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暨与
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的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7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1-058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长来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余爱华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赖元超、黄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2月23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本金保障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认购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产品风险评级:极低风险产品
产品起息日: 2021年12月23日
名义到期日:2022年2月23日(上海银行可单方面全部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
资金到账日: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争议的解决:协议项下的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部分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存款等,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存款、现金、同业借款、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获得持有期间收益。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收益与欧元/美元的即期价格的表现值挂钩,客户实际收益取决于最终定价日与期初定价日的欧元/美元的即期价格波动情况。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上海银行保障公司本金的安全。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000万元,占2021年第三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3.79%,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列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五、风险提示
(一)流动性风险
在已成立的单期产品投资期内,公司没有提前终止权。
(二)政策风险
该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市场、法律及其他因素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此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存款产品。
(三)不可抗力风险
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产运行,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权益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权益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187.65万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2月28日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1、2018年10月29日,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1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4.74元每股,授予对象123人,授予数量939.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18年12月27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款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份额,共23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121名,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916.5万股。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7、2019年10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4.72元每股,授予对象6人,授予数量10.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8、2019年12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关于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0年1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权益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年12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权益第二期解除限售》、《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权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已届满
1、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18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7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2、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日为2019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27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净利润”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权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权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2020年度个人考核不合格,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其余124名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锁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首次授予权益第三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权益第二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4名。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7.65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5%。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1)首次授予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全部未解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已由公司回购注销。(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孙玉理、张国华因2020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2人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已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将2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股(其中:孙玉理3,000股,张国华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3)林建勇先生已于2021年05月21日卸任公司销售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任职。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年12月28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87.65万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单位:股)
■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回购及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且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事宜所引致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履行减资、股份注销登记等相关法定程序,以及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权益第三期解除限售以及预留授予权益第二期解除限售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21-067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暨与
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YK公司”)25%股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16日,挂牌价格为29,701.468662万元。挂牌结束,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汽车集团”)为唯一竞拍人。本公司作为DYK公司股东,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由于悦达汽车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发生关联交易金额7,998.85万元。
● 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DYK公司25%股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16日,挂牌价格为29,701.468662万元。挂牌结束,悦达汽车集团为唯一竞拍人。本公司作为DYK公司股东,考虑到DYK公司后续增资需求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DYK公司股权结构为:起亚株式会社、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各持有50%、25%、2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DYK公司股权结构为:起亚株式会社、悦达汽车集团、本公司各持有50%、25%、25%。
本公司控股股东悦达集团持有悦达汽车集团70%股权,故公司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方派出董事张乃文、杨玉晴、徐兆军、解子胜、郭如东、王圣杰、王晨澜回避了表决。
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悦达汽车集团,法定代表人:张乃文,注册资本:20亿元,成立时间:2021年6月18日,注册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29号悦达汽车广场11幢9楼,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机动车检测、道路货物运输等,股权结构:悦达集团持有70%,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
截至2021年11月30日,悦达汽车集团总资产为50.27亿元,净资产为25.07亿元。2021年1-11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30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DYK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乃文,注册资本:62,400万美元,成立时间:1992年9月12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范围:乘用车制造和销售等。
截至2021年6月30日,DYK公司总资产为134.19亿元,净资产为8.42亿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为71.3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3.71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考虑到DYK公司后续增资需求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放弃本次股权优先受让权,且悦达汽车集团成为DYK公司股东,有利于稳定DYK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合作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乃文、杨玉晴、徐兆军、解子胜、郭如东、王圣杰、王晨澜审议时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考虑到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且有利于稳定DYK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合作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21-066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方式:通讯表决。本次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暨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的议案》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YK公司”)25%股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16日,挂牌价格为29,701.468662万元。挂牌结束,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汽车集团”)为唯一竞拍人。本公司作为DYK公司股东,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由于悦达汽车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暨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7号)。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乃文、杨玉晴、徐兆军、解子胜、郭如东、王圣杰、王晨澜审议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苏悦达家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本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悦达家纺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盐城建军支行申请5,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8号)。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21-068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
江苏悦达家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纺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家纺公司向建设银行盐城建军支行申请5,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截至目前,加上本次担保累计为其提供担保5,000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76,759.30万元(含本次),其中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102,727.00万元,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为54,032.3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5.82%、20.82%、10.95%。
● 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家纺公司向建设银行盐城建军支行申请5,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经公司第十一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家纺公司上述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家纺公司法定代表人:孙仁斌,注册资本:10,689万美元,成立时间:2007年6月11日,注册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699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家用纺织面料、服装、床上用品研发、制造、销售等。家纺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悦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5.32%股份。
截至2021年9月30日,家纺公司总资产为36,963.3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1,698.66万元。2021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5,125.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92.6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5,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家纺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同意为家纺公司向建设银行盐城建军支行申请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76,759.30万元(含本次),其中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102,727.00万元,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为54,032.3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5.82%、20.82%、10.95%。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