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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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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2021-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 2,717,910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2月23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2018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8日(共计1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0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8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18年12月12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2019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2019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对该部分股份于2019年9月5日完成注销。

2019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就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事宜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019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2019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除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余16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期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6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912,40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09,671,200股的0.71%。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部分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18名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31,10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09,495,200股的0.056%。

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除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余16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期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6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117,70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09,495,200股的0.52%。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15名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61,43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91%。

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160名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6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717,91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51%。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本次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解锁条件的具体说明如下:

(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12日,第三个限售期届满。

三、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解锁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0人,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占其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30%,数量为2,717,91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51%。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年12月23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717,910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含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世运电路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关于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均已满足,公司可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世运电路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六、备查文件

(一)法律意见书

(二)有限售条件的上市流通申请表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1-099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药品临床试验取得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1-160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药品临床试验取得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丹红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丹红”)的“BC0305胶囊”“BC0306胶囊”临床试验申请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受理,并收到《受理通知书》,现将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一)BC0305胶囊基本情况

(二)BC0306胶囊基本情况

(三)药品其他情况

BC0305是在配合饮食和运动的基础上,拟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的药品。根据米内网数据查询,中国【城市公立,城市社区,县级公立,乡镇卫生】年度销售趋势显示,非胰岛素类降血糖药2018年至2020年销售额依次为2,541,466万元、2,949,007万元、2,614,678万元。

BC0306主要用于治疗非酒精性脂肪肝炎疾病,目前国内外无同靶点上市药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BC0305项目上投入的研发费用约为2,655.03万元,在BC0306项目上投入的研发费用约为2,799.84万元。

三、风险提示

药品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后,尚需获得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后方可按国家药品注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临床试验。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1-161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整合及优化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长制药”)现有资源配置,促进公司发展,推动公司“中国的强生,世界的步长”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880万元将所持有的四川泸州步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步长”)2%股权转让给四川天润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润元”),拟以440万元将所持有的泸州步长1%股权转让给蒲晓平(可由其配偶陈隽平代持),拟以40万元将所持有的泸州步长0.09%股权转让给王宝才,拟以20万元将所持有的泸州步长0.045%股权转让给李伟军,拟以20万元将所持有的泸州步长0.045%股权转让给王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二、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各方于2021年12月20日正式签署了《四川泸州步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李伟军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受让。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与四川天润元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天润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杨春、王舸、商承伟、马崇旭、刘建超、赵曦、叶宇、王灼维、姜丽龙、于振杰、曹路君、李晓雯、杨诗明、郭心磊、张林红、付鹏、崔婷、余洪波、毛世平、孙艳梅

2.交易价格

基于目标股权审计、评估价值,各方经协商确定按每股1元的价格进行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同意,目标股权(2%股权)的转让价格为880万元。

四川天润元应于目标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1-1.5年内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步长制药指定的银行账户。

3.交付安排

步长制药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修改泸州步长章程,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到泸州步长主管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将目标股权变更登记至四川天润元名下。

自步长制药将所持有目标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至四川天润元名下之日起,由四川天润元享有目标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四川天润元按其在泸州步长中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4.乙方、丙方的保证

乙方、丙方保证,未经步长制药书面同意,乙方、丙方均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以其他方式变更四川天润元注册资本、组织形式,乙方、丙方中在泸州步长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监以上管理职务的人员不得擅自以股权转让、赠与等方式处置自身所持有的四川天润元及/或泸州步长股权,不得对该等股权设置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乙方除持有泸州步长股权外不得开展任何其他对外投资以及业务;丙方中的非董监高及总监人员在泸州步长及其控股子公司工作满5年后可依法以股权转让、赠与等方式处置自身所持有的四川天润元及/或泸州步长股权,受让方应当是步长制药、四川天润元及/或步长制药、泸州步长的人员;

丙方承诺在担任四川天润元股东期间,若从泸州步长或其控股子公司离职(即无论何种原因和方式与泸州步长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的,应根据步长制药的要求,将持有的四川天润元股权按照原始认购价格(1元/股:原始认购价格)全部转让给步长制药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如泸州步长股改成功后,四川天润元可回购作为库存股,可转让给其他新进管理团队成员);

丙方同意在担任四川天润元股东期间,由泸州步长对其进行业绩考核,步长制药、泸州步长有权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对其持有的四川天润元股权进行相应权利限制、回购、处置等处理;

5.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6.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丙方各成员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7.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纠纷,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可选择向步长制药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二)公司与陈隽平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陈隽平

2.交易价格

(1)基于目标股权审计、评估价值,双方经协商确定按每股1元的价格进行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同意,目标股权(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440万元。

