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2021-047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 现金管理品种: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该议案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含公司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资金状况,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用于此项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产品
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上述投资额度可以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财部具体操作。
(七)公司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于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半年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核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八)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该议案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申报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涉及具体委托理财产品。实际投资理财产品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公司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6.02%。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9.43%。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五、审议程序
1、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循环投资,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使用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上述投资额度可以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六、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12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1-056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12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第12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以传签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人数为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林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提案》,聘任彭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运营总监的提案》,聘任傅新涛先生为公司运营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公司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增加投资暨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公司2021年度第12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1-058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
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增加投资暨项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第12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投资暨进展情况概述
1.项目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的2021年度第4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以下简称酒店)启动酒店升级改造项目打造智慧型酒店,以提升酒店整体的经营收益和市场竞争力,升级改造总面积为22500平方米,投资总金额为3995万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第4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和《公司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2.本次增加投资的基本情况
因升级改造设计变更,功能需求变化引起变更和新增,建材和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等市场价格上涨及施工周期增加等原因,对酒店升级改造项目增加投资980万元。增加投资后,酒店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金额为4975万元。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第12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增加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增加投资的原因
1.升级改造设计变更:工程进入施工阶段,因原土建竣工图(升级改造设计参考原竣工图设计)与大楼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包括墙、柱、梁、位置和尺寸,楼层面积等),对装修、消防、空调等设计作出调整和原梁板结构因安全问题增加的加固工程导致增加372万元。
2.功能需求变化引起变更和新增:员工餐厅餐位数和建造位置变化;可用自助餐厅面积增加、两间会议室改变功能设备的增加和布局改变;智能客控系统增加新功能;中餐厅、KTV、(外租单位)对水、电、消防、弱电等提出的要求引起的新增等,增加317万元。
3.装饰建材和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等市场价格上涨:现阶段,装饰建材木饰面、瓷砖、水泥、沙石、石材、板材等较上半年价格上涨,五金、门窗、金属板材、和管线等价格上涨,电子产品、弱电设备因价格上涨,前述三项导致增加291万元。
4.施工周期增加:由于升级改造设计变更和疫情原因,导致施工周期由原来的8个月增加到了10个月。
三、增加投资后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位置:长沙市晚报大道150号大楼1栋
3.项目主要内容:工程总建筑面积22500平方米,项目对酒店大楼进行重新装修改造,对家具、电器设施、机电设备进行更换。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工程、砌筑工程、精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屋面及室内防水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路面工程、家具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含消防、暖通、弱电)等。
4.施工周期:10个月
5.投资总额:4975万元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
7.投资进度: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需投入
8.项目可行性评估:能有效提升酒店品质和经济效益。
四、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酒店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了大楼内拆除工程、砌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屋面及室内防水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户外路面工程、酒店客房以及公共区域的精装修、饰面工程、家具定制和机电安装工程(含消防、暖通、弱电等)。
五、本次增加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本次增加投资是为了推进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开展。
2.存在的风险: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可能受建材市场和行业环境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酒店投资经营板块是公司的主营业务板块之一,本次增加投资符合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增加投资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第12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编号:2021-057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2021年度第12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提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聘任彭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2.聘任傅新涛先生为公司运营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2021年度第12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提案》和《公司关于聘任运营总监的提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公司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公司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身体状况,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彭莎,女,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历任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计划财务部部长。
傅新涛,男,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专干,湖南网路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绕城公路西南段分公司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两位新聘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转债代码:110802 转债简称:继峰定02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1年12月16日,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弘集团”)持有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为29,159.1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26.07%。本次解除质押2,590.00万股后,再质押2,460.00万股,目前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2,312.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6.52%,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9.95%。
● 继弘集团、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继涵”)、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Ltd.(以下简称“Wing Sing”)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义平、邬碧峰夫妇及其子王继民控制的企业。截至2021年12月16日,东证继涵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2,740.45万股,Wing Sing持有公司14,688.00万股。继弘集团、东证继涵、Wing Sing合计持有公司66,587.6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59.53%。Wing Sing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13,188.00万股、东证继涵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0股,本次继弘集团解除质押2,590.00万股及再质押2,460.00万股后,继弘集团、东证继涵和Wing Sing质押股份总数为35,500.00万股,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3.3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74%。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继弘集团的通知,继弘集团将其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并将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再质押给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情况
