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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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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信瑞丰兴瑞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低于200人的提示性公告

2021-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45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朱凤坡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凤坡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朱凤坡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自申请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朱凤坡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行使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朱凤坡先生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46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上午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所有董事参与了会议。会议由董事、总经理焦殿志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签〈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吴玉华、傅崑岚回避了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47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12月17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48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务内容:因公司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集团”)签订的《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为提高应收票据使用效率,盘活公司闲置的票据资源,增加公司效益,经公司审慎考虑并与皖北煤电集团协商,公司拟继续参与皖北煤电集团开展的票据池业务并与其续签《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参与期限为三年,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具体条款内容不变。

●审议程序:由于皖北煤电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此事项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项业务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将应收票据由皖北煤电集团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向银行办理融资业务,有利于提高应收票据使用效率,盘活公司闲置的票据资源,同时能够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一、业务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的议案。因公司与皖北煤电集团签订的《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拟与皖北煤电集团继续签订为期三年的《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协议具体条款内容不变,公司将在该协议框架下参与皖北煤电集团票据池业务。

由于上述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业务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皖北煤电集团是安徽省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30亿元,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煤化工的开发、投资与管理,物贸物流(凭许可证经营)等。

(二)关联关系

皖北煤电集团持有恒源煤电股票659,538,889股,占公司总股本54.96%,是公司控股股东。

三、票据池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对集团内企业客户自愿参加的成员企业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由协议银行向集团内企业客户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参与方式

公司参与票据池业务,主要是参与票据池的质押融资。即:将公司额度范围内的票据参与票据池,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其他子公司提供的票据进入票据池,办理票据质押进行融资。在总体质押额度内,公司有优先使用权,剩余部分可调剂用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其他子公司。

(三)实施额度

公司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额度为:不超过15亿元,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四)担保费率

票据池内担保费率为年化0.8%。就公司而言,是指如其通过票据池质押融资而开具的票据超过其本身入池票据的额度,则应当就超过额度向提供质押的他方按使用的实际天数支付担保费,担保费率按年化0.8%计算;如其通过票据池质押融资而开具的票据不足其本身入池票据的额度,则通过该池质押的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其他子公司按使用的实际天数付给公司担保费,担保费率年化0.8%。

(五)业务参与期限

本次参与皖北煤电集团开展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三年。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证票据池的资金安全,皖北煤电集团将设立保证金账户建立票据池保证金。不论票据池本身的担保如何,如果因为票据池质押融资导致公司损失的,皖北煤电集团应当在损失发生之日起30日内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票据池仅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使用,不得使用于或作用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生此等情况,则公司有权无条件退出票据池,并要求皖北煤电集团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

五、本次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日常融资需求,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应收票据由皖北煤电集团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向银行办理融资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时能够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对此项业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参与票据池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日常融资需求,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加公司效益,业务风险可控。本次拟参与票据池业务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49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恒源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 贷款利率: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具体委托贷款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21年12月17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决定向恒源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融资租赁”)通过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根据业务需要分期投放,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本项委托贷款将用于恒源融资租赁的日常经营活动,本金到期一次还清,利息按合同约定支付。

本次公司向恒源融资租赁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委托贷款合同》暂未签订。

二、恒源融资租赁基本情况

恒源融资租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主要经营: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恒源融资租赁未经审计总资产52,826.04万元,净资产50,901.15万元;2021年1-9月,恒源融资租赁营业收入1,131.80万元,净利润901.15万元。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向恒源融资租赁通过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根据业务需要分期投放,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具体委托贷款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本次向恒源融资租赁提供的委托贷款从公司自有资金中支付,恒源融资租赁向公司还款的方式:本金到期一次还清,利息按合同约定支付。

五、委托贷款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恒源融资租赁提供委托贷款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公司在确保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公司的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30,000万元。无逾期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50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6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157号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6日

至2022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12月1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告编号2021-0)。

议案2已经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和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12月1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告编号2021-0)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二)登记时间:2022年1月6日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157 号14 楼1401 室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赵海波

3.联系电话:0557-3982147

4.邮编:234011

5.传真:0557-3982260

6.电子邮箱:283563672@qq.com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23 证券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2021-045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晓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其中独立董事梁龙虎先生、郑垲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董事李丰亮先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苗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铁路专用线租赁价格及续签《铁路专用线租赁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第1项、第2项决议,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等决议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第3项、第4项决议,属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特别决议的范围,该等决议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贺虎林、张爱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15:00

2、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百亚国际产业园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永林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下午15:00在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百亚国际产业园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15:00。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72,942,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814%。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76,464,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747%。

通过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08,574,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343%。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4,368,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71%。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2,942,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464,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2,942,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464,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2,942,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464,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吕晓彤、宋扬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0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达成,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358,000股,已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归属登记,并于2021年12月2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使公司总股本从75,630,036股增加至75,988,036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5,988,036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增加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1-086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洪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2,272,2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02%。本次洪杰先生质押1,645,200股后,累计质押公司股票数量为39,495,76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5.66%,占公司总股本的10.49%。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接到洪杰先生的通知,洪杰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解质公告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1-015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解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东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国信”)办理完成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的我公司184,646,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解质手续。本次股份解质后,同方国信持有我公司股票中用于质押登记的股份数为0股。

● 本次股份解质后,同方国信将根据与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珺”)签署的《关于重庆路桥的股份转让协议》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完成转让后,同方国信持有我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2,651,147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6.97%。上海临珺持有我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2 %。

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股东同方国信通知,该公司质押给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的我公司184,646,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21年12月16日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本次股份解质后,同方国信将根据与上海临珺签署的《关于重庆路桥的股份转让协议》办理股权转让手续(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12《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完成转让后,同方国信持有我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2,651,147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6.97%。上海临珺持有我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2 %。

后续如同方国信将持有的我公司股份用于办理质押,我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8日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72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概述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第一次董事会、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1亿元人民币与大河佳沃(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雷亚大河(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佳沃大河(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市江津区国科联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重庆向新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基金目标规模为人民币41,000万元(具体以最终实际募集的资金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公司已签署了《重庆向新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最近该合伙企业已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重庆向新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MAAC5AQC4G

执行事务合伙人:大河佳沃(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5日

合伙期限:2021年12月15日至永久

主要经营场所: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水井湾街l幢l-2号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将根据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7日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11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舒桦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9月24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11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分别对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做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江海经济园区

法定代表人:舒桦

注册资本:人民币585575.5667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06月26日

营业期限:2003年06月26日至不约定期限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北信瑞丰兴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北信瑞丰兴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北信瑞丰兴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北信瑞丰兴瑞灵活配置

基金代码:00482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9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2021年12月17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足200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xrfund.com

客服电话:400-061-7297

3、公告解释权归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