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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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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1-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6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5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奈科技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召开专题会议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行整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工作安排

为更好地落实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中相关整改要求,公司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董事长郑涛先生牵头的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郑涛先生担任组长,全面统筹开展本次整改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并提出整改计划,同时要求整改责任人针对《决定书》提出的有关问题,结合自查整改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并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做到切实提升公司内控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整改情况

(一)公司存在问题

公司2020年7月3日发布《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经查,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万元实际上并未用于生产经营,而是全部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实际用途与公司公告不符,信息披露不真实。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八条的规定。

(二)整改情况

1、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2、主要整改措施

(1)进行内部追责

公司管理层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对本次事项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通报批评,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切实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高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理解。

(2)加强后续培训

公司组织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财务部、审计部等相关人员学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计划将进一步强化相关业务人员的定期培训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专业的外部机构开展讲座;督促董事长、独立董事、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监管部门举行的培训;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定期编制专项培训资料开展内部培训和学习等。

(3)改进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方式

针对此次公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公司公告不符的情况,公司开展了内部研讨,加强财务部与证券部的联动协作进行双重确认,持续改进沟通机制,强调相关负责人密切关注,在后续募集资金的使用上,除遵守相关规则制度外,如遇募集资金的非常规事项,不但要遵守相关流程要求,并需延伸至之前披露过的相关内容,确认符合相关要求再实施,以此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处理规范,加强对关键特殊事项的分析研判。

后续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上将严格执行复核机制,要求整个募集资金使用流程上的操作人员及审核人员对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则及制度需做到应知应会,压实责任到人,提高关于募集资金安排处理的谨慎性和合规性。

(4)加强内部控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人员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与信息披露不符的问题进行了严肃的审查与检讨,并进行相应的完善和整改,公司今后将着力提升公司内控水平,公司审计部将定期(每季度)及不定期抽查相关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并形成募集资金专项检查报告提交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审批,确保公司财务部门是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及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则及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谨慎规范的使用和管理,避免此类违规行为再发生。

三、总结

上述警示对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升募集资金管理谨慎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公司治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将认真持续提升规范运作能力,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规范、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9日和2019年5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19年6月19日,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2年6月18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19年4月19日,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股份回购完成公告》,截止2019年4月17日,公司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7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019年6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的事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的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6月17日非交易过户至“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10.70元,过户股份数为1,027,98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9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由于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1,439,173股。

2020年6月18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解锁日期为2020年6月19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共719,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19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6月18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解锁日期为2021年6月19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共719,5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8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1年7月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007,44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27%。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1年6月18日届满,存续期将于2022年6月18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1-069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10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21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13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贺子波、刘全成、孙延文、王俊启、初曰亭、徐莉萍、彭建刚、刘冬来、谢里、陈自强、苗世昌共1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刘智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选举贺子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经回避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俊启先生、贺子波先生、陈自强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1.提名委员会:刘冬来(主任委员)、徐莉萍、王俊启;

2.战略委员会:贺子波(主任委员)、陈自强、谢里。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刘智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公司聘任陈自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经回避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工作需要,赵云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聘任李宇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8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台州分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7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台州分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披媒体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68)、《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编号:2021-070)。

公司已经于近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7日

4、营业期限:2021年12月17日至长期

5、负责人:周其华

6、营业场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劳动北路118号8楼(自主申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挂牌转让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1-075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挂牌转让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有的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公交”)70%股权,参照评估价值,以3,357.47万元为底价通过挂牌方式公开转让。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国控集团”)最终确定为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70%股权的受让方。2021年12月6日,公司与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与《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详情请见刊登于2021年8月28日、12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70%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司已收到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70%股权的转让款33,574,700.25元,并已于2021年12月15日将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70%股权过户至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公司将根据《产权交易合同》与《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的执行情况,关注相关债权本息的及时支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

(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

(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1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00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10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兵团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78),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月29日印发的《关于兵团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1〕230号)文件精神,兵团居民生活用电实际交纳的电费(到户终端价)统一为0.39元/千瓦时。各师市居民生活用电同价补贴标准原则上与相邻地州保持一致,由同价资金(兵团农网还贷资金)进行补贴,补贴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备电厂农网还贷资金征收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财建〔2021〕147号)文件精神,兵团农网还贷资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拨付的2019年1-9月部分居民同价补贴资金31,679,950.64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资金在2021年度全部计入“营业收入”科目,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1-03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九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九名。本次董事会由李忠宝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工作方案和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中国卫通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12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报备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1一077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6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唐建国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个人简历

