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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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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21-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7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5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雪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自2021年5月至今,公司相继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项以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76,932,446元变更为人民币1,185,813,147元,公司总股本由1,176,932,446股变更为1,185,813,147股。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变更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以上事项业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安排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于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3楼310室

2、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1日

3、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6日14: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2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8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并对《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根据公司2021年5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7,377,234份;同时因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75,282股。

2021年5月20日,上述7,377,234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由1,176,932,446股增加至1,184,309,68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76,932,446元增加至人民币1,184,309,68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认购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08号)。

2021年6月18日,公司完成上述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184,309,680股减少至1,183,534,398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84,309,680元减少至人民币1,183,534,398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409号验资报告。

2、根据公司2021年5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48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合计250.58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5,8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6,040,198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21日出具了《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40号),对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经完成了上述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该等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1年6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由1,183,534,398股增加至1,186,040,198股。

3、根据公司2021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11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因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7,051股。

2021年12月2日,公司完成上述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186,040,198股减少至1,185,813,14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86,040,198元减少至人民币1,185,813,147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99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总股本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及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9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华所合伙人数量为2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21人。

(7)业务规模:大华所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为252,055.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9,535.19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76家,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41,725.7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5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忻,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彦波,201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7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公司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鉴证费用2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实际情况决定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安排等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20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1月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3楼310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以及《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三)其他说明

1、议案1.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22年1月4-5日9:00-12:00、14:0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3楼董事会办公室会务组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出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彭韶敏女士、孙嫣女士

联系电话:0754-87278712、010-82776600

传 真:010-82776677

电子邮箱:ir@topsec.com.cn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3楼310室

邮 编:51504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2

2.投票简称:天融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

(1) 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划“√”,作出投票指示;

(2) 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项表决意见中均用符号“一”表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权限: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21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科技”)拟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向天融信科技全资子公司湖北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融信”)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湖北天融信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湖北天融信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根据《公司章程》《重大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22728765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雪莹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环大道666号(21)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出资方式

天融信科技拟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向湖北天融信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

3、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后,湖北天融信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如下:

4、经营情况及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湖北天融信成立于2000年7月7日,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增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事项为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订增资合同。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存在的风险

此次增资完成后,湖北天融信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其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和管理风险,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其经营运作情况,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珀金埃尔默医学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HIV诊断试剂及仪器中国区总代理权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6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珀金埃尔默医学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HIV诊断试剂及仪器中国区总代理权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安赛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珀金埃尔默医学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签订了《关于HIV诊断试剂及仪器总代理权的授权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艾迪药业全资子公司获得珀金埃尔默HIV检测试剂及仪器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的总代理权,授权期限为合同签署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本合同是公司在HIV诊断试剂及仪器代理业务方面与珀金埃尔默签订的有关总代理权的授权合同,代理产品的具体价格、数量、交货时间及业务目标等以双方签署的《年度代理合同》为准。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迪药业”)全资子公司南京安赛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赛莱”)与珀金埃尔默医学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珀金埃尔默”)经友好协商,就HIV诊断试剂及仪器总代理事项达成合作,并于2021年12月20日签订了《关于HIV诊断试剂及仪器总代理权的授权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艾迪药业全资子公司安赛莱获得珀金埃尔默HIV检测试剂及仪器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的总代理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同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赛莱与珀金埃尔默签订《关于HIV诊断试剂及仪器总代理权的授权合同》,合同约定,安赛莱获得珀金埃尔默HIV检测试剂及仪器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的总代理权,授权期限为合同签署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次合同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合同由安赛莱与珀金埃尔默于2021年12月20日在南京签订。

(三)合同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

二、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其他关系说明

珀金埃尔默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债务债权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方面的特殊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授权方):珀金埃尔默医学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被授权方):南京安赛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代理区域: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

2、代理产品与价格:

