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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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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2021-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所有股东均有表决权,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视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2、若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并顺利执行,根据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华英农业总股本将由534,291,100股增至2,132,890,071股(最终实际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股份处置方式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的《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转增股份分配和处置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化。

3、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股票是否进行除权处理,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安排明确后及时发布公告。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出资人组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表决通过,或虽未表决通过,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将于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后公告。若出资人组会议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或债权人会议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且重整计划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者已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5、管理人特别提示: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华英农业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正常显示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或“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信阳中院”或“法院”)已于2021年11月20日裁定受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农业”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为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的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现将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安排再次提示如下:

经信阳中院同意,华英农业将于2021年12月22日上午10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华英农业将于同日(2021年12月22日)14时30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华英农业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正常显示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 或“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当日(2021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当日(2021年12月 22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特别提示: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1层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

(五)会议出席的对象

截至2021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样本参见附件一),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样本参见附件一)、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2、有权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样本参见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样本参见附件二),信函需在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17时前送达至公司。邮寄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证券部。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证券部

联 系 人:何志峰

联系电话:(0371)55697517

邮箱:zhifenghe002321@163.com

邮编:465150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或复印件,以便签到入场。

4、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出资人组会议的网络投票参照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流程。(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风险提示

1、2021年11月20日,信阳中院裁定受理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目前已处于重整进程中,但重整能否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2021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据《上市规则》第14.3.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出资人组会议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4、本授权系涉及上述委托事项的唯一授权,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委托人不再委托上述受托人之外的任何其他人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本委托书为不可撤销委托书,一经生效,不可撤销。

5、本授权委托书后需附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并盖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件二: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出资人组会议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321;投票简称:“华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1-024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辞职情况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薛继凤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薛继凤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并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薛继凤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薛继凤女士仍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监事的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薛继凤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及监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增补监事情况

2021年12月20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推荐刘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本届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刘纯先生简历

刘纯,男,197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96年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曾任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市长宁区审计局副局长,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上海长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上海长宁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市再担保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1-025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董事王士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退休到龄,王士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士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王士勇先生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士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王士勇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1-083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3 证券简称:鲁信创投 公告编号:2021-54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济南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41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王晶女士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张世磊先生、副总经理于晖先生、副总经理葛效宏先生、财务总监段晓旭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同比例对山东天地融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517,861,877股,持股数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69.57%,未参与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开广、田雅雄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1-08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设计院”)收到招标人中铁建(无锡)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市政设计院(联合体牵头方)及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无锡中铁建新基建研发创新产业园EPC工程总承包(一期)》项目。现将本次中标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无锡中铁建新基建研发创新产业园EPC工程总承包(一期)

招标人:中铁建(无锡)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人: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一体化模式,包括本工程的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工艺设计和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安评、环评、能评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1)永久工程的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审图合格)、各类专项设计(包括人防专项施工图(人防设计并取得人防标识)、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室内精装、消防、照明、监控、管线综合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弱电通信及智能化设计、工艺设计、厂区内物流智能系统设计、设备深化设计、幕墙设计(含幕墙安评和光评、专项审图合格等)、标识标牌、四新技术设计、预制装配工业化设计、BIM(设计、施工及运维)专项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后续服务(包括配合发包方技术比选、配合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的专项设计、审核施工方案、审核深化设计(发包人采购设备厂家深化设计)、提供相关专题报告、参加专题会议、设计变更、参加各类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还包括与前述设计相应的报审报批通过、检测、领证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等)。

(2)永久工程的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现发包方所要求的建筑效果和使用功能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工艺设备:管片生产线及其模具、PC生产线及其模具、拌合站(包含粉料、谷料运输、砼智能运输)为发包人采购,其余设备的相关工艺设计及采购工作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3)永久工程的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弱电及智能化、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桩基工程、人防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防水工程、室内精装、标识标牌工程、绿化景观、室外总体(包括围墙、大门、门卫室、道路、堆场场地、地下管线、室外照明等)等实现招标人要求的建筑效果和使用功能的各类设施系统的施工。以及为了满足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各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等等)、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规划核验、各类评审检测监测试验(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幕墙三性试验、材料防火性能检测、环保竣工报告编制和检测、民防通风检测、消防第三方检测、防雷检测、噪声检测、室内空气检测等)、测试、调试和试运行、整个项目的档案资料备案、移交等,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项目地点: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套区

中标金额:人民币843,752,550.00元

中标工期:630日历天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市政设计院收到中标通知后将尽快与中铁建(无锡)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洽谈签订上述项目合同事宜,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市政设计院收到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但尚未与招标人签署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及项目金额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本次中标金额超过1亿元,公司以临时公告形式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项目进展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2021-040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董事表决票8份,实际收回董事表决票8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总经理马郭亮先生已辞职,辞职后不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蔡彬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2021-041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彬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个人简历附后)

蔡彬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个人简历

蔡 彬 男,汉族,生于1968 年10月,籍贯:重庆涪陵,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2003年7月至2007年4月,在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营销中心副主任、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5月至2008年10月,任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09年12月,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2010年1月至2019年3月,任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总经理。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3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1年12月20日收盘价格涨停,自12月份以来累计涨幅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公司2021年7-9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7,709,386.5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8.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98,834,567.5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2.46%。

● 公司第二大股东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288,162,88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67%)计划于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7月11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9%,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认。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2021年12月20日收盘价格涨停,鉴于自12月以来累计涨幅较大,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2021年12月20日收盘价格涨停,自12月份以来累计涨幅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公司2021年7-9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7,709,386.5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8.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98,834,567.5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2.46%。

2. 公司第二大股东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288,162,88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67%)计划于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7月11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9%,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认。

3.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近期公司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1-085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并购贷款基本情况概述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并购贷款,期限不超过七年,用于置换及支付收购王剑等75名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手付通”)99.85%股权的部分对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3)。

二、本次并购贷款进展情况概述

截至目前,上述并购贷款2亿元已提用完毕。根据交通银行的要求,公司须将手付通100%股权质押给交通银行作为并购贷款的担保措施。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并购贷款担保措施的议案》,同意将手付通100%股权质押给交通银行,以落实并购贷款担保措施。公司将根据前期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代表公司在上述并购贷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7188194J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8000号建安山海中心6A

法定代表人:刘洋

注册资本:2,124.825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及维护;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拟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质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出质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物:公司持有的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质押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保管质物和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质物处置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质押是对并购贷款担保措施的落实,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受董事长张懿宸先生委托,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张镇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长张懿宸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岳成(黑龙江)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晓巍、谢嘉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1-051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廖道训先生的通知,获悉廖道训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要求,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