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2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非个人
投资者伍佰万元以上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1-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1-07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

减持存托凭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1-063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

减持存托凭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涉及71名激励对象,共计5,986,006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3.29%,回购价格为16.85元/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2,057,298股变更至176,079,612股。

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等议案,决议事项如下:鉴于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鉴于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B、C、D的前提下,其获授权益方可解除限售,否则当期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鉴于公司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认为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经审慎考虑,在实施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第一次行权/解除限售事项之后,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综上,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5,986,006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2,057,298股减至176,071,292股;因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有8,320份股票期权在此回购注销期间内进行行权,公司总股本因此变更为176,079,612股。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4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0年6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8日,公司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0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0年7月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0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0年8月7日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9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7.05万份,行权价格为33.62元/份;向7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13.9万股,授予价格为22.2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2020年8月25日,除去部分放弃激励的情况,公司实际首次向95名对象授予的36.85万份股票期权完成登记,首次向71名对象授予的513.75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

(七)2021年8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八)2021年9月10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事项获得批准。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1.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而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鉴于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档,激励对象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数量比例与该行权期/限售期对应的考核期间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数对应的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B、C、D的前提下,才可解除限售,否则当期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3.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经审慎考虑,在实施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第一次解除限售事项之后,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71名激励对象总计5,137,500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部分数量由5,137,500股调整为6,678,750股。调整方法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2021-054)。

综上,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中,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986,006股,占公司变更前总股本182,057,298股的3.29%。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相关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时,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约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根据上述计算规则,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获授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2.21元/股调整为16.85元/股,调整方法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2021-054)。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85元/股,资金共计100,887,224.2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1〕610号”验资报告,认为:截至2021年10月26日,公司已减少限制性股票出资合计人民币100,887,224.20元,公司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76,071,292.00元,比申请变更前减少人民币5,986,006.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经营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履行2021年11月13日披露的减持存托凭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减持存托凭证计划实施前,存托凭证持有人People Better Limited(以下简称“People Better”)持有公司存托凭证65,030,310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9.23%。上述存托凭证来源于公司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票转化的存托凭证,已于2021年10月29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减持存托凭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People Better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存托凭证合计不超过21,140,652份,拟减持存托凭证数量占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

2021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2021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减持存托凭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收到People Better的《关于减持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20日,People Better已通过大宗交易以及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存托凭证10,657,192份,合计减持比例为1.51%,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大宗交易以及集中竞价减持数量过半

备注:本次变动后,People Better持有存托凭证合计54,373,118份,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存托凭证合计54,373,118份。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所涉及存托凭证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存托凭证计划系People Better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其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存托凭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存托凭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中信建投稳益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1日

1.基金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本次募集期间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交易的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fund108.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和其投资人员取得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也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9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1年12月19日下午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25号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轶哲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6.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对本议案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93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6.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8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88,888,88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998.4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32,500.3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92,567,498.0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2-15号《验资报告》。上述款项已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公司已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了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调整后的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4)。

自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6.5亿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7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6.5亿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相关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4,933.72万元。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和缅甸政治局势波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公司缅甸50万头肉牛养殖项目的实施进度受阻,建设周期延长。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内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若因募集资金项目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程。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762.5万元(按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差计算)。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承诺: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如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三)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承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94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周磊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周磊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一一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周磊先生简历如下:

周磊,男,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大湖一网鱼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上海理磊资产管理中心投资经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上海联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任上海长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一一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证券事务代表周磊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25号楼

2、邮政编码:200336

3、联系电话:021-62430519

4、传真号码:021-52137175

5、办公邮箱:zhoulei@dakangmuye.com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95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1年12月19日下午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25号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徐洪林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4日发布了《关于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现决定自2021年12月21日起,对非个人投资者通过所有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做以下申请金额暂停业务调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请金额应小于或等于5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请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本公司将根据单笔申请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确认,对于单笔导致累计金额大于500万元的申请,本公司将对该笔申请金额全部确认为失败,并按此原则继续确认,直至累计金额达到前述要求。

2、如果投资者转换转入本基金按照上述规则确认失败的,其原基金转换转出的申请也将确认失败,原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3、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除另有公告外,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4、转换业务的申请金额为基金转换转出时的初始金额。

5、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2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1年12月2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4、如在权益登记日当日,投资者转托管转出的基金份额尚未转入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分红。

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6、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7、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青岛银行

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21日起新增委托青岛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青岛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青岛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陈界交

电话:0532-68629956

传真:0532-68629939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http://www.qdccb.com/

二、通过青岛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青岛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青岛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以下产品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景顺长城景颐招利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0011;C类010012)。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青岛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青岛银行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青岛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青岛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说明

若今后青岛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青岛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四、通过青岛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1年12月21日起在青岛银行开通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注:景顺长城景颐招利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0011;C类010012)暂未开通A类和C类份额互转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青岛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http://www.qdccb.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