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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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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1-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 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1-10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及下属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获得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1,169.11万元(不含公司前期已公告的政府补贴),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1.03%。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①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单列,10万元以下合并计入“零星补助”;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表第8、9、11、12项补助资金尚未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认定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补助中,公司尚未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739万元,款项拨付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 报备文件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批文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1-10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综合技术服务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需要,推进公司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综合技术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汇伟业”)签订《综合技术服务合同》,由德汇伟业为公司提供综合技术服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010,500元,技术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签订〈综合技术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就上述公告中的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德汇伟业实际控制人刘凯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刘锋先生之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德汇伟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德汇伟业为公司提供综合技术服务包括“PDM系列软件定制研发及部署”“MES生产执行系统研发及部署”“智能化产线端口对接”三个项目,各项目主要模块及功能如下:

1、“PDM系列软件定制研发及部署”主要模块:生产资料生成软件定制开发、套料软件定制开发、施工图生成软件定制开发、包装方案生成软件定制开发、生产数据中台定制开发、配套APP定制开发、技术中心模块定制开发、计划中心模块定制开发。该项目通过三维建模及出图模块深度定制研发,搭建多地管理结构化数据库。深度利用生产数据,提高工厂管理灵活性和整体效率。

2、“MES生产执行系统研发及部署”主要模块:生产中心模块定制开发、质检中心模块定制开发、物资中心模块定制开发、销售中心模块定制开发、财务中心模块定制开发、人资中心模块定制开发、配套APP定制开发。该项目通过串联各业务部门数据、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准备、排产生产及运输一体化管理。集成生产数据自动导入,通过自动排产,按车间层和单元层分级制定作业计划。

3、“智能化产线端口对接”主要模块:厚板智能下料岛项目、薄板智能下料岛项目、少人化角钢生产线、镀锌自动线、智能包装线、塔脚焊接机器人产线、钢管杆自动组装焊接产线、钢管塔自动组装焊接产线。该项目通过定制开发数控程序,实现自动化产线与系统对接。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项目所需工时及人天单价测算确定,定价方式符合软件开发服务业务的定价规则,人天单价符合行业收费标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条件合理。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全国化战略布局的逐步落地,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积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德汇伟业聚焦电力钢结构细分领域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技术总包服务,专注为产业链降成本、提效率,其核心技术团队拥有深厚的行业技术沉淀和经验积累。通过本合同项下的PDM系列软件定制研发及部署、MES生产执行系统研发及部署、智能化产线端口对接,有助于公司实现多基地制造模式的统筹管理,有利于全方位提升公司经营管控能力,有利于公司降本增效、挖潜提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除上述内容补充公告外,《公司关于签订〈综合技术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2020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所涉及事项在2021年度消除情况的

专项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一045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2020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所涉及事项在2021年度消除情况的

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20日,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文一科技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1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天健函〔2021〕 5-46 号),具体内容如下: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一科技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5-78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审计类第1号》相关要求,现将文一科技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文一科技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华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资管)对外投资5,000.00万元参股上海办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办同),并持有上海办同33.33%的股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办同已对外支付投资意向金。上海办同已于期后受让了股权资产,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文一科技公司正积极督促上述投资款的收回,2021年4月20日,华翔资管已起诉上海办同及其控股股东上海率丰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上海率丰),2021年4月20日华翔资管已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皖07民初92号),截至2021年4月27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我们实施了检查凭证、获取承诺以及函证等程序,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事项对文一科技公司2020年度业绩的影响。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

2021年10月22日,华翔资管与上海率丰签订了谅解备忘录。

2021年11月3日,华翔资管与上海办同及其控股股东上海率丰经铜陵市人民法院调解,达成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 上海率丰同意受让华翔资管持有上海办同33.33%的全部股权,受让价为5,000.00万元人民币;上海率丰在签订并收到《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皖07民初92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向华翔资管支付300.00万元;华翔资管在收到300.00万元款项后,须立刻办理解除保全措施,申请解除对上海办同股权以及银行账户等资产的查封。2021年11月4日华翔资管已收到上海率丰支付的300.00万元股权转让款。

