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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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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信访举报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2021-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2021-024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招商证券”)作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威机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一保荐业务》的要求,对兆威机电进行了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2月14日

二、培训地点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01)

三、参加培训人员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四、培训内容

持续督导小组向被培训人员展示了培训课件,通过现场讲解及交流的方式就新证券法下董监高行为、内幕交易及股票买卖限制性规定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培训。

培训过程中,持续督导小组对与会人员的问题做出了相应解答。

五、上市公司配合情况及培训效果

在本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兆威机电给予了积极配合。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要点案例的学习,增强了参训人员规范运作意识,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现场反映良好。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国振 黄 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代表人:

徐国振 黄 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阿纳迪酒店(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7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冯德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全部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12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施征宇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万巍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642,960,000股,已回避表决议案1、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4.01-4.08、5.01-5.04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巍、苏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8日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105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温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拟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106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将持有的部分应收账款合计8,367.02万元应收账款予以公开挂牌的形式进行转让,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 本次拟挂牌转让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债权,需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交易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形式进行,目前尚无法确定受让方,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程序;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徐州市中心医院、徐州市中医院以及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合计8,367.02万元应收账款予以公开挂牌转让。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尚未签署交易协议,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目前尚不确定交易对方。待最终签署协议确认交易对手方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的徐州市中心医院、徐州市中医院、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合计8,367.02万元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未到100%的部分系公司判断将于近期回款。

上述拟公开挂牌转让应收账款债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依据

根据市场环境、交易规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拟挂牌转让应收账款债权折让后金额7,964.10万元作为挂牌转让初始价格,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确定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内容。

六、交易审议程序及授权事宜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处理该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七、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挂牌转让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债权,有利于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加快资金回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本公司整体效益。

2、因上述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事项因交易对手等交易信息尚未最终确定,公司目前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整体影响,待最终签署协议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拟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对象、成交价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等不可抗力及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交易延期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后续推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1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12名。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4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工作变动,公司总经理王凤峨提出辞去总经理职务。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聘任李瑞光为公司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二、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王凤峨由于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推荐刘维成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此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

●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瑞光,男,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赤峰热电厂多经总公司办公室主任、综合计划处处长,赤峰热电厂物业公司总经理,中电投东北分公司电源项目发展部处长、驻呼市办主任,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副总经济师兼综合部经理、二期扩建办主任、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书记及董事长,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等职。现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维成,男,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十里泉发电厂副总经济师、天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安质项目开发部主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体制改革办公室职员、政策与法律事务部政策研究处副处级职员、政策与法律事务部政策研究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企业管理处处长、法律事务部合规处处长、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企业改革办公室)企管处处长等职。现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2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5日、12月16日与12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 公司主营火力发电,火电装机占比91.57%,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 公司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第三季度扣非净利润为负。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2月15日、12月16日与12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火力发电,火电装机占比91.57%,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征询函确认,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调查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5日、12月16日与12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第三季度扣非净利润为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62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198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信访举报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5日、12月16日及12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或“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自2020年筹划发展氢能业务,目前仍处于培育和布局阶段,该业务发展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收入和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目前,在公司收入结构中,仍以物料输送工程、热能工程、高端钢结构工程、海洋与环境工程为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5日、12月16日及12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改变。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78亿元,同比下降10.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亿元,同比增加378.36%,新签销售合同51.35亿元,同比减少33.61%,另,已中标暂未签订销售合同10.20亿元。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不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积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分类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截至2021年12月17日,上证A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静态市盈率为74.66,公司静态市盈率为87.1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改变,请投资者理性决策,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三)公司氢能业务发展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自2020年筹划发展氢能业务,目前仍处于培育和布局阶段,该业务发展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收入和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目前,在公司收入结构中,仍以物料输送工程、热能工程、高端钢结构工程、海洋与环境工程为主。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后,声明如下:“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 上网披露文件

1、控股股东《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复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信访举报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3001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近日,我部收到举报材料,举报你公司前期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评估造假、海外子公司Long Run勘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ong Run)已被禁止交易且油田现场作业未正常进行,同时公司治理混乱,原实际控制人邓天洲非法侵占上市公司大额资金,还存在通过提交虚假材料骗贷等情况。举报涉及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举报材料显示,公司前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人为调整了标的资产New Star、Long Run的地下储量等参数,使得评估值虚高。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告显示采用收益法对上述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请公司、评估机构及财务顾问补充披露:(1)New Star、Long Run收益法评估主要参数及确认依据,并说明可采储量、石油产量、天然气产量、石油长期价格、天然气长期价格、折现率等关键数据及假设的确认依据和合理性,公司是否存在不合理地调整参数使得评估值虚高的情形;(2)相关中介机构就该事项所采取的核查手段同时请就举报涉及事项明确发表意见。

二、举报材料显示,公司海外核心子公司Long Run因拖欠押金等原因面临吊销牌照风险,政府相关部门已经不批准Long Run的任何交易,且因拖欠地租及资源税等问题,当地政府已经着手对Long Run进行封路,不再让员工进入油田进行现场作业。公司2020年年报显示Long Run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6亿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64.98%。请公司补充披露:(1)Long Run目前主要逾期债务情况,包括债务金额、债权人、担保情况以及涉诉情况等;(2)结合Long Run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情况说明上述举报内容是否属实,请量化分析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3)Long Run是公司目前主要收入来源,公司前期未就相关事项进行披露的原因,公司是否存在丧失主要收入来源的可能,请充分提示风险。请会计师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三、举报材料显示,邓天洲是武汉市绿能天然气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武汉绿能)和湖北九头风天然气有限公司(下称湖北九头风)的实际控制人,前期通过职务侵占、伪造文件、开展缺乏商业合理性的交易等方式非法将上市公司资金转移至武汉绿能及其子公司。公司前期公告显示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武汉绿能子公司湖北九头风、加拿大优势石油各类债权合计余额为16.92亿元。请公司及相关方补充披露:(1)从股权、任职及协议控制等多维度论述邓天洲及其关联方目前以及过去是否曾控制或主导武汉绿能及其关联方的相关经营活动;(2)列示截止目前上市公司与武汉绿能及其关联方的债权债务情况,并逐笔列示相关款项的形成原因、款项金额、用途、资金去向等情况,说明相关业务及资金往来是否具有商业实质;(3)相关资金往来涉及的事项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是否构成资金非经营性占用,若是,请说明资金占用事项发生的具体原因、相关责任人以及前期核查未如实披露的原因及责任人。请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四、2019年以来,公司实际控制人频繁发生变动。2019年3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邓天洲、黄博变更为铜陵国厚天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厚文,2019年7月,再度变更为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薛东萍、郭思颖,2021年11月,变更为诚森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付小铜。举报材料显示,公司目前治理混乱,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贷款情形。请公司及相关方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董事会改组、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说明控制权频繁变动情况下在规范内部治理等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相关措施能否对子公司实现持续有效的控制;(2)结合海外子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流程、人员任命等情况,说明上市公司能否对海外子公司实行有效控制以及相关保障措施;(3)公司是否存在通过提交虚假资料骗贷的情形。请董事会发表明确意见。

五、请公司自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尤其是海外子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诉讼、资产冻结等事项,并说明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六、公司目前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修正后的2021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88亿元,若2021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或触及其他终止上市情形,公司将被终止上市。目前公司重整申请尚未被法院受理,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公司年内完成破产重整的可能性较低。公司应当充分提示重整未被法院受理的风险,以及股票终止上市风险。

请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审慎核实上述事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