HIV检测试剂(HIV-1 RNA定量-96T)与仪器(全自动核酸检测反应体系构建系统),具体价格信息由甲乙双方在另行签署的《年度代理合同》进行约定。

3、授权范围:

甲方同意乙方为代理区域内代理产品的总代理商,甲方授予乙方该等总代理商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授权期”)。在授权期内与代理区域内,就代理产品乙方享有排他性的权利从甲方采购代理产品。乙方可在代理区域发展下级代理商或经销商。

(三)其他约定

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条款均予以明确约定。

四、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合同于2021年12月签署生效,预计对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从“满足国内艾滋病治疗的迫切需求”战略出发,正致力于践行“HIV诊疗一体化”的理念,通过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集诊断、病载检测、耐药筛查、用药建议、精准治疗、病程管理等于一体的慢病管理体系,给予患者全生命周期的诊疗与关怀,提高患者体验感、增加患者和医生的信任度;珀金埃尔默专注感染诊断及输血安全超过20年,同时也一直在探索感染性疾病的“诊疗一体化”方案;此次双方达成合作,将有助于发挥各自在药物研发、感染诊断领域的专长,以及在市场、渠道和服务上的优势,更好地助力中国的艾滋病防控事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促进作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

本合同的签订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是公司在HIV诊断试剂及仪器代理业务方面与珀金埃尔默签订的有关总代理权的授权合同,代理产品的具体价格、数量、交货时间及业务目标等以双方签署的《年度代理合同》为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全资公司华瀛(山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与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合资设立新能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77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全资公司华瀛(山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与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合资设立新能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华瀛(山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山东”)与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山东”)共同出资设立国能永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国能永泰”),拟定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国能山东出资2,550万元,持股51%;华瀛山东出资2,450万元,持股49%。首期出资额暂定为2,000万元,由双方按股比出资;剩余出资由双方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按股比缴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合资设立国能永泰事项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即可实施。

一、设立公司情况概述

为加快公司向新能源领域转型与发展,2021年12月18日,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华瀛山东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全资公司国能山东签署了《股东协议书》,拟在山东省泰安市共同出资设立国能永泰,拟定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国能山东出资2,550万元,持股51%;华瀛山东出资2,450万元,持股49%。注册资本采取分期缴纳的方式,首期出资额暂定为2,000万元,由双方按股比出资到位;剩余出资由双方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按股比缴纳。

2021年12月18日,根据《公司章程》的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本次合资设立国能永泰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合资设立国能永泰事项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玉钢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5578802280

4、注册资本:66,250万元

5、成立日期:2010年6月23日

6、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龙威三街01001号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水产养殖;活禽销售;动物饲养。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农业管理;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食用菌种植;中草药种植;蔬菜种植;水产品批发;牲畜销售(不含犬类);农副产品销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休闲观光活动。

国能山东为国家能源集团下属全资公司,是国家能源集团在山东地区开展新能源业务的重要平台公司,主要开展陆基风电、光伏及海上风电开发业务,目前管理运营山东区域内的4家新能源公司及3家新能源分公司,9个风电项目,在运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58万千瓦,在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开发、经营、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和行业优势。

三、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能永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

2、拟定注册资本:5,000万元

3、出资方式:现金方式

4、拟定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

5、拟定的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等;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

上述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国能永泰由国能山东持股51%、华瀛山东持股49%,注册资本采取分期缴纳的方式,首期出资额暂定为2,000万元,由双方按股比出资到位;剩余出资由双方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按股比缴纳。

国能永泰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暂定4万千瓦,实际建设规模根据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及市场发展的需要确定,并逐步开发建设其它项目。

四、签署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名称与性质

1、公司名称:国能永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

3、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双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宗旨、经营范围、规模和经营期限

1、公司宗旨: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对新能源开发建设的迫切需求,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按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拓宽公司发展渠道、提升发展质量,进一步推进公司综合能源产业发展,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现股东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