唐建国:男,汉族,湖南永州人,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一师通用机械厂财务科会计、新农通用机械厂公司财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第一师四团总会计师、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获得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7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获得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齐鲁银行黄家栋任职资格的批复》(鲁银保监复〔2021〕584号)、《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齐鲁银行张华任职资格的批复》(鲁银保监复〔2021〕583号)、《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齐鲁银行张华任职资格的批复》(鲁银保监复〔2021〕585号)、《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齐鲁银行葛萍任职资格的批复》(鲁银保监复〔2021〕581号)、《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齐鲁银行胡金良任职资格的批复》(鲁银保监复〔2021〕586号)、《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齐鲁银行胡金良任职资格的批复》(鲁银保监复〔2021〕582号)、《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齐鲁银行王庆彬任职资格的批复》(鲁银保监复〔2021〕577号)、《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齐鲁银行陶文喆任职资格的批复》(鲁银保监复〔2021〕580号)、《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齐鲁银行刘振水任职资格的批复》(鲁银保监复〔2021〕579号)、《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齐鲁银行吴刚任职资格的批复》(鲁银保监复〔2021〕578号),山东银保监局已核准黄家栋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张华董事、副董事长、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葛萍董事任职资格,核准胡金良董事、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核准王庆彬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陶文喆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刘振水、吴刚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1-063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广州联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联顺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7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5%。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联顺科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8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79.8%,占公司总股本的8.66%。

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股东联顺科技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解质情况

二、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公司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1-071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11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披露的《百隆东方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公司收到上述《反馈意见》后,立即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提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提问题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告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1-35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交易于2021年12月14日~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12月17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涨停。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波动较大,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自2021年12月15日以来,公司A股股票价格已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自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约30.82%,同期上证指数下跌约1.32%,公司股票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较大。

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改变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中低压开关成套设备、高中低压电器元件及关键零部件、电气传动自动化系统、智能低压成套配电装置及母线槽等电工电器类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

三、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累计归母净利润为亏损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52.7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0元/股,处于亏损状态。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8日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生产装置完成停车检修

并恢复生产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1-072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生产装置完成停车检修

并恢复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综合考虑明年计划安排以及冬季有序用电等因素,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江苏索普”)根据年度检修计划安排,自2021年11月18日开始对醋酸及醋酸乙酯装置停车检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关于生产装置停车检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0)。上述装置已完成停车检修并恢复生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1-089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年境外疫情持续反复、下游行业芯片短缺等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压力,部分客户订单交货延缓和新增订单不及预期。

2、受产品销售结构及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3、为提升管理水平、拓宽销售网络建设,加强研发与技术创新,公司持续加大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投入。

4、2021年非经营性损益预计2,500-3,200万元,主要因素是: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生投资收益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2、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7日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由政府收储土地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1-04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由政府收储土地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土地征收补偿事项概述

1、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杨家群货场土地政府收储可行性报告》,同意政府对公司所属杨家群货场土地(“目标土地”)进行收储,目标土地收储事项的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载《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30)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拟由政府收储土地的公告》(临2021-031)。以及2021年11月27日上载《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拟由政府收储土地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21-043)。

2、上述目标土地征收补偿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土地征收补偿事项的最新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近日获悉包括目标土地在内的地块最终拍卖出让价格为142,204.85万元人民币(目标土地面积占出让地块的86.9%),经本公司内部测算,在扣除土地整理费用及其他税费和相关支出后,预计目标土地征收补偿款确认收入后将增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5亿元人民币。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土地收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1-07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因16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所持有的全部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7,9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因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部分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结果未满足全部行权的标准,公司对其在第一个等待期内所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9,692份进行注销;因公司在完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第一次行权后终止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注销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2,690份。综上,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360,282份,涉及激励对象95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57)。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2021年12月1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了上述360,282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股本不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0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2,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3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达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获得董事会授权后,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2,000 万元。

2021年12月17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尚未归还的金额为21,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 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