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合计9,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 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
● 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3月23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34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46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0元,共计募集资金38,716.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66.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7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 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二)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9,000万元,该产品为本金保障型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的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会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本金保障型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9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0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国家多部委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指导文件,适时推出以基础设施为底层资产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6月发布的《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要求》(以下简称“958号文”),供热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已被纳入公募REITs试点范围。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抓住深入推进东北振兴的历史机遇,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热电业务,盘活存量资产,筹措热源项目建设资金,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投股份”或“公司”)拟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公募REITs”或“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供热业务相关资产和权益开展公募REITs的申报及发行工作,具体底层资产以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后确认的为准。
公司选聘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项计划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将开展与公募REITs相关的尽职调查及其他工作,形成本次公募REITs正式方案后进一步履行相关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根据尽职调查结果确定。
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实施方案
(一)产品要素
本次公司拟申报发行公募REITs项目的初步方案是拟选取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公司(简称“供热公司”)及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太平供热”)持有的供热业务相关资产及权益作为公募REITs底层资产,进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主要发行要素如下:
■
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进度、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二)交易结构及主要交易流程
1、交易结构图
■
2、主要交易流程
(1)设立项目公司
公司拟通过资产重组的方式成立项目公司作为底层资产的持有主体。
(2)设立基础设施公募REITs
待获得国家发改委向中国证监会的推荐后,由公募基金管理人向证监会申请注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并拟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待取得注册文件后,由公募基金管理人进行公开发售,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参与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战略配售。
(3)设立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由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专项计划,发行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公募REITs将通过全额认购专项计划发行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并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完全所有权。
(4)转让项目公司股权
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的前提下,公司拟将持有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最终转让至公募REITs持有全部份额的专项计划项下,进而由公募REITs实际取得底层资产完全所有权。公司在公募REITs发行后,拟通过战略配售等方式认购不低于51%的公募REITs份额,通过会计并表处理的方式,对底层供热资产实现控制。股权转让及标的资产情况,将待尽职调查完毕后于正式方案中确定。
(5)公司受托统筹运营底层资产
哈投股份作为公募REITs的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对底层资产提供相关运营管理统筹、协调和安排运营管理工作,并与基金管理人签署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履行约定的义务。
三、发行公募REITs的意义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公司将不仅能够盘活存量资产,筹集热源项目建设资金,形成投资良性循环,也可以通过并表处理保持对底层资产的控制权,转变管理模式,与员工共享发展成果,同时可以打通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
(一)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公司作为地方骨干热电联产企业,担负着保证民生的重大社会责任。近年,由于煤炭供应价格不断上涨,环保投入和维护费用持续增加,对公司热电业务整体效益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部分电力热力生产设备超期服役亟需更新替代。综合以上,为保证公司热电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保证民生供热安全,公司未来将面临着较大的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后期管理维护的资金压力。
本次公司拟申报发行公募REITs,即通过资产上市的方式,对公司供热基础设施资产进行二次上市,吸收社会资本,盘活存量供热项目资产,加快公司资金周转,为建设热源替代项目腾挪资金,为退出现有项目提供多重路径,未来还可以通过资产扩募,不断形成投资的良性循环。
(二)实现并表,对底层资产控制保持不变
公司在公募REITs发行后,拟通过战略配售等方式认购不低于51%的公募REITs份额,通过会计并表处理的方式,对底层供热资产实现控制权,从而保证公司供热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体现了公司在保民生、促发展层面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更好地为全市民生工程服务。
(三)转变管理模式,深化国企改革,共享发展成果
在公募REITs实操中,公司作为运营管理统筹机构,经过资产重组后可新设两个运营管理机构,分别对太平供热和供热公司实施项目运营,带动公司从持有为主的重资产经营模式转变为运营为主的轻资产经营模式,有利于提升运营管理效率。通过引入灵活的市场化经营考核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
(四)打通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
不同于银行贷款、债券等债务性融资工具,公募REITs可以为公司提供期限更长、不支付固定利息的新项目建设资金。通过此类金融创新产品,能够为公司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到新供热项目的投资建设中,极大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
公募REITs作为权益型融资工具,可挖掘成熟供热项目的内在价值,有效降低公司债务融资规模,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负债水平,降低杠杆率。此外,通过持有部分基金份额,公司也能够享受稳定的分红收益。
综上,公司本次申报发行公募REITs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做大做强热电主业,履行民生保障社会责任,将对公司经营和整体业务布局产生积极影响。
四、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政策风险
公募REITs相关政策由中国证监会及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是国内积极推进的示范类项目,创新属性极强,配套政策尚不完善,有一定政策不确定性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政策动向,并按最新政策调整操作思路,同时充分调动多方资源,与各中介机构积极协调,力争本项目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
(二)募集规模不足的风险
本项目底层资产供热项目的价值拟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具体发行规模要根据最终现金流预测情况、届时的宏观经济情况、资金面情况和投资者偏好等因素确定,存在募资规模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与中介机构保持密切沟通确定相对优质的时间窗口,在项目落地阶段配合中介机构做好产品推介、路演等工作,充分实现底层资产价值。
(三)税负风险
公募REITs需要进行资产重组及股权转让,重组及转让过程中涉及复杂的税务处理,税负成本较高。
公司拟聘请专业税务咨询机构,并将与税务咨询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深入分析,加强与主管税务部门的交流沟通,争取适用对应税收优惠政策,有效降低整体税负成本。
(四)公开市场声誉风险
公司作为公募REITs的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将承担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及维护养护的职责。如未来公募REITs的运营收益情况波动较大,届时可能会对公司的公开市场声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为此,公司在公募REITs发行后,将严格按照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及监管政策履行相关运营管理职责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合法合规,同时进一步加强运营管理能力,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和质量,争取使底层资产为公募REITs创造稳定的业绩回报。
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的相关申报工作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申报材料,积极推动项目进展。公司将持续关注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的后续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 15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0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张帆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4.99%股份的股东张帆,在2021年12月1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规定,将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以及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一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
基于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需求,拟将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变更为“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或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与考核安排将当期可归属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并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非交易过户的相关事项。
《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
基于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需求,拟将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变更为“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或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与考核安排将当期可归属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并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非交易过户的相关事项。
《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份处置方式的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12月1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0日
至2021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一、二、四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述议案三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系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或与持有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21-102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定股东南通得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南通得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得一”)持有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55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960%)。现南通得一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南通得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企业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四)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五)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而定
(六)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南通得一已于2020年5月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南通得一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以下比例限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发行前公司股东持有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南通得一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二)发行前公司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南通得一承诺:所持公司股份之锁定期届满后,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两年内将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持有股份数量(包括其在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以及该部分股份在公司上市后转增股本形成的股份)中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截至目前,南通得一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南通得一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南通得一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南通得一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南通得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1-033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信亚洲(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香港”)持有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天精工”)股份194,07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8%,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公司股东安信香港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4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股东安信香港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安信香港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公司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前述扣留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上述减持主体根据自身运营需求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减持主体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1-057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信安”)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股份16,696,848股,即占公司总股本的2.6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2021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新疆信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止2021年12月16日,新疆信安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股份16,696,848股,即占公司总股本的2.68%,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二、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新疆信安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意向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的实施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3、新疆信安为公司控股股东浩讯科技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为新疆信安的正常减持行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