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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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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1-06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施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汪辉文先生、胡滨先生、吕文栋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曾媛女士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终285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的终审判决,在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改正抽逃出资行为前停止其行使在公司的全部股东权利(含表决权、提名权、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全部股东权利)。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432,510,231股。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议案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蔡利平、陈汐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1-06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份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根据法院裁定,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政泉控股”)持有的709,886,37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62%)抵偿给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通信托”)。国通信托依据信托合同,以信托财产原状向信托受益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信达”)分配信托利益,将法院裁定项下的上述公司股份分配至中国信达。2021年9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信达成为公司主要股东,对中国信达依法受让709,886,375股公司股份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国通信托与中国信达就上述信托财产原状分配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国通信托将法院裁定的价值6,090,825,100元的公司股份转让给中国信达,转让价格为法院裁定生效前一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8.58元/股,对应转让的股票数量为709,886,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政泉控股持有公司1,799,591,1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86%。如上述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政泉控股持有公司股份将减少至1,089,704,789股,占公司总股本13.24%。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上述股份变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09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王彤宙董事长委托王海怀董事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王海怀董事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交京津冀、中交东北、中交西北投资公司整合方案的议案》

同意中交京津冀投资有限公司、中交东北投资有限公司、中交西北投资有限公司整合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交华东、中交华中、中交湾区投资公司整合方案的议案》

同意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中交华中投资有限公司、中交湾区(广东)投资有限公司整合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同意印发实施《中国交建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并购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制度的议案》

同意印发实施《中国交建并购管理办法》、《中国交建并购工作指引》、《中国交建并购评审工作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印发实施《中国交建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交资管引入外部投资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中交资管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引入工银投资,对其控股子公司贵都高速进行增资,增资所获资金用于清偿贵都高速的带息债务。同意工银投资以评估备案结果为依据对贵都高速进行现金增资10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贵都高速注册资本金由26.14亿元增至34.50亿元;中交资管持股38.63%,中交路建持股18.93%,中交投资持股14.48%,一公局集团持股3.71%,工银投资持股24.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一航局与中国城乡、碧水源、东北院、北林苑共同投资监利市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一)同意一航局与中国城乡、碧水源、东北院、北林苑、玉沙公司按照39%:45%:4%:1%:1%:10%的股权比例,成立中城乡一航(监利)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为准),并投资建设监利市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项目资本金共计32,233.87万元,同意一航局出资按照持股比例现金出资约为12,571.21万元。

(二) 中国城乡、碧水源、东北院、北林苑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供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中国城乡、碧水源、东北院、北林苑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2,571.21万元。

(三)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发表独立意见。

(四)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彤宙先生、王海怀先生、刘翔先生、刘茂勋先生已回避表决。

(五)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共同投资监利市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100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投资监利市长江大保护生态

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

所涉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1.26亿元,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比例,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根据《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指引》,需要累计计算的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为125.74亿元。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涉及需累计计算的金额合计约为127.00亿元,扣除按照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且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按照出资额比例出资的关联交易金额56.55亿元之后为70.45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释义: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一航局与中国城乡、碧水源、东北院、北林苑共同投资监利市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同意一航局与关联方中国城乡、碧水源、东北院、北林苑及玉沙公司按照39%:45%:4%:1%:1%:10%的比例,共同以现金出资约32,233.87万元设立项目公司。其中,一航局出资12,571.21万元,持有项目公司39%的股权。

中国城乡、碧水源、东北院、北林苑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中国城乡、碧水源、东北院、北林苑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2,571.21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中国城乡

中国城乡为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0250147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胡国丹

4.注册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8号

5.经营范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对市政工程、能源服务、水务、生态修复、环境保护、节能环保产业、园林绿化、智慧城市、信息科技、旅游项目、健康医疗保健与养老、城乡一体化工农林产业的投资、开发、管理和运营等。

6.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城乡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555,748万元,净资产为3,258,688万元,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978,037万元,净利润为146,876万元。

(二)碧水源

碧水源为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300070,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802115985Y 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16,46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文剑平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

5.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水处理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大气环境治理技术、生态工程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

6.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碧水源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893,843万元,净资产为2,073,056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961,758万元,净利润为119,990万元。

(三)东北院

东北院为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现持有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70240151172),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姜云海

4.注册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618号

5.经营范围:市政行业、建筑装饰工程、智能化系统和相关设计、勘察、监理等。

6.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北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31,599万元,净资产为42,235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170,455万元,净利润为9,791万元。

(四)北林苑

北林苑为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11394602),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3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叶枫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塘朗车辆段旁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1101

5.经营范围: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景观策划与监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监测、林业规划设计与施工等。

6.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林苑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951万元,净资产为4,697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15,585万元,净利润为1,879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共同设立项目公司

