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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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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中标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2021-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1-12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 年12月8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根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4日9:15-2021年12月24日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除现场会议以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议案1 《关于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2 《关于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3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上述议案1、议案2和议案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3)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3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报名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会议咨询: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莎莎;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3

2.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2021年 月 日一一2021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说明:

1.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着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周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1-015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着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吉瑞”)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3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2.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86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83.8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4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规划,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各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到期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8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到期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茂义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47,462,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3%。本次到期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后,张茂义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6,70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52.0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52%。

● 张茂义先生本次办理股份到期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的业务,主要用于归还融资本金。截至目前,张茂义先生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2021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茂义先生关于办理股份到期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到期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份到期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业务的基本情况

1、2020年7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茂义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4,59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20年7月20日,到期购回日为2021年7月20日,购回期限为一年。

2021年7月20日,张茂义先生就上述14,59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购回交易日由2021年7月20日延期至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7月20日,张茂义先生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质押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补充质押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12月20日。上述补充质押手续已于2021年7月20日办理完毕。

2021年12月20日,张茂义先生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15,600,000股股份质押办理了到期购回手续。

2、2021年12月17日,张茂义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7,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21年12月17日,到期购回日为2022年12月17日,购回期限为一年。

3、2021年5月14日,张茂义先生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公司25,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购回交易日由2021年5月14日延期至2022年5月13日。

2021年12月17日,张茂义先生对上述股份质押办理了提前偿还部分本金手续,原质押融资7,000万元,偿还本金500万元,偿还部分本金不涉及股份解除质押。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单位:股

注:本次到期购回的股份将用于后续股份质押。

(三)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单位:股

注:本次质押股份融资资金用途为归还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融资本金。

(四)本次到期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业务的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五)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茂义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张茂义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5,97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0.4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5%,对应融资余额为16,3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7,67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2.0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52%,对应融资余额为21,250万元。

张茂义先生本次办理股份到期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业务,主要用于归还融资本金。张茂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主要还款来源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张茂义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二)张茂义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股份到期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张茂义先生本次股份到期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2、张茂义先生本次股份到期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张茂义先生本次股份到期购回并进行股票质押事项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7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王立兵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立兵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王立兵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立兵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立兵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

王立兵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及董事会对王立兵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1年12月28日

● 赎回价格:100. 078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 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2月29日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2021年12月29日),“伟20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伟20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可转债)。

● 风险提示: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伟20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2021年12月28日之前或当日完成交易或转股,否则可能面临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2月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伟20转债(113607)”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伟20转债”的赎回条款。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伟20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伟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伟20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伟20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约定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2月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伟20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8.22元/股),已触发“伟20转债”的赎回条款。

2、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1年12月2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伟20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078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1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1日)票面利率为0.50%;

计息天数: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2月29日(算头不算尾)共57天;

当期应计利息:IA =B×i×t/365=100×0.50%×57/365=0.078元/张;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78=100. 078元/张

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面值每千元可转债赎回金额为1,000.78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0.62元人民币(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面值每千元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1,000.78元人民币(含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本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持有人实际面值每千元可转债派发赎回金额为1,000.78元人民币。

4、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伟20转债”赎回的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伟20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12月29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伟20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在前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5、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2月29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伟20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6、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1年12月28日前(含当日),“伟20转债”持有人可按公司可转债面值(100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21.71元/股,转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12月29日)起,“伟20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

三、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赎回登记日收市前,“伟20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21.71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伟20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即100. 078元/张)全部强制赎回,赎回完成后,“伟20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伟20转债”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100. 078元/张)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特提示“伟20转债”持有人注意在2021年12月28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前转股或卖出。

如投资者持有的“伟20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6051886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伟20转债”赎回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113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伟20转债”赎回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寿光懋隆恢复生产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21-076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寿光懋隆恢复生产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停产检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全资子公司寿光懋隆新材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光懋隆”)为进一步提升生产线设备的稳定性,将根据其生产工作安排进行停产检修,预计停产时间为40-50天。

在停产检修期间,寿光懋隆对部分生产设备、配件等进行了维修及更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寿光懋隆已恢复正常生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简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1-064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南侨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侨投控”)为台湾地区上市公司,南侨投控需按照台湾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披露每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据。为使A股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本公司亦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简报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阅,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 2021 年 11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714.51 万元,同比减少29.16 %。主要系上一年度11月份收到政府补助805万元,本年度已提前于9月份收到;另因受国际原物料价格上涨影响,成本增加所致。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19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557.30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468.06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89.24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一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6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中标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十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六次变电设备(含电缆)招标采购)项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十二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二次35-220千伏设备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六次物资招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司为相关项目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4,287.29万元,占2020年营业收入的8.12%。本公司所披露的中标项目仅为中标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项目。

因涉及相关手续办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招标人就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