■
注: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部分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单位:万股
■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1、公司控股股东继弘集团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不包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90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3.0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80%,对应融资余额5,00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自筹资金等;继弘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继弘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账户被冻结情况
1、近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人员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发现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经公司财务部门核查确认,相关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合计248261.2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35%。
2、公司其他资产被冻结查封的情况:
(1)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2日查封(扣押)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资产(2019 鲁 06 执保 243、245 号)如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19-071号公告)
■
(2)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8日作出《执行裁定书》【(2021)鲁06执259号之一、(2021)鲁06执292号之二】,裁定解除对上述编号1、2、3不动产的查封:1、位于东莱北环城路,龙房权证龙口字第3632号证(黄城公产)项下建筑面积105平方米、288平方米、864平发米、1080平方米、1645平方米、2976平方米的房产;2、位于东莱北环城路,201004495号证项下建筑面积6242.11平方米的房产;3、位于城关北环城路,龙国用(2010)第0389号证项下面积19531平方米的土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1-065号公告)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1、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董事会并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原控股股东以物抵债解决违规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1-023号公告和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编号为 2021-032 号公告。截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违规担保已经解决。
2、截止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经公司自查,本次公司账户被冻结,原因主要系公司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以下简称“烟台银行龙口支行”)之间的违规担保借款合同纠纷,法院作出的(2020)鲁民终2978号和(2020)鲁民终302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1-049号公告)。法院判决上市公司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本金3000万元,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按照上述案件的法院判决,公司均对主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申请执行人在未对主债务人穷尽执行措施且公司应当承担的清偿部分数额不明确情况下,即对公司采取相关强制执行措施。并且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查封公司价值近1.7亿元资产,在超标查封的同时又查封公司的银行账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1、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上述公告内容为公司通过自查得知。
2、按照上述案件的法院判决,公司均对主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申请执行人在未对主债务人穷尽执行措施且公司应当承担的清偿部分数额不明确情况下,即对公司采取相关强制执行措施,该执行行为违反执行顺位原则且无法律依据。
3、生效判决确定公司补充赔偿责任最高为本金1.5亿元的20%,原则上公司实际清偿责任不超过3000万元,现法院已查封公司不动产价值近1.7亿元,且在超标的查封的同时查封公司的银行账户的行为有损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聘请专业律师采取审批监督、法律诉讼等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4、截止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此案件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告知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1-048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张家港产业资本”)持有公司32,441,3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9%;公司董事吴娜妮女士持有公司1,16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0%;董事谢文斌先生持有公司867,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张家港产业资本、吴娜妮女士、谢文斌先生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3,430,000股、290,250股和216,875股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注:张家港产业资本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12月13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16,950,000股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吴娜妮女士、谢文斌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张家港产业资本、吴娜妮女士以及谢文斌先生根据资金回笼需求以及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张家港产业资本、吴娜妮女士以及谢文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张家港产业资本、吴娜妮女士以及谢文斌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临2021-107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司法变卖的股份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人鸟集团”)持有的公司469.5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占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13%。本次拍卖如最终完成,贵人鸟集团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将由26.48%下降至26.18%,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根据京东司法拍卖平台页面发布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经公开竞价,竞买人陈巍巍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2,677,760.00元(壹仟贰佰陆拾柒万柒仟柒佰陆拾圆整),前述竞买人尚需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缴纳及相关手续,拍卖的最终成交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因公司控股股东贵人鸟集团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将已冻结的贵人鸟集团持有的公司3,769.5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已办理质押的无限售流通股3,300万股,其他无限售流通股469.50万股)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sifa.jd.com)进行了两次拍卖,均以流拍告终。后续厦门中院将上述冻结的贵人鸟集团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69.50万股,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人民币4.20元/股乘以股票总数即总价19,719,000.00元作为变卖底价,于2020年4月6日10时至2020年6月4日10时止在京东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变卖。根据京东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因无人出价,该次变卖流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8)。
2021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贵人鸟集团通知,厦门中院向贵人鸟集团发出了《执行裁定书》及《拍卖告知书》【(2021)闽02执恢118号】,将被执行人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ST贵人469.50万股以开拍前(两个工作日)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即MA20)乘以股票总数作为起拍价及保留价在京东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并将上述股票以2021年10月19日的收盘价2.96元乘以469.50万股共计人民币1,389.72万元作为起拍价的展示价在拍卖公告上进行展示。根据京东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因无人出价,该次变卖流拍。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92)、《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9)。
2021年12月6日,公司收到贵人鸟集团的通知,厦门中院再次向贵人鸟集团发出了《拍卖告知书》【(2021)闽02执恢118号】,拟将贵人鸟集团持有的上述公司469.5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以2.368元/股乘以股数469.5万股即1111.776万元作为起拍价及保留价移送京东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1)
二、拍卖进展情况
根据京东司法拍卖平台页面发布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本次拍卖自2021年12月16日10:00:00起至2021年12月17日10:24:17止,网络拍卖竞价结果: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陈巍巍,身份证号码****1221,京东账户:****tJIU,竞买代码:132407982,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ST贵人股票469.5万股’,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2677760.00元(壹仟贰佰陆拾柒万柒仟柒佰陆拾圆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缴纳及相关手续。
拍卖的最终成交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469.5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占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13%。本次拍卖如最终完成,贵人鸟集团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将由26.48%下降至26.18%,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经初步核查,竞买人陈巍巍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