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汕头市金创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21-094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公告编号:2021-110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20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2020年1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的超短期融资券,在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分期择机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详见公告编号:临2020-005)。
2020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20〕SCP89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5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注册有效期截止日为2022年3月10日。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详见公告编号:临2020-021)。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情况
2021年12月16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发行完成了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本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本期融资券发行所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7日到达公司账户,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本期融资券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20日。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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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有效期内历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及兑付情况
自2020年3月11日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向本公司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89号)以来,公司已发行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前三期均已兑付完成),具体发行及兑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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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余额为人民币5亿元。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生产基地二期综合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马兴谷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林少芬女士因疫情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柯璟先生因疫情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公司部分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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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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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所有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冬梅、何凌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8日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55801/155802 债券简称:19宝钛01/19宝钛02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两项矿业权完成续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1-073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两项矿业权完成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宝钛宾馆七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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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王文生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公司副董事长雷让岐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公司董事长王文生先生因 出差在外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冰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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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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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影响,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指派以下律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律师:张翠雨 杨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塔国”)政府,于近日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中矿业”)分别颁发了位于萨格金州马琴区的“扎勒尼索勒矿床”(以下简称“阿矿”)和“萨尔恰什玛矿床”(以下简称“派矿”)的地下资源使用许可证书(采矿权证)。原证书已于2021年9月7日到期,本次延续后的证书有效期为15年,截止日期为2036年10月26日。
● 本次为公司已有在产矿床采矿权证的续期,不涉及新获得矿业权。
一、交易概述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于近日收到了塔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式颁发的:萨格金州马琴区的“扎勒尼索勒矿床”(阿矿)地下资源使用许可证书,证载注册号为NO.0000092;以及萨格金州马琴区的“萨尔恰什玛矿床”(派矿)地下资源使用许可证书,证载注册号为NO.0000093。原证书已于2021年9月7日到期,本次证书有效期为15年,截止日期为2036年10月26日。
本次为公司已有在产矿床采矿权证的续期,不涉及新获得矿业权相关事项。
二、有关矿业权的基本情况
1、“扎勒尼索勒矿床”多金属矿(阿矿)
(1)开采权人:塔中矿业有限公司
(2)证载注册号:№0000092
(3)有效期截止日期:2036年10月26日
(4)土地和矿产资源使用的支付:根据塔国税法与合同
(5)其他说明:依据工作计划确定矿物原料开采量;根据既定规则确定产品份额分配、使用地下资源过程中获取信息的权利、合理使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的义务、管理监督、延期许可证条件等;依照施工方案确定生产排放垃圾类型及规模。
(6)资源储量情况:截至2020年末,阿矿资源量1625.71万吨,储量703.40万吨,地质品位铅2.35、锌2.34。
(7)政府颁发许可证,不存在任何权属限制或争议。
2、“萨尔恰什玛矿床”多金属矿(派矿)
(1)探矿权人:塔中矿业有限公司
(2)证载注册号:№0000093
(3)有效其截止日期:2036年10月26日
(4)土地和矿产资源使用的支付:根据塔国税法与合同
(5)其他说明:依据工作计划确定矿物原料开采量;根据既定规则确定产品份额分配、使用地下资源过程中获取信息的权利、合理使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的义务、管理监督、延期许可证条件等;依照施工方案确定生产排放垃圾类型及规模。
(6)资源储量情况:截至2020年末,派矿资源量104.61万吨,储量54.75万吨,地质品位铅3.21、锌3.21。
(7)政府颁发许可证,不存在任何权属限制或争议。
三、本次矿业权续期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矿业权依据塔国法律法规正常完成续期,相关矿床的合规生产开发稳定延续。同时,公司也正在积极推进2019年新获得矿业权的开发、探转采等事项,为后续塔中矿业投资增产至600万吨/年产能目标做好资源匹配。
四、风险提示
1、受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环境、产品价格波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矿山开发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2、疫情引起相关政府采取的限制人流、物流等,对物资供应、物流保障、跨国运营、正常商旅等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8日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21-161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8 股票简称:中国卫星 编号:临2021-032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处罚。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7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编号:处罚字 【2021】97号),根据《告知书》,公司2018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收入,追溯调整后,公司可能存在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4月27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4、如后续公司股票价格低于1元/股,公司可能会面临因连续20个交易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35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星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九位,实际出席的董事九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向西安航天天绘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并终止原向该公司增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卫星应用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力,中国卫星控股子公司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航天恒星科技)向西安航天天绘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西安天绘)单方货币增资4000万元,西安天绘另一股东中国卫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按照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2.1451元的价格(最终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增资完成后西安天绘注册资本由4,000.00万元增加至5,864.71万元,中国卫星持股比例由51%减少至34.78%。增资完成后,航天恒星科技将与中国卫星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仍由中国卫星对西安天绘合并报表。
同时,因西安市土地价格及相关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原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西安航天天绘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实施地理信息数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
(二)关于东方蓝天钛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环境,子公司东方蓝天钛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钛金科技)将增资扩股,引入发展资金,加快提升产能,并深化改革,建立更加市场化的经营机制,充分释放活力。根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本次增资以评估值为依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投资者1名,引入资金3亿元,中国卫星及钛金科技原其他股东将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的最终价格以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的成交结果来确定。
本次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根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21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钛金科技采用收益法得到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65,773.06万元,评估增值27,424.36万元,增值率71.51%。按照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2.00元的价格(最终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增资完成后,钛金科技的注册资本预计由32,890万元增加至47,890万元,中国卫星持股比例预计由29.19%减少至20.05%,将不再对钛金科技合并报表。因本次增资扩股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若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按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8日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济堂 公告编号:2021-08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9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23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签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概述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建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北支行增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五象云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象云谷”)将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后,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北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董事会同意将分别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五个募集资金专户中首次公开发行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53,730,177.05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三、公司本次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北支行增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五象云谷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北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公司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北支行新增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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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相应节余募集资金已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8日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1-082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立案字01120210014号《立案告知书》。全文如下: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1年12月7日,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
特此告知。
2021年12月16日”。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1-08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投资天堂硅谷奕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0)。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本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现将备案信息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天堂硅谷奕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备案编码:STL767
管理人名称: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1年12月16日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7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2021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大华所《关于变更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大华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机构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张朝铖、王琳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朝铖工作调动原因,根据大华所《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相关规定,现指派谢家伟、王琳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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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简历
谢家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大华所合伙人。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曾参与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谢家伟、王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大华所《关于变更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陈潮钿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潮钿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82.37%,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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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陈潮钿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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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陈潮钿先生所持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陈潮钿先生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1-105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编号:2021-127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汕头市金创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接到公司大股东汕头市金创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创盈”)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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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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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股东金创盈资信状况良好,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大股东金创盈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业务交割单。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