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6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上午9: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5名,董事刘存玉、王玉民及独立董事冼国明、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刘国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明晰权责、融通资金、提高管理效率和运行效率,公司拟在峰峰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6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上午9: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现就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明晰权责、融通资金、提高管理效率和运行效率,公司拟在峰峰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将峰峰矿区大淑村矿、万年矿、新三矿、梧桐庄矿和煤炭运销分公司、物资供销分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邯郸洗选厂、马头洗选厂和邯郸矿区的云驾岭煤矿、郭二庄矿、陶一矿、陶二矿、陶二矸石热电厂等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划转进新子公司。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本次拟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北冀中邯峰矿业有限公司(以经行政审批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3、 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以经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的地址为准)。
4、管理架构: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和一名监事。
5、资产划转:公司将现有峰峰矿区和邯郸矿区的资产及负债划转至新子公司,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峰峰矿区和邯郸矿区现有人员全部纳入新子公司管理。
6、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橡胶制品、工矿产品及配件、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焦炭、铁矿石、铁精粉、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金属制品、有色金属、木材的批发零售;仓储;汽车租赁、房屋及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煤炭销售等(以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为准)。
三、 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产业业务发展的战略思考,提升公司的决策和运营效率,有效地控制业务运营风险,促进公司产业的快速成长,使公司的产业模块更加清晰,有利于公司精细化管理,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尚需行政审批部门核准,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根据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子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周期变化等方面的风险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66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临-062号公告。公司定于2021年12月30日下午2: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12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向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告知函》,提议将《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冀中能源集团具有提出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21年12月11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新修改的股东大会通知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新后)。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6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7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确认追加2020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3、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关于预计2021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5、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追加2021年度新增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7、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以上议案1至议案5项因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1日和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提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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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2月29日下午18: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8日-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一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邮政编码:054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温雅 李英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7”,投票简称为“冀中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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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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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68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63)。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412,322,112 股、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矿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97,677,888 股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高速集团”)。
近日,此次协议转让事宜已得到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同意冀中能源集团、张矿集团分别将所持公司412,322,112 股、97,677,888股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河北高速集团持有。每股转让价格按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5.54元确定。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河北高速集团持有公司5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 43%。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关于后期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