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826 证券简称: 坤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1-053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5日、12月16日、12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再次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已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 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12月13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已连续五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49.96%,偏离上证指数50.88%。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分类标准,公司属于“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第58大类“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行业代码:G58),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市净率与静态市盈率分别为2.94与29.29,截止至12月16日,公司所属“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的市净率与静态市盈率分别为2.32与21.41,公司市净率与静态市盈率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涨幅明显高于同期上证指数,公司现对有关事项进行相关说明。同时,公司股价连续上涨积累了较多的获利调整风险,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避免跟风炒作,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5日、12月16日、12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再次进行了必要核查。现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存在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存在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股东减持风险
2021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傅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傅桐合伙”)伙出具的《关于减持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傅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及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61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在减持期间内,傅桐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三)公司股价连续上涨的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3日、12月14日、12月15日、12月16日、12月17日的收盘价分别为14.12元/股、15.53元/股、17.08元/股、18.79元/股、20.67元/股。自2021年12月13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五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49.96%,偏离上证指数50.88%。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分类标准,公司属于“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第58大类“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行业代码:G58),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市净率与静态市盈率分别为2.94与29.29,截止至12月16日,公司所属“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的市净率与静态市盈率分别为2.32与21.41,公司市净率与静态市盈率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积累了较多的获利调整风险,同时,交易量增加及股票交易换手率较高。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避免跟风炒作,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相关业务进展情况以本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投资者勿以互联网或其他非正式媒体中发表的不实或猜测信息作为投资依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除正在进行的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外,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1-054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6,8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提前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使用期限尚未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使用期限到期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福建富仕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仕新材料”)、全资子公司正太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太新材料”)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截至目前,不包含本次担保,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2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富仕新材料及正太新材料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2021年12月16日,公司分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富仕新材料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为正太新材料提供人民币40,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保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7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富仕新材料、正太新材料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两家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委托贷款、保理、保函、票据开立与贴现等业务,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建富仕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港城经济区华兴支路1号
法定代表人:谢秉昆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二氯氧钛新材料生产、加工、销售;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耐火材料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富仕新材料资产总额50,049.58万元,负债总额40,835.1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133.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902.15万元,净资产9,214.43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635.25万元。
截止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富仕新材料资产总额56,131.89万元,负债总额47,476.2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2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1,006.53万元,净资产8,655.62万元。2021年1-9月,实现净利润-558.80万元。
(二)公司名称:正太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港城经济区华兴支路1号
法定代表人:谢秉昆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二氧化钛、氧化铁新材料生产、加工、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正太新材料资产总额58,228.77万元,负债总额38,534.8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534.89万元,净资产19,693.88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88.27万元。
截止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正太新材料资产总额98,495.30万元,负债总额78,773.3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2,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6,273.39万元,净资产19,721.92万元。2021年1-9月,实现净利润28.0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债务人:福建富仕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担保金额:1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由本公司为富仕新材料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期限为60个月,本金为1亿元的固定资产类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
债务人:正太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担保金额:最高本金余额3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由本公司为正太新材料自2020年11月12日至2028年5月11日止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合同,提供最高本金余额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
债务人:正太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担保金额:1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由本公司为正太新材料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申请期限为2021年12月16日至2028年6月15日,本金为1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富仕新材料及正太新材料提供担保,有利于完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支持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项目建设及实际经营需求,提高未来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预计被担保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且富仕新材料及正太新材料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200万元(不含本次),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5.25%,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8,200万元(含本次),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37.25%,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7日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2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职业经理人2020年度和2018-2020任期经营目标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本部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授权经理层主要事项清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3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适应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提高公司管控效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本部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保留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战略投资部、合规法务部、系统信息部、安全管理部、品牌客服部、审计部、党建工作部、纪律检查部等11个职能部门及客运事业部、汽车服务事业部、文旅事业部、商业事业部等4个事业部。
2.为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加强信息披露等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独立办公,不再与合规法务部合署办公。
3.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维护职工利益,工会办公室独立办公,不再与党建工作部合署办公。
4.根据公司本部业务板块及工作量等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各部门岗位及编制设置,原设置15个部门,其中11个职能部门,4个事业部。调整后,设置17个部门,其中13个职能部门,4个事业部。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4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决策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授权经理层主要事项清单〉的议案》,为提高经营效率、规范公司运作,保持公司决策连续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审议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决策,授权决策权限及标准如下:
一、决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交易事项(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贷款及相应的财产担保事项。
二、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决定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同一关联交易分次进行的,以其在此期间交易的累计数量计算。但总经理与交易对方具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事项除外。
三、决定公司对外捐赠单笔价值在50万元以下的;决定公司对同一捐赠对象在当年年度内累计捐赠价值在50万元以下的;
四、决定公司岗位设置与人员编制;
五、决定中层管理干部的聘任、解聘、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相关事项;
六、决定向参股公司、控股公司推荐或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及调整,年度绩效兑现方案以及公司工资总额管理
八、决定组织机构不变的情况下对部门部分职责进行调整;
九、决定公司办事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注销;
