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2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融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等业务临时
暂停服务的公告

2021-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雷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深圳市雷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估值报告》(中水致远评咨字[2021]第020078号,以下简称“《估值报告》”),以2021年9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深圳市雷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制技术”或“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评估,并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控制技术最终评估结论。评估基准日控制技术100%股权评估值为94,470.00万元。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但由于收益法是基于一系列局势和政策假设的未来预测,而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政策等处在不断变化当中,不排除出现因假设变化致使标的公司未来实际盈利水平不达评估预期,进而导致标的公司实际价值与评估预测结果不一致的情形。

2、本次交易是基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能”)发挥控制类产品与伺服产品、步进产品的协同优势,实现公司向为客户提供“控制+伺服+步进”的整体解决方案转型,优化内部运作效率的战略发展需要而实施,但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变化、内部经营整合效率和效果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可能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发挥控制类产品与伺服产品、步进产品的协同优势,实现公司向为客户提供“控制+伺服+步进”的整体解决方案转型,优化内部运作效率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同日并与控股子公司控制技术的股东深圳市雷赛同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心投资”)和深圳市雷赛协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力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人民币6,420.80万元收购同心投资持有控制技术7.0375%的股权及人民币2,258.11万元收购协力投资持有控制技术2.4750%的股权,完成本次收购后,公司持有控制技术94.5125%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同心投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深圳市雷赛同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CHPQ2X

3、成立日期:2017年02月17日

4、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注册资本:640万元人民币

6、执行事务合伙人:蔡兴华

7、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3栋10楼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二)协力投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深圳市雷赛协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CHL47P

3、成立日期:2017年02月17日

4、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注册资本:160万元人民币

6、执行事务合伙人:荣洁

7、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3栋10楼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三)与公司关系说明

经核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同心投资、协力投资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深圳市雷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9893831W

3、成立日期:2010年08月08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4,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李卫平

7、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3栋9楼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装备、机械电子设备、机电产品和软件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销售和技术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工业自动化产品、运动控制系统及组件、嵌入式软件(自动化设备控制软件)、专用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

9、诚信情况:经核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制技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营业务情况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控制类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包含运动控制卡、智能产线控制器LC、中型PLC、小型PLC、IO模块和HMI等。

控制类产品被视为智能制造装备的“电子大脑”,是自动化设备控制系统中必不可少的核心部分。标的公司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运动控制算法,并通过持续的客户服务、积累了对众多行业生产工艺的丰富经验,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得到客户的充分认可,并在国内运动控制卡、控制器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的市场地位。

(三)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后,控制技术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1-9月相关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容诚审字[2021]518Z036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518Z114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控制技术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亦不存在为诉讼与仲裁事项。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之前,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次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估值报告》(中水致远评咨字[2021]第020078号),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控制技术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94,470.00万元,扣除评估报告基准日后的分红金额3,233.11万元,标的公司实际估值91,236.89万元;本次交易以评估报告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同意公司总计支付现金对价8,678.91万元取得标的公司9.5125%股权,其中取得同心投资7.0375%股权、协力投资2.4750%股权。本次评估增值较高的主要原因为控制技术属于轻资产型公司,控制技术有形实物资产账面价值较小,收益法评估结果高于账面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控制技术在人才、核心技术、部分客户关系等方面具有优势和价值,控制技术未来期间预期经济效益较好,因此收益法评估价值较高。

本次股权转让遵循了公允性原则,定价公开、公允、公正,不存在损害交易各方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受让方: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深圳市雷赛同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一)、深圳市雷赛协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二)

(以下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乙方”)

目标公司:深圳市雷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第一条、股份转让约定

1、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乙方也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标的股份。

2、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中水致远评咨字[2021]第020078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目标公司评估值94,470.00万元,扣除评估报告基准日后的分红金额3,233.11万元,公司实际估值91,236.89万元;甲、乙双方同意目标公司9.5125%股权最终作价8,678.91万元,即标的股份的最终交易价格为人民币8,678.91万元(大写:捌仟陆佰柒拾捌万玖仟壹佰元整)。

3、甲方不受让具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人员所持有的股权或份额,在受让总比例不变的前提下,受让股权或份额的具体构成由甲、乙双方另行确定。不受让具体情形包括:

(1)已经离职,不在目标公司任职;

(2)存在违法乱纪、非法侵犯标的公司利益行为;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与缺乏职业道德行为;

(4)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5)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情形等。

4、自股权交割之日起,乙方依据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的附属于标的股份的全部股东权益归甲方享有;甲、乙双方同意,在此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转让手续费及相关税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第二条、转让价款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协助甲方办理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清股权转让价款,即人民币8,678.91万元(大写:捌仟陆佰柒拾捌万玖仟壹佰元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制造业是我国经济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主战场,随着“中国制造 2025”等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国产化的趋势尤为凸显,智能制造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控制类产品被视为智能制造装备的“电子大脑”,是自动化设备控制系统中必不可少的核心部分。

