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建信中债湖北省地方政府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直销柜台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李海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苹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郑春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春燕女士系中国注册会计师,为会计专业人士,并且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郑春燕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苹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拟对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如下: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孙苹女士调整为郑春燕女士;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孙苹女士调整为郑春燕女士;
(3)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孙苹女士调整为郑春燕女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无变化,上述调整自郑春燕女士的任职生效时生效,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编制〈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优化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2年1月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6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至2022年1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289号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己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3)上述议案需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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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22年1月5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0年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 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28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浩成
联系电话:028-68618226
邮箱:jszq@jinshigp.com
传真:028-68618226(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289号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已列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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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 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否。
5、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口 是 □否。
6、委托人和受托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万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受托表决的持股数量: 万股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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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51
2、投票简称:金时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表一: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 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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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写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3)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南方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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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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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业务后,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锁定期。同时,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对于认购份额而言,含当日,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对于申购份额而言,含当日,下同)至该日起的第6天(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自该日起的第7天起(含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MSCI中国A50互联
互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列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下列销售机构为南方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南方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ETF联接A,基金代码:014534;基金简称:南方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ETF联接C,基金代码:014535)的销售机构。
从2021年12月21日起,投资人可前往下列销售机构办理该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下列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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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1-14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的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香港圣诞节)
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关于2020年岁末及2021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关于2020年底及2021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7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香港圣诞节)。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本公司决定于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类型以各基金实际开通情况为准),并自2021年12月28日恢复办理,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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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博道睿见一年持有期混合基金和博道盛利6个月持有期混合基金分别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定期限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限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关于最短持有期限的规定详见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1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是否暂停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2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如暂停将由本公司另行公告。
(2)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请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为准。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非港股通交易日的安排调整相关基金交易业务安排并公告。
(3)上述基金只包含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本公司现行管理的基金,本公司新发基金或其他基金新增参与港股通交易的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开放情况请见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的相关公告。
(4)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带来不便。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85-28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为更好地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提高综合竞争力。近日,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亮彩”)与上海甲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鲍奇一、黄慧超、赵兰忠、董滨、邵珩、周婧凡签署了《宁波鹏欣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并共同投资宁波鹏欣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上述各方签署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各合伙人的合计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616万元,其中东方亮彩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出资比例为80.13%。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双方后续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公司名称:上海甲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3UD1C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平阳路258号1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旭瑾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朝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上海甲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与公司及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上海甲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上海甲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3446。
(二)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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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鲍奇一、黄慧超、赵兰忠、董滨、邵珩、周婧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宁波鹏欣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05号103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甲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认缴出资后合伙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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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本合伙企业的目的
各方设立本合伙企业的目的是:投资上海锦源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代码为:91310000568054343L),以寻求获得长期资本增值。
2、组织形式和合伙人责任
本合伙企业采取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及基金存续期限
(1)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20年。
(2)本合伙企业的基金存续期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5年。在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基金存续期可予以延长2次,每次延长期不得超过2年。前述2次延长期限届满之后的再次延长基金存续期,应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
4、投资决策
本合伙企业不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基金管理人上海甲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决策。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同意本合伙企业投资上海锦源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合伙企业资金用于本条约定之外的其他用途(即除投资上海锦源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合伙企业费用外的其他用途),应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投资项目的日常决策、投后管理、项目处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退出、权利放弃)等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应遵循投资决策流程,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本协议规定的约定运作合伙企业资产。
5、投资限制
(1)合伙企业不得进行根据本协议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有监管权的部门规章和其他政策规则规定禁止进行的其他投资。
(2)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以下业务或超出以下投资限制:
从事担保、抵押等业务;
投资于需要本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或项目;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或从事经常性、经营性民间借贷活动。
6、投资风险防范
本合伙企业实施投资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设专员与被投资企业保持信息沟通,全面、及时了解被投资企业的发展状况,可为其提供发展战略咨询、现代企业制度构建、资本市场运作等方面的服务。
7、收入的分配
本合伙企业的收入由下列各项组成:指包括项目处置收入、临时投资运用收回的本金和任何投资收益、取得除合伙企业外其他第三方支付的投资项目介绍费、投资管理费、投资终止费、投资终止补偿、赔偿、违约金等类似形式的费用、赔偿等。所有收入、损失和扣减项目,和全部分配给合伙人的合伙企业的现金应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在合伙人间分摊。所有合伙人只能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从合伙企业收取分配。
8、投资退出方式
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法协议约定选择适用的退出机制进行投资项目处置并办理相应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股权转让、投资标的上市等有利于投资增值的退出方式。
四、本次合作的目的及影响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切实保障主营业务稳健发展、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借助投资机构专业化管理及市场化运作等优势和资源,布局符合公司新能源战略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等有益于业务协同潜力和资本增值的产业,有利于促进公司战略布局的实现,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源,把握投资风险,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短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其他说明
1、除上述各方签署的《合伙协议》外,本次合作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合作协议。公司本次投资前12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
3、本次合作过程中不能排除市场、宏观经济、社会政治及政策法律等方面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合伙企业后续经营中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确定及退出等方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4、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加强与专业合作投资机构合作,严格做好投资风险管控,密切关注投资后续运作情况,并及时按规范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六、备查文件
《宁波鹏欣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1-067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有关基金赎回费率调整的规定,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交易账户持有建信中债湖北省地方政府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并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内通过上述渠道申请赎回的投资者进行赎回费率优惠。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基金
建信中债湖北省地方政府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528)。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在活动期间,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上述基金赎回业务的投资者。
三、优惠活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请赎回的投资者,在赎回时,享有如下费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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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N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对于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7日以上(含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将不少于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财产
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赎回的投资者。
五、重要提示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
公司网站:www.ccbfund.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销售文件。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15:00。
2.会议地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行大厦(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华裕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列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52,336,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03,590,792股的38.65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53,691,937股,占本行股本总额的20.499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98,644,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5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四)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资本规划(2022年-2024年)》。
(五)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六)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二、三、六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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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下列议案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投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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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朱和鸽、何卓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