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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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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1-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83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承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2月20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价格为59.88元/股,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7.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应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84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爱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如下:

1、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12月20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7.4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1-085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12月20日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4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0.09%。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12月20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59.8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7.4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年4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盾量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3)。

4、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年5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

6、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年5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8、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9、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0、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12月20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7.40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0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5)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0日,并同意以59.8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7.4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12月20日

2、授予数量:7.4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0.09%。

3、授予人数:23人

4、授予价格:59.8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本次激励计划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4)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8、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确定标准参照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并依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而定。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0日,并同意以59.8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7.4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1年12月20日用该模型对预留授予的7.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72.31元/股(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收盘价为2021年12月20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1.52%、29.29%、30.16%(采用申万通信设备行业近三年历史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637%(采用申万通信设备行业2020年度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条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1-098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古北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委托理财期限:29天

● 2021年9月13日,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物流”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一、公司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古北支行于2021年9月16日签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以部分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0,000.00万元购买了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18日和2021年12月7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10,0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合计54.14万元。

本次赎回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091,14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84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2,747,999,647.44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884,170.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28,115,477.4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6-84号《验资报告》,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 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 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相关金融产品。

(三)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 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是601988,成立于1983年,注册资本29,438,779.12万元。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董事会经过调查认为,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提供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上海市古北支行),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对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选择标准。上述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52,218.94万元,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0.9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委托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年10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1-073号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146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委托理财金额:1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二期产品341

●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回收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购买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八期产品16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上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15,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400,000.00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5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50万股,每股发行价34.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4,1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1,585,594.06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2,564,405.9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6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9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6月9 日采取优先配售和公开发行的方式向股东和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6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为6年,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6,500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464,622.6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54,535,377.3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2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7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9,752,7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22,900,763股,向15名定向投资者定向募集,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53.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3,773,491.2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6,226,461.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07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注:预计收益为根据预计年化收益率测算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二期产品341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主体: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4、起息日:2021年12月20日

5、到期日:2022年3月20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收益A:1%/收益B:3.45%/收益C:3.55%

若观察日汇率小于等于N-0.078,产品收益率按照1%执行;若观察日汇率大于N-0.078、小于N+0.044,收益率按照3.45%执行;若观察日汇率大于等于N+0.044,收益率按照3.55%执行。N为起息日后T+1工作日挂钩标的汇率。

7、投资金额:15,000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本次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银行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均进行了严格的评估,本次委托理财投资光大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能够保证本金,到期预计能取得相应的收益。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818)为上市的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95,630.64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5.69%。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公司委托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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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