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9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1-07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宏伟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1,788,3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79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0,526,9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30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261,4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995%。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26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1名,参加网络投票的2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590,5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93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业务整合、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的422,586,045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9,202,283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81,741,1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985%;反对17,461,0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1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2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7060%;反对17,461,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293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521,731,4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5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薛玉婷、庞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沧州明珠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1-070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函告,获悉东塑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塑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回交易委托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96,853股,占公司总股本0.30%。限售期为自2018年12月25日(即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因 2021年12月25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18号),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并于2020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7,323,74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22,676,25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东取得的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个,限售期为自2018年12月25日(即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96,853股,占公司总股本0.3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2月27日起上市流通(因 2021年12月25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陈长溪承诺: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③本人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以及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2018年12月25日(即公司完成相关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因参与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增资扩股而增持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因本人持有该等股份相应增加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高级管理人员陈长溪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不存在指使或者协助公司进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人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审核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洁特生物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96,853股,占公司总股本0.30%。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因 2021年12月25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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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七、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信号系统招标项目中标公示期结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5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信号系统招标项目中标公示期结束的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标项目为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信号系统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959,888,888.00元。
● 拟签订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将在各方签字盖章,买方收到卖方的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生效。
● 拟签订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之日止,本项目计划于2025年底前全线全功能通车运营,质保期2年。(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 风险提示:虽然公示期已结束,但公司尚未收到此次招标的正式中标通知书,且尚未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所涉最终金额、履行条款等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12月13日,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www.chinabidding.com)发布《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信号系统招标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公告》,确定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信号系统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6日。
现公示期已结束,有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信号系统招标项目
2.招标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拟中标金额:959,888,888.00元
4.项目概况: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自既有13号线西二旗站至回龙观站区间、京藏高速西侧,将既有13号线“U”型线进行拆分,在16号线和17号线之间搭建“X”型东、西横向线,形成13A线、13B线两条线路。
13A线线路长度31.3km,起点由车公庄经西直门、新龙泽至天通苑东为终点,串连了既有13号线西段以及回龙观、天通苑地区。13B线线路长32.2km,起点由海淀区地铁16号线马连洼站,经新龙泽至东直门站终点,串连了上地软件园、回龙观、天通苑及既有13号线东段。13A线与13B线在京藏高速西侧新龙泽站,形成双岛四线同台换乘站。
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陈曦
4.注册资本:25,613.145895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6.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角门北京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7.主要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8.主营业务:地铁新建线路的建设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设计、安装、修理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投资及投资管理;劳务服务;仓储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信息咨询(除中介);销售建筑材料;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停车服务;会议服务;打字、复印;摄影、扩印服务;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资产149.36亿元,净资产59.6亿元,营业收入20.79亿元,净利润4.46亿元。
2020年8月,拟签订合同对方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相关规定,其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018年,公司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106,508.89万元,占当年公司营业收入的91.62%;2020年,公司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24,261.78万元,占当年公司营业收入的11.97%。
三、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959,888,888.00元
2.支付进度安排:项目按照预付款、进度款(包括设备到货款和技术服务费)、竣工结算款、质保款进行支付。
3.履行地点:北京市
4.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之日止,本项目计划于2025年底前全线全功能通车运营,质保期2年。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将在各方签字盖章,买方收到卖方的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生效。
6.合同签署地点:北京市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拟中标金额为959,888,888.00元,工程项目收入依据合同在履约期间确认。如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在项目执行期间将会对公司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次项目中标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对拟签订合同对方形成任何依赖的情况。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
虽然公示期已结束,但公司尚未收到此次招标的正式中标通知书,且尚未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所涉最终金额、履行条款等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6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及期限: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结构性存款产品、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89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支行签署了《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2月17日兑付收益,理财产品本金以及理财产品收益全额存入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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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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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1-077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通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运投资”)计划自2021年6月17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1,306,732股,不超过 2,617,252股,累计增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0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14%。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自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12月16日,通运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2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52%。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本次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大连通运投资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通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5,786,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986%。截至本公告日,通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7,106,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037%。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通运投资计划自2021年6月17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1,306,732股,不超过 2,617,252股,累计增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0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14%;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通运投资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12月16日,通运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2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52%。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通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5,786,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986%;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通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7,106,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037%。
四、其他说明
通运投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通运投资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1-078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通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77,106,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0%;截止本公告日,通运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8,8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32%,占公司总股本的14.85%。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通运投资通知,通运投资于2021年12月16日将其持有本公司3,300,000股股份补充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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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运投资本次股票质押是对其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2.本次补充质押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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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运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通运投资未来半年内将有38,800,000股股份质押到期,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的50.32%,占公司总股本的14.85%,对应的融资余额为17,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通运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通运投资计划以其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作为还款来源。
2.通运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通运投资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如果触发预警、平仓风险,通运投资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化解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1-097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方式购买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福集团”)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组上市。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
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的《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5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并分别于2021年6月10日、6月18日、6月25日、7月2日及7月9日披露了延期回复《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2021-043、2021-047、2021-052、2021-054)。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重组预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修订版的重组预案等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议案》;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机构的议案》,完成了相关中介机构的选聘工作。
2021年11月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交易所涉的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备案。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发出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披露的《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公告及文件。
2021年11月16日,取得了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瓮福集团及其设立于贵州省内的子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部门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未因违反前述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而受到处罚;截至证明出具之日,在建、拟建、存量项目不属于受到国家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政策限制建设或运营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现有各项目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能源消费“双控”和其他能源监管要求,不存在被关停的情形或风险;瓮福集团从事的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方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2021年11月22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提交了本次交易的申请材料。根据证监会要求,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因财务数据有效期临近届满等原因,需要进行更新、补正。公司将在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完成相应更新及补正后,再次向证监会提交本次交易的申请材料。
公司定期对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7月20日、8月20日、9月18日、10月20日、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2021-058、2021-060、2021-068、2021-076、2021-090)。
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披露的《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对本次交易及标的资产有关的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风险提示内容,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46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280证券简称:强瑞技术0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17日,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各类政府补助28笔,共计216.3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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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江西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协益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注2:各核算主体对应各类银行,各银行回单与入账时间有少许差异。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确认上述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1、名称: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8794710B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尹高斌
5、注册资本:7388.6622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05-08-30
7、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五和大道308号C栋厂房1层至5层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五金模具、模具零配件、测试治具、非标设备、自动生产线、气动元件、测试仪器的销售。(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电气传动产品、变频器、伺服驱动器和系统、电梯驱动及工业自动化产品、新能源产品、混合动力汽车驱动系统、太阳能光伏逆变器、风电整机控制系统、智能配电控制设备、工业数控设备、雕刻机、商用自动化设备、数控系统及软件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销售和技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是:五金模具、模具零配件、测试治具、非标设备、自动生产线、气动元件、测试仪器的电气传动产品、变频器、伺服驱动器、电梯驱动及工业自动化产品、太阳能光伏逆变器、智能配电控制设备、工业数控设备、雕刻机、商用自动化设备的生产。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