(2)乙方应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1-1.5年内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步长制药指定的银行账户。

3.交付安排

(1)步长制药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修改泸州步长章程,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到泸州步长主管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将目标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

(2)自步长制药将所持有目标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由乙方享有目标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乙方按其在泸州步长中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4.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5.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6.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可选择向步长制药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公司与王宝才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王宝才

2.交易价格

(1)基于目标股权审计、评估价值,双方经协商确定按每股1元的价格进行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同意,目标股权(0.09%股权)的转让价格为40万元。

(2)乙方应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1-1.5年内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步长制药指定的银行账户。

3.交付安排

(1)步长制药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修改泸州步长章程,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到泸州步长主管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将目标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

(2)自步长制药将所持有目标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由乙方享有目标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乙方按其在泸州步长中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4.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5.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6.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可选择向步长制药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公司与王新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王新

2.交易价格

(1)基于目标股权审计、评估价值,双方经协商确定按每股1元的价格进行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同意,目标股权(0.04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0万元。

(2)乙方应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1-1.5年内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步长制药指定的银行账户。

3.交付安排

(1)步长制药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修改泸州步长章程,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到泸州步长主管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将目标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

(2)自步长制药将所持有目标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由乙方享有目标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乙方按其在泸州步长中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4.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5.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6.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可选择向步长制药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本次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降低公司股权投资业务风险,强化股权投资相关人员的风险约束和激励,有利于实现经营者与所有者的有机结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仍持有泸州步长96.865%股权,仍是泸州步长的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6日、12月17日、12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请投资者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6日、12月17日、12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股票出现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函询问。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近期关注到有媒体报道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与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签订光伏新能源全产业链项目框架合作协议。阳光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经本公司了解,阳光集团签署了前述框架协议,本公司未对外签署有关协议。若公司新增对外投资,公司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毛纺与热电,提醒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以本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经公司自查,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2月16日、12月17日、12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同时,最近三个交易日换手率分别达到0.70%、2.14%、1.31%。截至2021年12月17日,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为293.58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显示,公司所处的纺织业静态市盈率为19.83倍。公司静态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2021年三季度(1-9月)营业收入为1,429,568,466.93元,同比增加5.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375,045.02元,同比增加777.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926,316.75元。同步增加497.32%。

公司前期公告披露,公司在埃塞设立了阳光埃塞俄比亚毛纺织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埃塞公司”),阳光埃塞公司2020年8月开始停产,公司将根据疫情的实际控制情况进行复工复产,公司预计在2021年底可以进行相关复工复产的准备工作。2021年四季度,公司进行了一系列复工复产的准备工作,由于近期埃塞政局动荡和非洲疫情新的变化,阳光埃塞公司目前仍处于停产状态,复工复产时间不确定。

(三)大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5.7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88%。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已质押股份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7.9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69%。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5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1-04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本次减持前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Denlux Microport Invest Inc.及其一致行动人Denlux Capital Inc.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003,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6%。其中Denlux Microport Invest Inc.持有公司股份21,540,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Denlux Capital Inc.持有公司股份9,463,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LYFE Capital Blue Rocket (Hong Kong)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21,698,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且已于2020年10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公司股东Denlux Microport Invest Inc.及其一致行动人Denlux Capital Inc.、公司股东LYFE Capital Blue Rocket (Hong Kong) Limited因自身发展资金需要,拟在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21年12月19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收到上述股东的《关于减持赛诺医疗股份结果的告知函》,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奇股份”)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天奇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重工”)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该次董事会审批之日及相关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奇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无锡惠山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为天奇重工与工商银行无锡惠山支行自2021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3日期间内(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与届满日)及在人民币3,6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天奇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687181695W

成立日期:2009年03月24日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惠成路99号

法定代表人:HUA RUN JIE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铸件加工;模具的设计、制造;机械加工;炉窑维修;铸造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维修服务;冷作加工;铸造技术的咨询和培训;新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以上2020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苏天奇重工股份有限公司79.85%股权。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

保证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担保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

4、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82,9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74,000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9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为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7,000万元),占2020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2.91%。截至目前,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44,736.64万元人民币,占2020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3.15%。本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6 证券简称:云天化 公告编号:临2021-141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关于出口创汇奖励等政府补助资金共计5,570万元。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10,345.07万元,预计增加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4,372.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收到政府补助共计10,345.07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为6,017.07万元,预计影响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372.69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07%;与资产相关的为4,328.00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0.08%。

公司2021年1月1日至7月28日收到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13号、临2021-030号、临2021-031号、临2021-084号。

以上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数据未经审计,具体金额及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