基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
相关刑事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
相关刑事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案件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203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2019年10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公司)原总经理尉钟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案件(以下简称:尉钟案件)进行了终审判决。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尉钟案件在案扣押的现金人民币 5,406,325元退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处理;在案扣押物品变价后所得款项,按购买相关物品时赃款所占比例,在人民币20,303,666.39元的范围内发还科威公司。
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接受调查的公告”(详见2015-025号公告);于2017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受到刑事处罚的公告” (详见2017-041号公告);于2017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受到刑事处罚的补充公告” (详见2017-042号公告);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相关刑事案件终审判决的公告》(详见2019-063公告);于2020年12月10日披露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相关刑事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公告》(详见2020-069公告)。
一、案件执行情况
近日,科威公司收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退回的在案扣押现金人民币 5,406,325元。至此,尉钟案件所涉财产部分全部执行完毕,公司已收到终审判决书中列明的全部退还款项,共计人民币25,709,991.39元。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经与年审会计师确认,科威公司本次收到的 5,406,325元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进行财务处理,预计将对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产生一定程度的贡献。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1-34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4日、12月15日、12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4~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函询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7日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1-098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680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1-099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935,899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8.18%减少至6.58%。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集团”)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国风集团于2021年12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31,448股,减持比例为1.6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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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国风集团前次权益变动情况:2021年5月31日,国风集团通过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告。2021年6月23日至12月2日期间,国风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4,53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21年7月2日至12月8日期间,国风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814,7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合计减持比例达到5%。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号);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国风集团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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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67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00万股,发行价格10.9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6,94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净额为51,61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12月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67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2015年12月1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太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太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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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违规情形。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的剩余利息230.73元转至公司基本账户,并对相应账户作销户处理。
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152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明市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明产投”)持有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576,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本次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后,昆明产投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5,193,6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8.20%,占公司总股本的4.43%。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昆明产投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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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鉴于公司存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因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2021年12月15日的股本总数1,245,841,450股计算(下同)。
本次解质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将根据其实际需求而定,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明产投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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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赵龙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827 证券简称:上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1-087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赵龙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赵龙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赵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1〕128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当事人:
赵龙,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经查明,赵龙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能电气”)于2021年7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显示,赵龙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上能电气股份不超过72万股。上能电气于9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超额减持致歉的公告》显示,赵龙于8月31日至9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上能电气股份90万股,较预披露公告中的计划减持股数超出18万股,占上能电气总股本的0.14%,涉及成交金额2,170.79万元。
赵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 第1.4条、第2.3.1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2.6条和《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赵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赵龙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并向社会公开。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此处分决定书所涉及的问题高度重视,将以此为戒,加强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确保公司规范运作,董监高人员确保勤勉尽责,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地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避免以上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