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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金额的公告

2021-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欧睿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自2021年12月22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单个账户单笔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单个账户单笔追加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0.01元(含申购费)。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非养老金客户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单个账户单笔最低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1)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基金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基金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 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5.1.2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中欧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5.2.2业务办理机构

本公司开通本基金A类份额或C类份额的转换业务,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办理A类份额或C类份额的转换业务及具体转换办法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

5.2.3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 100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在《招募说明书》(含更新)或相关公告中约定的最低保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开放期内,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发生巨额赎回,则在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巨额赎回处理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10)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开通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直销机构支持A、C份额的定投业务,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务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单笔最低定投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如本公司直销中心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基金最低交易额度有其他规定的,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6.2 定投业务安排

(1)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3)其他

如无特殊规定,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场外非直销机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更、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2 场内销售机构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华鑫证券”)两家机构协商一致,自 2021年 12月 21日起,新增华泰证券、华鑫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注: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二、适用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 2021年12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认购和转换转入)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和优惠活动期限以上述机构规定为准。优惠前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且在上述机构销售的非零申购费率开放式基金。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机构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购当日起,自动参与上述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认购和转换转入,仅限前端申购模式)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费率优惠期限

截止时间以上述销售机构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3.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 或 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中信证券等为金鹰元丰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

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签订的代理销售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12月20日起,通过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具体公告如下:

一、新增代销基金

二、投资者可在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定投等业务,相关规则遵照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三、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转换不适用基金:对于本基金管理人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以及中登系统基金不支持与其他基金之间相互转换;对于同一只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对于上述代销机构实施的费率优惠活动本基金管理人不再进行限制,投资者通过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申购及定投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适用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定投费率以上述代销机构公布的费率优惠活动为准。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4、本基金管理人其他基金如新增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为代销机构,将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投及费率优惠,我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中信证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中信证券华南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3、中信证券(山东)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4、中信期货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5、本基金管理人

客服电话:4006-135-888

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投资者购入基金时,投资者应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货币市场基金、ETF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情形除外。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临2021-039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0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1,980.95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489.23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91.7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将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489.23万元,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91.72万元,计入递延收益。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中锐股份,股票代码:002374)连续2个交易日(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1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价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的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进行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目前公司主要业务以包装科技业务为主,生产经营状态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近期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77,968,338.1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61,241.8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新精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直销柜台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7)

二、活动期间

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享受申购费率1 折优惠(不适用于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情况)。本基金原费率请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或021-38784766

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

五、重要提示

1、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新增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自2021年12月20日起增加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投资者可通过浙商证券各营业网点办理相关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列表:

注: 1、上述表格内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限制请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根据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者应通过具备申购赎回业务资格的一级交易商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二、新增一级交易商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三、本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服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2021年12月21日起,本基金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金额调整为100万元。2、本基金恢复正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1年12月21日起,对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高于100万元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00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3、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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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