公司长期聚焦运动控制主航道,通过产品与技术创新持续为客户创造更大的附加值。标的公司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运动控制算法,并通过持续的客户服务、对众多行业生产工艺有深刻理解,已得到客户的充分认可,并在国内运动控制卡、控制器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的市场地位。基于下游行业及客户的市场需求,整体解决方案是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通过发挥控制类产品与伺服产品、步进产品的协同优势,可以推动公司向为客户提供“控制+伺服+步进”的整体解决方案转型。通过本次股权收购,公司将实现对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生产采购等优化整合,能更高效的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提升设备行业客户的竞争力,进而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于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亦可增强未来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估值报告》;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书面、电话沟通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平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为发挥控制类产品与伺服产品、步进产品的协同优势,实现公司向为客户提供“控制+伺服+步进”的整体解决方案转型,优化内部运作效率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同意总计支付现金对价8,678.91万元取得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雷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9.512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0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30日,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查询了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11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2021年12月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11月30日),除20名核查对象存在交易过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2021年12月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共有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核查,以上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且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2021年12月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17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核查,此17名激励对象均未参与本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是其基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控制策划人员的范围,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未发现激励计划事项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发生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均不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1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隽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34,277,8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13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93,378,777股,占公司总股份410,020,631股的47.16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40,899,107股,占公司总股份410,020,631股的9.974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3,564,3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4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665,2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1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4,899,1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33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4,275,8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62,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反对0股;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4,275,8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62,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反对0股;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4,275,8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62,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反对0股;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1,151,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54%;反对3,124,6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33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437,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7313%;反对3,124,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60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1,151,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54%;反对3,124,6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33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437,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7313%;反对3,124,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60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1,151,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54%;反对3,124,6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33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437,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7313%;反对3,124,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60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洁美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洁美科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洁美科技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险警示期间风险提示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1-117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险警示期间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最大限度化解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发现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等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供销大集及24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供销大集及重整子公司管理人,同意公司在联合工作组的领导下,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公司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推进各项重整工作,已完成债权申报并召开了公司及24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公司及24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及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已经各表决组通过。目前法院已裁定批准公司及24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公司正在按照重整计划推进具体执行实施工作,并持续推进引入重整投资人等相关工作。详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部分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2021年4月15日《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2021年8月7日《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2021年9月15日《关于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及《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2021年9月30日《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2021年10月23日《关于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2021年10月31日《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8日《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规则》14.4.10条规定,现就风险警示期间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虽然法院裁定批准公司的重整计划,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重整计划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如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最大限度化解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发现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等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其他相关风险

因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14.4.9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2月1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情况,根据《上市规则》第13.3条第(五)项、第13.4条、第13.6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3月1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年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3条第(四)项、第14.3.1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2016年重组标的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未达到业绩承诺的利润,2020年业绩承诺补偿相关事项,依相关规定另行处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1-118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供销大集”)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92021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130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1-081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已对本次重组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以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一、本次重组基本情况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和承担债务方式购买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持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内蒙古中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实业”)92%的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城实业8%的股权。本次交易对手方之一国城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城实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披露后,公司于2021年1月7日、2021年2月6日、2021年3月6日、2021年4月3日、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29日、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25日、2021年10月23日、2021年11月20日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2021-009、2021-010、2021-020、2021-036、2021-045、2021-056、2021-067、2021-085、2021-093、2021-102、2021-111)。

二、本次重组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涉及的拟收购标的公司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鉴于本次交易仍有部分事项尚未完全解决,存在可能面临加期审计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在2021年底前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变更资产注入时间由2021年底前变更为2022年底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工作已完成,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将根据国城实业需整改的部分土地后续产生的罚金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及相关各方正有序推进和落实本次交易所需的各项工作,公司及交易对手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部分核心条款经过多轮磋商谈判基本达成一致。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所涉事项,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特别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变动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永新先生通知,获悉李永新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担保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存在质押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

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网下申购。炬光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托管人。本次发行价格为78.69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炬光科技于2021年12月17日发布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8日

永赢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将于2021年12月18日14:00至15:00进行系统维护,在此期间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将暂停服务,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交易系统(https://trade.zrfunds.com.cn/etrading/)、手机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平台(名称:中融基金)将于2021年12月18日14:00至15:00暂停服务。

2、受上述业务暂停影响,本公司中融货币E(基金代码:003075)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手机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平台)融钱包、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代销渠道的“T+0 快速赎回业务”,请投资者做好交易和资金安排。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3、自2021年12月18日15:00起,上述业务平台将恢复服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以通过我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工作日9:00-17:00)或网站www.zrfunds.com.cn咨询相关情况。

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