(二) 上海率丰和华翔资管共同承诺,将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由上海率丰在完成华翔资管所持上海办同全部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同时向华翔资管支付1,200.00万元;上海率丰在完成股权变更后,立即将其持有上海办同的98%的股权质押给华翔资管,并办理质押担保手续,作为后续还款担保。截至2021年12月20日,上海率丰已完成华翔资管所持上海办同全部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华翔资管已收到上海率丰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累计1500万元,上海率丰股权质押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 上海率丰承诺在2022年4月30之前再向华翔资管支付200.00万元;剩余3,300.00万元则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向华翔资管支付完毕;华翔资管在收到共计5,000.00万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解除对上海办同的98%的股权质押。

(四) 上海率丰若未按上述付款期限及金额履行付款义务,视为剩余未付款项全部到期,并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计付利息,直至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

对于上期保留意见事项,我们检查了上海办同大股东承诺资料、股权收购协议、资产评估报告,获取了律师函证,截至本说明日,我们又获取并检查了文一科技公司与上海率丰签订的关于投资款的和解备忘录以及铜陵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检查了华翔资管根据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已收到的累计1500万元股权转让款的银行收款凭证,评估了调解书的履约风险,我们认为已经对上海办同对外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因此,我们认为 2020 年度导致保留意见事项对文一科技2020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一046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之《民事调解书》

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收到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院”)《民事调解书》((2021)皖07民初92号)。该《民事调解书》系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华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资管”)诉上海办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办同”)、上海率丰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上海率丰”)等二被告股东出资纠纷一案。中院于2021年4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审理,并出具了该《民事调解书》(该《民事调解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发布的临2021-034 《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现将该《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调解书》履行情况:

1、上海率丰已于2021年11月4日依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向华翔资管支付了3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华翔资管已收到上述款项。

2、2021年12月20日,上海办同收到换发的营业执照,华翔资管已将其持有的上海办同33.33%的股权过户至上海率丰,上海办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全部完成。同日,上海率丰依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向华翔资管又支付了12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华翔资管已收到该款项。作为后续还款之担保,上海率丰将其持有的上海办同98%的股权质押给华翔资管,并办理质押担保登记手续,目前该手续正在办理中。

截止目前,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翔资管共收到上海率丰15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该《民事调解书》其他约定事项正在按照双方约定履行,未出现违反约定情形。

二、本次重大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民事调解书》仍在履行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1-035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1-087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持有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002,5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5.0024%减少至13.0025%。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收到公司股东格林美发来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格林美于2021年12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999,900股(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格林美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均系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披露的《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格林美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及格林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016号公告)。

一、本次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通过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购买华润信托·卓实远见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29】期,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2月15日到期赎回,本金1,200.00万元及收益17.32万元已于12月17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1-094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1-001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有公司股份3,265,525股(占公司当前股份的0.78%)的股东陈健,拟在减持计划公告后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6,3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其中:集中竞价交易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计划结束日期为2022年7月11日。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如减持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上述股份。

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收益交给发行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0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0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0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截至2021年12月20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26.86元/股,静态市盈率为29.8,动态市盈率为16.15。因公司股票多次出现涨停,涨幅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1-098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8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671,119,613股,占公司总股本(8,111,022,766股)的32.93%。

● 本次解除质押后,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723,374,793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27.0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92%。

2021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广汇集团通知,因融资策略调整,广汇集团决定调整本期债券发行计划并解除已质押的股票。广汇集团与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公告。

2021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广汇集团通知,获悉其已办理完毕本次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除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后公司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前述授权,并审议同意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草案)作出相应的修订。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和《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613310584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凤路1000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壹佰陆拾肆万玖仟肆佰壹拾元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9日

营业期限:2004年5月1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矿物绝缘(MI)电缆、伴热电缆(HTC)、矿物绝缘类元器件(含加热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行政许可证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解除质押原因:新筑投资提前归还贷款。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7日,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英科技”)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二、备查文件

(一)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已完成了章程备案以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主要事项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为注册资本:

除以上变更外,《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内容

名 称: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4510604K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朱张泉

注册资本:壹拾玖亿伍仟壹佰玖拾叁万壹仟零叁拾贰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9日

营业期限:2001年10月29日至长期

住 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