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英大安鑫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1日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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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
(4)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yd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90-5288)咨询相关信息。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A栋12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治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吴检柯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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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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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关联股东黄治家、深圳市同聚咨询管理企业(普通合伙)、刘健及黄淮对议案1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素湘、郑素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沪深300增强C增加招商证券
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成都仲裁
委员会裁决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0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成都仲裁
委员会裁决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具体内容详见前述公告。今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来的《关于股东收到〈仲裁书〉的函》和《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成仲案字第1340号](以下简称“《裁决书》”),仲裁庭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支付63574393.83元及其利息(利息以本金63574393.8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从2015年11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申请人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63574393.83元为基数分两段计算:第一段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三倍,从2016年3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第二段为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三倍,从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保全保险费63597元和财产保全费5000元。
(四)本案仲裁费685081元(已由申请人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由申请人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承担188054元,被申请人承担497027元。被申请人于履行本裁决第(一)、(二)、(三)项义务时,将其承担的仲裁费497027元一并支付给申请人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裁决书》。《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相关信息均/或在前述选定媒体上刊登。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9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经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4,000万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江西奥海的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万人民币。
二、注册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主要信息如下:
名称: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730914263X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旭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5日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谐田村
经营范围: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一般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厂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21年12月2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招商证券为代销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
自2021年12月21日起,投资者可在招商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招商证券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招商证券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招商证券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21年12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1年12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证券办理上述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在招商证券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1年12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办理上述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以招商证券的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在招商证券的申购、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元(含申购费),具体以招商证券规定为准。
2、投资者在招商证券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招商证券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及前述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招商证券的相关公告。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1-092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2021年12月20日,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终止实施,公司将对现有13名激励对象合计所持 11,875,71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外,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张岚已离职,公司将对其所持1,90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本次将回购注销公司股份共计13,775,710股。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6日、2021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9,205,300股变更为475,429,590股(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89,205,300元变更为475,429,59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7 证券简称:开创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43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泛太渔业(马绍尔群岛)有限公司处置“LOJET”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泛太渔业(马绍尔群岛)有限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处置“LOJET”轮,处置价格不低于2万美元。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处置“LOJET”轮,并签订相关合同。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泛太渔业(马绍尔群岛)有限公司新建一艘金枪鱼围网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泛太渔业(马绍尔群岛)有限公司新建一艘金枪鱼围网船替代“LOJET”轮。泛太渔业将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由符合要求的造船厂负责承建本次金枪鱼围网船舶的建造工程。投资总额最终以公开招标结果为准。投资资金由泛太渔业自筹。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投资固定资产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授权经营层有权决定投资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本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1-083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14日至20日,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石重装”)股票已连续五个交易日涨停,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达61.14%。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6日至18日分别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0);《关于公司氢能领域业务说明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2), 2021年12月2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现将风险提示如下,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所处行业为能源装备制造业,主要业务包括炼油、化工、煤化工、核电、生物医药等能源行业高端压力容器、快速锻造液压机组、板式换热器、ZY-LOC高压自紧式法兰等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产品检测、检维修服务,及炼油化工、煤化工等能源行业工程总承包。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在氢能领域已累计实现销售收入948万元,其中:在氢气制造领域实现销售收入691万元,主要产品为煤制氢装置中的二级旋风分离器、三级旋风分离器、渣冷却器、渣锁斗;在氢气储存领域实现销售收入257万元,主要产品为400m3氢气球罐。上述产品毛利率为14%-20%,在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中占比较小。
3、公司在氢能领域主要从事前端设备供应,主要提供氢气制造装置与氢气储存设备,暂不涉及其他氢能细分领域产品,氢能领域下游行业的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向上游行业的传导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公司在上述行业的业务发展。
4、经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51,073.77万元;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5,639.25万元;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28,474.06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9,806.90万元(未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00,387.63万元(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1-079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连三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鑫投资”)持有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3,173,220股,占公司总股本28.00%。三鑫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三鑫投资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233,220股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4.30%,冻结期限3年,自2021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5日。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三鑫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233,220股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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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三鑫投资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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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三鑫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睿远成长价值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旗下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参与了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迈为股份,股票代码:30075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布了《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睿远成长价值混合投资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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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 2021年12月17日数据。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
汇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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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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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向监管机构进行备案。
汇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0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于2021年5月1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1年5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68号)。
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等公告,截至目前公司正根据非公开发行相关规定积极有序地推进相关事项,相关进展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
6、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有效盘活资产,公司与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孙公司珠海市航城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城置地”)签订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航城置地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及下属企业持有的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开具的已到期待偿付的商业承兑汇票债权转让给航城置地,金额为45,000.03万元,转让价格为45,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6日、12月17日和12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20日,公司收盘价为152.78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7日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7.11倍,公司所处的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1.49倍,公司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6日、12月17日和12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20日,公司收盘价为152.78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7日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7.11倍,公司所处的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1.49倍,公司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月21日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77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
证监会发审委暂缓表决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1-088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
证监会发审委暂缓表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139次工作会议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进行了审核,会议审核结果为暂缓表决。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109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7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对重组相关问题作出进一步说明和解释,并在5个交易日内披露书面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作相应修改。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和要求进行逐项落实。鉴于《问询函》相关事项尚需与相关方进一步沟通、完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问询函》的回复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24日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