十、制定公司具体的规章制度;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上述“交易”主要指: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购买股票、债权、基金、期货等;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增资;投资设立新公司;并购、重组等);固定资产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1-072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价格于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
●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12月17日,公司A股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17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战略,说明其持续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详见《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暨公司A股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1)。
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洋天青实现营业收入150,561,691.72元,净利润为29,583,134.29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8,296,501.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431,757.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7,558,167.27元。北洋天青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3.83%,净利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91%。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经向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函证,回复如下:京城机电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影响你公司股价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业,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A股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17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战略,说明其持续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详见《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暨公司A股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1)。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26,554,520.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1-096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2021-027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89,895股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2月23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于2018年8月29日对《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9月14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购工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2019年10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数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数量的议案》,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1.48元/股。
2019年10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及激励对象已满足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期的行权条件。
2019年10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出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郎松涛等2人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47,330份。
(三)2020年6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数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数量的议案》,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6.32元/股。
2020年7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出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赵明斌1人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0,275份。
2020年10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及激励对象已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期的行权条件。
(四)2021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出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马超1人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140份。
2021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出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周少华等5人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6,106份,作废吕建伟等18人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4,439份。
2021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6.12 元/股。公司及激励对象已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期的行权条件。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89,895份,激励对象行权情况如下:
■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9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年12月23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89,895股。
(三)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参与此次行权。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用友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28.17%变更为28.16%,未导致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3日出具了编号为“天圆全验字[2021] 000010号”的《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认为: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公司收到陈永斌等19名自然人股东缴纳的股款合计人民币肆佰陆拾柒万叁仟壹佰零柒元肆角零分,均为货币缴纳。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70,531,450.00元,股本为人民币3,270,531,450.00元。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3,270,821,345.00元,股本为人民币3,270,821,345.00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已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股权激励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公司2021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941,970元,公司2021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本次行权后,以行权后总股本3,270,821,345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1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近日收到批准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民事裁定书,由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以23,400万元对美丰化工实施破产重整,该款项全部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各类债权。重整计划的执行期为重整计划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止。
2、由于本次重整事项期限较长,涉及主体较多,美丰化工股权变更手续尚未完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参与美丰化工破产重整关联交易概述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2.34亿元金额参与美丰化工的破产重整,详情见2021年11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关联交易提示公告》。
二、收到交易所问询函及回复情况
2021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给公司的《关于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问询函》,详情见2021年11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2021年11月17日,公司就上述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在指定媒体上披露,详情见2021年11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三、美丰化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情况
2021年12月15日,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取得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兵)WH安许证[2021]23号,有效期:2021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3日。详情见2021年12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参与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四、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兵0103破5号之二),裁定如下:
(一)批准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新疆美丰化工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五、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受偿方案
1、青松建化与美丰化工管理人、美丰化工、美丰化工主要债权人就美丰化工破产重整对价达成一致,确认以23,400.00万元报价对美丰化工实施重整。
2、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2,500.00万元,本重整计划确定全额清偿。
3、、破产费用437.381678万元与共益债务1,558.809107万元、职工债权34.594592万元、税务债权143.52356万元(含截止2021年11月30日的滞纳金)属于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本重整计划确定全额清偿。
4、对普通债权的清偿:重整投资者的23,400.00万元,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各类优先债权后,将按40.75%的比例,按一次或多次对全部66名普通债权人总计45,950.87488万元进行清偿支付。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外,其他普通债权清偿金额确定一次性支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普通债权的清偿(受偿金额18,005.229301万元)分两次进行完成。
(二)美丰化工出资人(股东)权益的调整
因美丰化工已严重资不抵债,出资人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普通债权清偿率40.75%,,故将出资人权益调整为零。
美丰化工现有股东持有的美丰化工全部股权均转归重整投资人持有,即由青松建化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持有,重整投资人无需为此向现有股东支付任何对价,重整投资人支付的23,400.00万元款项,全部按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各类债权。该美丰化工股权变更,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后,授权管理人与债务人或重整投资者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三)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重整计划的执行期为重整计划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止,期满日下列事项全部完成:
1、出资人权益按计划调整完毕;
2、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按计划偿付完毕;
3、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100%偿付完毕;
4、职工债权按计划100%偿付完毕 ;
5、税收债权按计划100%偿付完毕;
6、普通债权按计划偿付完毕;
在人民法院批准本重整计划后,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人支付对价款的时间和重整计划对普通债权清偿的约定,制作《分期受偿债权人支付表》与《一次性受偿债权人支付表》,分别列明各债权人调整后的债权受偿金额和支付信息,提交各债权人以电子或微信方式核查,除向债权人会议主席和人民法院报备外,不再另行召开债权人会议审核。
本重整计划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至一周之内,管理人监督协助美丰化工向重整投资人移交美丰化工资产、印章、营业执照、土地产权证、财务账册等权属凭证和证件资料。
(四)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本重整计划由债务人和重整投资人执行,由管理人负责监督。
本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系自本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由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至完成日的全部期间。
六、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重整事项期限较长,涉及主体较多,美丰化工股权变更手续尚未完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资产、印章、权证等正在交接中。公司将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