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0)。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在经营范围中删去“房地产开发经营”,具体内容如下:
原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中间体的制造(危险品生产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后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中间体的制造(危险品生产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将涉及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的内容的变更。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具体如下:
原文: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中间体的制造(危险品生产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修订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中间体的制造(危险品生产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1月4日(星期二)15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4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4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公司2021年12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2月29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9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飞彪、戴依依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
邮 编:318020
5、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50”,投票简称为“联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 公告编号:2021-144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大唐电信”)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72号),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1号)。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积极开展标的资产过户相关工作,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之标的公司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联诚”)95.001%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现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大唐联诚依法就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履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59B)。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持有的大唐联诚95.001%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大唐联诚95.001%股权的过户事宜已完成,公司已合法持有大唐联诚95.001%股权。
(二)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1、上市公司尚需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事项向5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登记和上市手续。
2、中国证监会已核准上市公司向中国信科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9,999.999656万元,上市公司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并就向中国信科集团发行的股份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
3、上市公司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次重组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4、上市公司将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过渡期内的损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根据专项审计结果执行本次重组相关协议中关于过渡期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5、上市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重组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重组涉及的协议、承诺等。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的中介机构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审批和核准程序,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在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的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大唐电信本次重组已获得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具备实施本次重组的法定条件;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大唐电信已合法取得大唐联诚95.001%的股权;本次重组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一)相关标的资产过户证明文件;
(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银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三)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1-065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郑美银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1年12月17日,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郑美银女士通知,其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吴玉花女士的2,500万股股份已办理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美银女士于 2021 年11月24日与吴玉花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郑美银女士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吴玉花女士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5.78%,每股转让价格为 11.21元,转让价款总计 28,02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于2021年11月26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郑美银女士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1年12月16日。截至本公告日,股权转让款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郑美银女士和吴玉花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
注: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43,290万股。
2、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过户后,受让方吴玉花女士合计持股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78%,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三、其他情况说明
1、郑美银女士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郑美银女士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按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关于减持股份相关承诺的情形。
3、郑美银女士、吴玉花女士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双方后续股份变动事项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股东股权转让款项支付凭证。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8日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 兖矿能源 公告编号:2021-086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1-110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目前公司主业仍为煤炭开采、煤化工等。公司近期制定的《发展战略纲要》,是对未来转型发展方向作出长期规划,由于并非短期经营目标,能够实现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产业发展目标所涉及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鉴于市场环境变化较快,包括经济发展、产业政策、产品价格波动等多种决定性因素都存在客观变化的可能,公司存在对战略纲要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可能,敬请投资者理解目标、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12月15日、12月16日及12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1,000万元的担保,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1年4月19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了《应收款链平台业务合作协议》,债权人与公司子公司湖北海立美达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海立美达”或“债务人”)签订了《应收款签发协议》(成员单位适用),公司同意为湖北海立美达通过应收款链平台签发的应收款提供保兑担保责任。2021年10月29日,公司为湖北海立美达通过应收款链平台签发的应收款人民币40,950,444.44元提供保兑担保,担保期限为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04月29日。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1年11月0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再次为湖北海立美达通过应收款链平台签发的应收款人民币40,973,577.73元提供保兑担保,担保期限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06月20日。
上述担保在本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湖北海立美达提供40,973,577.73元的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90,096,972.17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16%。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90,096,972.17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16%。
(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按时还款并延期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17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按时还款并延期过户的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股票资产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21-048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股票资产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知合”)出具的《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按时还款并延期过户的说明》,获悉西藏知合已将其用于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合计2,735万股公司股票涉及的本金及利息按照约定归还,并将相应股份办理了延期过户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18日与2021年2月4日,西藏知合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50万股、385万股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前述合计2,735万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00%(占公司最新股本的1.98%),到期购回日为2021年12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2021年2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3,2021-019)。
二、持股5%以上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按时还款并延期过户的情况说明
1、西藏知合上述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到期购回日为2021年12月16日,目前,西藏知合已按照约定归还银河证券本金及利息,为避免因购回而构成短线交易,西藏知合本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购回股份将延期过户,购回日期由2021年12月16日延期至2022年6月24日。
2、本次交易未导致西藏知合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知合持有公司股份240,000,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6%。
三、其他说明
1、上述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延期过户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按时还款并延期过户的说明》。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股票资产的议案》,为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战略转型,提高资金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择机出售所持有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王”,股票代码:002094)25,219,658股股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处置资产权限范围内按照公司相关审批流程办理相关股票出售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股票资产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青岛金王股票25,219,658股,占青岛金王总股本的3.64%,成交均价为4.42元/股,成交总价为111,359,234.78元。
公司出售青岛金王股票的计划已执行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再持有青岛金王股票。
本次出售股票资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股票资产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所得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补充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将该股票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后续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将计入留存收益。所以,处置该股票资产所得收益,将不影响处置当期损益。
2020年度公司累计出售青岛金王股票6,906,000股,扣除成本及相关费用后公司累计投资损失5,267,841.73元,计入留存收益,对公司2020年业绩不产生影响;2021年度公司累计出售青岛金王股票18,313,658.00股,扣除成本及相关费用后公司累计投资损失6,473,340.65元,计入留存收益,2021年具体财务影响以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数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8日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1-10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20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届时将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17日,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28号)(以下简称“批复”),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57,211,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的要求,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徕木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
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徕木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
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徕木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已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和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关于请做好徕木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将上述告知函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证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8日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远洋捕捞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补助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7 证券简称:开创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42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远洋捕捞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6日,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收到政府拨付的远洋捕捞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补助资金2,600,000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远洋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后续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再行申请资金清算,结余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用于符合资金补助方向的相关项目支出。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对该笔补助资金进行会计处理,最终的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所持部分股份
撤回司法拍卖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1-134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所持部分股份
撤回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所持部分股份将被二次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3日10时至2021年12月24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鸿实业”)持有的公司57,000,000股首发后限售股股票。
近日,公司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获知:因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福田区人民法院决定撤回拍卖永鸿实业持有的共计4笔,合计57,000,000股首发后限售股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票处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1-113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签订了10.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协议(编号:光郑东风支ZH2021030)。协议约定的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