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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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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伟20转债”赎回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1-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112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伟20转债”赎回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1年12月28日

● 赎回价格:100. 078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 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2月29日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2021年12月29日),“伟20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伟20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可转债)。

● 风险提示: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伟20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2021年12月28日之前或当日完成交易或转股,否则可能面临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2月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伟20转债(113607)”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伟20转债”的赎回条款。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伟20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伟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伟20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伟20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约定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2月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伟20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8.22元/股),已触发“伟20转债”的赎回条款。

2、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1年12月2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伟20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078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1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1日)票面利率为0.50%;

计息天数: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2月29日(算头不算尾)共57天;

当期应计利息:IA =B×i×t/365=100×0.50%×57/365=0.078元/张;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78=100. 078元/张

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面值每千元可转债赎回金额为1,000.78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0.62元人民币(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面值每千元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1,000.78元人民币(含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本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持有人实际面值每千元可转债派发赎回金额为1,000.78元人民币。

4、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伟20转债”赎回的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伟20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12月29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伟20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在前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5、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2月29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伟20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6、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1年12月28日前(含当日),“伟20转债”持有人可按公司可转债面值(100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21.71元/股,转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12月29日)起,“伟20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

三、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赎回登记日收市前,“伟20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21.71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伟20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即100. 078元/张)全部强制赎回,赎回完成后,“伟20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伟20转债”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100. 078元/张)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特提示“伟20转债”持有人注意在2021年12月28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前转股或卖出。

如投资者持有的“伟20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6051886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营业部

●本次现金管理总金额:2,80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单位大额存单

●产品期限:3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8号)文核准,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56元,共计募集资金39,196.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611.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584.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43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三)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的现金管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项目进展情况,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或不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四、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为深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A股代码002142。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银行均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93,966,954.03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8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29.80 %。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委托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单位大额存单,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八、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8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579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579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结构性存款或所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结构性存款或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579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1)委托理财受托方:浦发银行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认购金额:1000万元

(4)认购确认日(产品收益起算日):2021年12月17日

(5)产品期限:3个月整

(6)产品到期日:2022年3月17日

(7)产品预期收益率(年):保底利率1.40%,浮动利率为0%或1.75%或1.95%。

(8)提前终止权: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本产品

(9)产品收益计算方式:预期收益=产品本金×(保底收益率+浮动收益率)×计息天数÷360,以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其中:计息天数=产品收益起算日至到期日期间,整年数×360+整月数×30+零头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所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标的为彭博页面“EUR CURNCY BFIX”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价格。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同时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购买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受托方为浦发银行(证券代码:600000)。浦发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1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余额的3.43%。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委托理财日常通过“银行存款”、“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4)。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8日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控股股东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83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控股股东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27日分别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请参阅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召开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控股股东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控股股东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相关情况与投资者沟通与交流,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形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三、参加人员

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孙望平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金昌粉女士,公司财务负责人兼副总经理李清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16: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info@ace-sulfert.com。公司将在本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法务管理部

联系电话:021-68596223

传真:021-58369851

联系邮箱:info@ace-sulfer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互动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8日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1-61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和《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披露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年12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六楼第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说明:(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前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57)、《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9)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议案编码

备注: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0-23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6楼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244503

传真:0755-83688903

电子信箱:cmpoir@cmhk.com

邮编;518031

联系人:宋丹蕾、左智

5、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914”。投票简称为“积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2021-053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凯瑞科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总金额:8,000万元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1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17日,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凯瑞特种车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凯瑞科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科信)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凯瑞科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 册 地: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天星大道9号(办公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陈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二类汽车维修(大型货车)(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销售汽车(不含九座及以下乘用车)及汽车零部件、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凯瑞科信资产总额17,700万元,负债总额14,641万元,资产净额3,059万元。凯瑞科信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06,496万元,净利润591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凯瑞科信资产总额49,224万元,负债总额45,814万元,资产净额3,410万元。凯瑞科信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4,084万元,净利润351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凯瑞特种车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了编号为渝中银沙司高保字第2021207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凯瑞科信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16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在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时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全资子公司38,000万、控股子公司2,000万。以上担保总额的授权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主要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保函、信用证、押汇等。在38,000万元担保额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全资子公司和授信银行之间调剂额度;在2,000万元担保额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控股子公司和授信银行之间调剂额度。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对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作出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17日,公司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3,507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0%。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