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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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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1-129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由于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1年10月29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柏敏、谢雪林、杜敏娜、朱玲丽、张友华、陈良钦、李钦华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3,000股,回购价格为8.7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9号),已登载于2021年10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截至2021年12月13日(含)已满45天。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对此次关于注销股份相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柏敏、谢雪林、杜敏娜、朱玲丽、张友华、陈良钦、李钦华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激励对象劳动合同到期因非公司原因不续签,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照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的孰低值确定。

2、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7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73,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718.81万股。

3、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其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2月2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股票数量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发行前限售股数量为3,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50%。解除限售股东数量为1户,限售期自受让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之内,并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3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654号文同意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春股份”、“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9,00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3,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000万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00股,其中公司尚未解除的限售股份数量为66,35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9%,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53,648,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1%。

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本次上市流通的发行前限售股数量为3,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50%。解除限售股东数量为1户,限售期为受让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之内,并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二、申请解限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信达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彬复现代服务业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彬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如下:

1、自本企业受让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之内,并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则违规减持所得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常州彬复于2018年12月27日受让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常州彬复在限售期内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因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常州彬复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常州彬复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1名。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3,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50%。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东结构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金春股份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一一保荐业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金春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建投证券对金春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限售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30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司”)收到了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07破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12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65)。

2021年11月26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永康市人民法院提交了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申请。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制造”)管理人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申请。2021年12月1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收到了永康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程序。江南制造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表决通过,有待长沙中院裁定批准,能否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12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66)。

现将众泰汽车及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1、重整投资人、财务投资人受让的股票已完成过户

众泰汽车实施资本公积转增的股票已如期于2021年12月14日到达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相应的转增股票已完成过户。重整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持有的转增股票,已按照司法冻结的方式进行了锁定,其中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减持,财务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十二(12) 个月内不减持,但他们持有前述转增股票之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含子公司)进行协议转让、无偿划转、实施增资不受前述持股锁定期限制。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179)

2、偿债现金、股票已分配或提存

执行进展情况:(1)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向众泰汽车及下属七家子公司第一批债权人划转股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管理人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第一批债权人应划转的股票已完成过户。债权人持有的转增股票,已按照司法冻结的方式进行了锁定,债权人自受偿转增股票之日起六(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转增股票。对于剩余待分配股票因相关债权尚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债权人未及时提供领受偿债股票的证券账户等原因尚未分配,已全部提存至管理人账户。(2)众泰汽车及下属七家子公司管理人监督众泰汽车及下属七家子公司将第一批已符合支付条件的债权进行了现金清偿。对于因相关债权尚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债权人未及时提供领受现金的银行账户等原因尚未分配的款项,已全部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二、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表决通过,有待长沙中院裁定批准,能否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2021年4 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2020年度亏损108.01亿元,2020年末净资产为-44.23 亿元。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3、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金华中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重整计划的执行如涉及行政审批备案的,行政审批备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顺利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若裁定受理破产的子公司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该等公司将继续保留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若裁定受理破产的子公司重整计划未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该等公司将单独进行破产,即视为债权人自愿放弃参与协同重整而获得的股票、现金等偿债资源,同时该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6、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情况以及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裁定批准和后续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7、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重整进展,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一181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1-096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汪林朋先生;董事王宁先生、张健先生、郝健先生、陈亮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选选先生、王鹏先生、朱蝉飞女士、高娅绮女士、杜学刚先生、陈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52),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计划自2021年6月22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707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4,457,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83%,增持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291.6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汪林朋先生,董事兼执行总裁王宁先生,董事张健先生,董事郝健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陈亮先生,副总裁李选选先生,副总裁王鹏先生,财务总监朱蝉飞女士,董事会秘书高娅绮女士,工程物业总监杜学刚先生,连锁发展总监陈晨先生。

2、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即截至2021年6月22日,汪林朋先生持股数量为394,572,826股,持股比例为6.04%;其他增持主体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52)。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4,457,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83%,增持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291.60万元,增持金额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1、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注:上述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注:上述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参与本次增持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52 证券简称:*ST游久 公告编号:临2021-55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万里华丰电池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人民币2,133,053.78元,具体明细如下: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该规定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将前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披露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代琳所持有的1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拟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35.89%,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 本次司法拍卖前,股东代琳及一致行动人刘亮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822,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6%;若本次司法拍卖成功,股东代琳及一致行动人刘亮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822,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

●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 若本次司法拍卖成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股东代琳及一致行动人刘亮因与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通典当”)开展股票质押融资业务发生到期违约,其持有的公司19,287,042股无限售流通股将被元通典当依照法院裁定强制处置,其中8,287,042股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处理,剩余11,000,000股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处置,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强制执行暨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51))。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发来的《网络拍卖告知书》,获悉杭州中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股东代琳持有的公司1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拍卖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10时至2022年1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2、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二、司法处置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代琳持有公司股份30,650,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8%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2、本次司法拍卖前,股东代琳及一致行动人刘亮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822,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6%;若本次司法拍卖成功,股东代琳及一致行动人刘亮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822,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

3、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5、股东代琳及一致行动人刘亮所分别持有的11,346,400股和23,166,4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拟被司法处置,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5日和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53)、《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54)。目前上述司法处置尚未开始执行。

6、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1-055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1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从4亿元调整至6亿元。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一、本次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位:人民币万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14:30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源路东城文化中心扩建楼1号楼10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尹洪卫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90,076,2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84,414,503股的 29.0948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018,2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2 %。

(二)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87,057,9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156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三)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018,2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2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018,2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2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489,663,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8%;反对34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弃权7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05,7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3333%;反对34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3176%;弃权7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49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9,810,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反对19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弃权7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52,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838%;反对19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4672%;弃权7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49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李丹虹、马爽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