2、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等;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3、规模:国能永泰一期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暂定4万千瓦,实际建设规模根据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及市场发展的需要确定,并逐步开发建设其它项目。

4、经营期限: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5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项目投资总额与公司注册资本

1、公司本期国能泰安工程总投资暂定为1.7亿元。双方同意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工程实际投资额及时调整公司的投资总额。

2、公司注册资本金暂按5,000万元,首期实缴2,000万元(暂定)。股东双方认缴的出资额及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国能山东认缴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华瀛山东认缴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9%。

股东双方均按认缴比例以人民币货币形式出资,首期注册资本金实缴2,000万元,国能山东实缴1,020万元,华瀛山东实缴980万元。

(四)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自股东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次合资公司设立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资设立公司是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加快公司向新能源领域转型与发展,同时也标志着公司在山东区域的新能源布局正式启动,并将充分利用国能山东技术、人员优势和公司资源优势,加快推动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区域性布局和项目落地,不断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绿色低碳、持续稳健与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798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1-049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112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科高新”)无任何形成收入的氢能源相关产品。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浦发及第一大股东中国能源无氢能源相关产品注入蓝科高新计划。

●液态阳光加氢站是公司与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张家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开发,技术成果归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张家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所有,蓝科高新负责装置的产业化制造。

●公司2018年12月31日扣非净利润-15,952.1963万元。2019年12月31日扣非净利润-4,544.8169万元。2020年12月31日扣非净利润727.5028万元。公司2021年9月30日扣非净利润-8,356.0008万元。

●自2021年12月8日交易开盘至2021年12月20日连续9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达120.21%,同期上证指数上涨-0.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已经累计出现4次(含本次),涨幅显著高于同行业涨幅及上证指数。

●2021年12月8日交易开盘至2021年12月20日连续9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换手达57.33%,短期波动较大,可能存在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021年12月20日,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科高新”)股票再次涨停,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2.53/股。鉴于近期公司股票波动较大,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1.自2021年12月9日以来,公司A股股票价格已连续8个交易日涨停,自2021年12月8日交易开盘至2021年12月20日连续9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达120.21%,同期上证指数上涨-0.04%,股票成交量及换手率显著提高,短期波动幅度较大,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已经累计出现4次(含本次),涨幅显著高于同行业涨幅及上证指数。

2.近期公司股票交易换手率较高,2021年12月14日、15日、16日、17日、20日换手率%分别为6.84%、3.70%、15.33%、13.51%、13.61%。2021年12月8日交易开盘至2021年12月20日连续9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换手达57.33%,短期波动较大,可能存在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三年又一期扣非前后利润情况

公司2018年12月31日扣非净利润-15,952.1963万元。2019年12月31日扣非净利润-4,544.8169万元。2020年12月31日扣非净利润727.5028万元。公司2021年9月30日扣非净利润-8,356.0008万元。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股吧有公司氢能源相关产品的讨论,经公司核查如下:

1.公司目前无任何形成收入的氢能源相关产品。公司主营压力容器等产品,属装备制造企业,公司现有的在氢能源领域方面的技术主要应用于装备制造,除此以外,不涉及氢能源其他领域,氢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传导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浦发及第一大股东中国能源无氢能源相关产品注入蓝科高新计划。

3.液态阳光加氢站是公司与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张家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开发,技术成果归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张家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所有,蓝科高新负责装置的产业化制造。

(四)市盈率情况(截至2021年12月20日收盘)

截至2021年12月20日收盘,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处机械行业静态市盈率为43.00,公司股票静态市盈率为218.27,公司当前的静态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二、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龚俊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07,056,90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7.462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52,506,62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78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3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54,550,27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43%。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076,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9,076,2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4573%。

5、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董事王志伟先生,独立董事周建英先生、吴建初先生以网络视频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07,056,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9,076,2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07,056,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9,076,2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常宝、李运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联合光电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联合光电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