交易类别:以现金方式出资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二)交易的主要情况

项目位于湖北省监利市,监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中标社会资本与玉沙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所有建构筑物、设施设备及全部权益无偿移交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项目将采用PPP模式,整体合作期为19年,整体建设期为4年。项目公司由中国城乡并表。

项目公司的组建方案如下:

1.公司名称:中城乡一航(监利)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为准)

2.注册地:湖北省监利市

3.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首期注册资本约6,000万元,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期投入。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玉沙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将与中国城乡、一航局、碧水源、东北院、北林苑签署《PPP项目合同监利市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股东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资本金: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在项目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各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实缴6,000万元。剩余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出资,但须于建设期结束前全部到位。

2.项目公司股东按照前述股权比例成立项目公司。

3.股东权利义务:玉沙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不参与利润分红及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也不承担公司相应债务、融资、保函办理、经营风险及其他相关义务。

4.公司治理:项目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玉沙公司对于关于民生保障、社会稳定、影响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事项具有否决权。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由各股东推荐,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玉沙公司推荐1名,中国城乡推荐4名,一航局推荐1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兼任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中交方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

5.协议生效:协议经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项目公司由中国城乡合并报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交易资本金出资均以货币方式出资,不涉及评估事项。

四、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一航局与中国城乡、碧水源、东北院、北林苑共同投资监利市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彤宙先生、王海怀先生、刘翔先生、刘茂勋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已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航局联合中国城乡、碧水源、东北院、北林苑参与项目的投资有利于发挥中国城乡的品牌优势和项目管理能力、东北院丰富的设计经验、碧水源丰富的运营经验及北林苑的景观绿化设计经验,各方共同参与项目有利于拉动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符合公司生态环保及市政类项目发展总体安排,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一航局与中国城乡、碧水源、东北院、北林苑共同投资监利市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101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3名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所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一航局与中国城乡、碧水源、东北院、北林苑共同投资监利市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一航局)与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城乡)、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碧水源)、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简称东北院)、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北林苑)、监利市玉沙水处理有限公司(简称玉沙公司),按照39%:45%:4%:1%:1%:10%的股权比例成立中城乡一航(监利)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为准),并投资建设监利市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项目资本金共计32,233.87万元,同意一航局按照出资比例现金出资约为12,571.21万元。

二、中国城乡、碧水源、东北院、北林苑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供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中国城乡、碧水源、东北院、北林苑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2,571.21万元。

三、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共同投资监利市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30,0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中的部分限售股。

(一)核准时间

2017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亿股新股。

(二)股份登记时间

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相关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7年1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变更为6,993,655,803股,其中H股仍为1,027,080,000股,A股从5,188,372,011股增加到5,966,575,80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53,234,84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40,420,955股(全部为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了778,203,792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2018年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东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所持12,000,000股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后,总股本仍为6,993,655,80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65,234,84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28,420,955股。

(二)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期为36个月的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2018年3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期限为36个月的2,030,217,163股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后,总股本仍为6,993,655,80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195,452,01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98,203,792股。

(三)山西卓融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2018年5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东山西卓融投资有限公司(山西卓融投资有限公司由原山西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而来)所持20,000,000股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后,总股本仍为6,993,655,80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215,452,01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78,203,792股。

(四)2017年非公开发行限售期为12个月的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2018年12月,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限售期限为12个月的488,988,529股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后,总股本仍为6,993,655,80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704,440,54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9,215,263股。

(五)2017年非公开发行限售期为36个月的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2020年12月,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限售期限为36个月的59,215,263股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后,总股本仍为6,993,655,80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763,655,80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30,000,000股。

除上述事项外,自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一一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的规定: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48个月内不得转让;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仅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司无控股股东,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经核查后认为:

“东方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东方证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2017年非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东方证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联席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及东方投行对东方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30,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8日;

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13403号、21339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分别对公司提交的A股配股的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核准申请材料和H股配股的境外增发股份审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A股配股和H股配股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1-072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中期票据及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事宜。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20 年 7 月 8 日、2020 年 8 月 28 日的公告。

医药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1074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医药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药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6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医药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医药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中期票据,本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1-073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中期票据及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事宜。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20 年 7 月 8 日、2020 年 8 月 28 日的公告。

医药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515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医药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药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医药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医药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本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9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公司章程》第112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117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盛更红、姚林龙、周学东董事提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优化一公司多基地模式组织架构的议案》

公司优化一公司多基地模式,成立运行中心,作为公司下设一级组织机构,承担生产运行统筹策划、管理协调等职能。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批准《关于调整智慧制造推进组织的议案》

公司调整智慧制造推进组织体制,成立大数据与智慧化部(简称“数智部”),作为公司下设一级组织机构,承担智慧制造、大数据、信息化与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等职能。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9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156条规定,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根据朱永红监事、黎楚君监事的提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临时监事会。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优化一公司多基地模式组织架构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二)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调整智慧制造推进组织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