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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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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1-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1-067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 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7.3846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2月28日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8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光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8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32)。

(4)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3)。

(5)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有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归属的归属人数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9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年12月28日

(二)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7.3846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57,820,000股增加至57,993,846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3日出具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30号),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1年12月3日止,公司已收到4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4,224,457.8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173,846.00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946,674.21元。

2021年12月20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1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619,524.75元,公司2021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3.47元/股;以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57,993,846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1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3846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007%,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44,301,29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8.61%,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711,200股,并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116,133,333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54,844,53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8,895,821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6.7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948,712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3.2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派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涉及股东数量为16名,合计限售股份数量为44,301,29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8.61%。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北京融通高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岳红伟、王宜明、恽菁、上海中派云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杨勇、深圳金晟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施彦冰、许兰卿、陈建军、郭勇、吴国栋、何仁福、李儒树、袁巍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融通高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不得减持股份。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并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科创板相关规则关于减持计划内容披露、进展披露及结果披露的相关规定。本企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的,还应当在减持计划中披露派能科技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企业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4)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认为:

派能科技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各项承诺;派能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派能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建投对派能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44,301,292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股东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5,399,448股限售股处于冻结状态,股东岳红伟持有的公司4,974,400股限售股处于质押状态,股东施彦冰持有的公司1,610,000股限售股处于质押状态,股东郭勇持有的公司225,000股限售股处于质押状态,股东陈建军持有的公司876,750股限售股处于质押状态。

2、持有限售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1-084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魏来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公司股东魏来金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61,14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7%)。

公司于近日收到魏来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获悉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魏来金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魏来金先生减持情况

1、魏来金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2、魏来金先生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魏来金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魏来金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魏来金先生切实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行为。

4、魏来金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魏来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1-085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魏来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2,706,1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5%)的股东魏来金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06,14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5%)。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1日收到股东魏来金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魏来金;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2,706,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数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数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706,14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5%; (若此减持期间公司另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魏来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减持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作为时任董事同时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将向公司申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比例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3、作为时任董事同时承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对于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予以出售;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同时,作为董事的股东本人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本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应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如本人未上缴上述出售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本人当年薪酬及以后年度现金分红直至履行上缴上述收益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魏来金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1、魏来金曾任公司董事,于2017年6月7日因任期届满离任。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本人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魏来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股东魏来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1-113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刘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吴朝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现经公司总裁吴志雄先生提议,同意聘任钟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钟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一一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吴朝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现经总裁吴志雄先生提议,同意聘任蔡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1-114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吴朝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朝容女士因工作需要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职务,辞职后,吴朝容女士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朝容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朝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1.67万股,其所持股份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锁定。吴朝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好了高管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吴朝容女士为公司经营发展等方面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新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钟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钟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一一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钟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钟杰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5层

电话:028-82801234

传真:028-67996197

邮箱:zhongjie@monarch-sw.com

三、关于新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决定聘任蔡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蔡军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蔡军先生为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3、吴朝容女士辞职报告书;

4、钟杰先生任职资格审核文件。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

1、钟杰先生简历

钟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2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保险学硕士研究生班结业,经济师。2021年9月至今担任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IR总监;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担任成都百裕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5月至2020年10月担任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2月至2018年5月,先后担任蓝光发展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作总监、副主任;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担任重庆润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副主任及董事会秘书;2007年9月至2015年5月,先后担任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员及董监事会事务科副科长、董监事会事务科科长及证券科科长;2005年7月至2007年8月,担任上海聚源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证券数据分析师。钟杰先生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钟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蔡军先生简历

蔡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10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助理、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执行总监。

截至目前,蔡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云图控股 公告编号:2021-100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1-63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宋睿先生通知,获悉宋睿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二、备查文件

1、银河证券初始交易委托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浩物股份,证券代码:000757)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1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1、2021年12月15日,公司接到《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重整进展的通知》,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与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物产集团重整投资协议(商品贸易板块)〉之补充协议二》,将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199,400,000股股票(股比为29.99%)按照4.39元/股的价格置入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诚物产”),总对价为875,366,0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融诚物产,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荣华女士。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60号)。

2、2021年12月16日,融诚物产与浩物机电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浩物机电将其持有的天津市浩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鸿汽车”)100%股权转让给融诚物产。根据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自贸)登记内变字[2021]第00119120号】,浩鸿汽车股东已变更为融诚物产。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1号),《关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2号)。

3、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重大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6、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7、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