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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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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获得
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1-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6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集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下午15:00

3、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之三(C3栋)天盈广场东塔56层

4、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人,代表股份328,661,8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8560%。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股份264,314,1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26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4,347,70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5864%。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629,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1%;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1%;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8,1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13%;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

议案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566,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0%;反对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85,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29%;反对8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81%;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

议案3.00 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566,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0%;反对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85,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29%;反对8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81%;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

议案4.00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458,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2%;反对197,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0%;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77,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042%;反对197,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6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叶坚鑫、蒋婧婷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69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2月授予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在第二个解锁期内,因10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8,496股。因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3,268股。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合计651,764股。根据公司《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回购价格4.95元/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651,764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49,412,187股变更为748,760,423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办理。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峰管业”)主营业务为石化、核电用金属管件的加工、销售,其高压临氢管件产品,主要应用于炼油企业油品加工与质量升级等领域。

炼油企业油品加工过程中,加氢裂化是其中一种重要工艺,即在较高的压力、温度下,氢气经催化剂作用使重质油发生加氢、裂化和异构化反应,转化为轻质油(汽油、煤油、柴油或催化裂化、裂解制烯烃的原料)的加工过程。加氢裂化工艺需通过高压加氢装置等实现,而高压临氢管件为高压加氢装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介质环境存在高压和临氢(并伴随硫化氢,存在腐蚀性)等特点。

目前,新峰管业的高压临氢管件产品主要应用于上述石油化工等领域,不适用于氢气制取领域;新峰管业无来自氢气制取领域的业务收入,也暂未开展针对氢气制取领域产品的研发。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龙泉股份”)股票自2021年12月20日起连续2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1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3、经询问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询问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重大事项情况

1、控股股东拟变更事项

2021年11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王维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签署了《王维华与许培锋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许培锋以人民币226,671,880.50元的价格(即每股4.5元)受让王维华持有的龙泉股份无限售流通股股份50,371,529股,约占龙泉股份总股本的8.89%;同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刘长杰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签署了《刘长杰与许培锋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许培锋以人民币105,904,525.50元的价格(即每股4.5元)受让刘长杰持有的龙泉股份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3,534,339股,约占龙泉股份总股本的4.15%。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广东建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培锋控制的权益未发生变化,许培锋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转让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2、签订合同事项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公司与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合同标的为PCCP管及管配件,合同金额人民币89,039,525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合同未到履行期间,尚未开始履行。

3、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常州泽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与常州新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港”)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常州泽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常州新港,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8,891,348.09元。

本次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对相关市场热点说明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石化、核电用金属管件的加工、销售,其高压临氢管件产品,主要应用于炼油企业油品加工与质量升级等领域。

炼油企业油品加工过程中,加氢裂化是其中一种重要工艺,即在较高的压力、温度下,氢气经催化剂作用使重质油发生加氢、裂化和异构化反应,转化为轻质油(汽油、煤油、柴油或催化裂化、裂解制烯烃的原料)的加工过程。加氢裂化工艺需通过高压加氢装置等实现,而高压临氢管件为高压加氢装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介质环境存在高压和临氢(并伴随硫化氢,存在腐蚀性)等特点。

目前,新峰管业的高压临氢管件产品主要应用于上述石油化工等领域,不适用于氢气制取领域;新峰管业无来自氢气制取领域的业务收入,也暂未开展针对氢气制取领域产品的研发。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情况外,目前尚未发现存在可能或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不涉及其他热点概念事项。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累计

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1-112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累计

超过1%的公告

股东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1-111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升优势”)函告,获悉博升优势已将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1日,博升优势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备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除上述质押和冻结外,博升优势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股东博升优势函告,目前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均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博升优势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博升优势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博升优势对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等)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公司合计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合计提供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保障公司部分下属公司业务增长的资金需求,增强其融资能力,公司于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2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根据各下属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对为其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保持不变,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公司合计提供人民币1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合计提供人民币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期限及范围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在上述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具体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各家银行洽谈、签署具体的担保方案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6日、2021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关于调整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鉴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星云检测”)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授信协议》(编号:2021年信字第A04-0050号,以下简称“《授信协议》”),公司为福建星云检测在《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1年最高保字第A04-0050号),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1年11月26日至2022年11月25日。上述担保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已累计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2日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延伸区马江大道多多良音响工业(福州)有限公司楼1、4#楼(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刘智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检测技术服务;计量服务;其他未列明的质检技术服务;其他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福建星云检测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8、主要财务状况:福建星云检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9、最新信用等级状况:5A

10、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福建星云检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被担保人: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保证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961.68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1.62%,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30%。其中对下属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961.68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人民币8,000.00万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授信协议》(编号:2021年信字第A04-0050号);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1年最高保字第A04-0050号)。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4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1-07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352号)(以下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组织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

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21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控股”)通知,获悉怡亚通控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已办理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怡亚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23,979,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8%。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为78,3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4.17%,占公司总股本的3.02%。

三、其他事项

怡亚通控股承诺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1-099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20万份予以注销。具体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4.2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2月21日完成。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郁除烦胶囊获得药品

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郁除烦胶囊获得药品

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证书基本内容

药品通用名称:解郁除烦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4g

注册分类:中药1.1类

药品有效期:24个月

药品标准文号:国药准字Z20210008

药品注册证书编号为:2021S01261

上市许可持有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企业: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上市,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解郁除烦胶囊是公司在临床经验方基础上自主研制的中药创新药,其功能主治为:解郁化痰,清热除烦。适用于轻、中度抑郁症中医辨证属气郁痰阻、郁火内扰证,症见情绪低落、心绪不宁、咽中如有异物、胸脘痞闷、食欲不振、易叹气、失眠多梦、头晕耳鸣、口苦咽干、大便秘结,舌红苔腻、脉弦滑等。公司拥有该药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

公司对该药开展了多中心、随机、双盲双模拟、安慰剂和盐酸氟西汀片平行对照的临床试验,结果显示:主要疗效指标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评分较基线下降值,试验组疗效优于安慰剂组,非劣于盐酸氟西汀片组;改善精神抑郁、心绪不宁、胸脘痞闷、食欲不振、善太息(易叹气)、失眠多梦、头晕耳鸣、咽堵(咽中如有异物)、口苦咽干、大便秘结等中医证候单项症状评分以及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主要风险提示

解郁除烦胶囊新获得《药品注册证书》,预计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尽快启动该产品的相关生产和销售工作。

由于药品生产和销售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收到零跑科技定点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收到零跑科技定点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定点通知概括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精锻”)近日收到浙江零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跑科技”)的《定点通知书》,天海精锻成为零跑科技增程器项目电机轴及油冷电驱项目电机轴的开发合作供应商。

二、对公司的影响

零跑科技是一家创新型的智能电动汽车企业,其业务范围涵盖智能电动汽车整车设计、研发制造、智能驾驶、电机电控、电池系统开发,以及基于云计算的车联网解决方案等,自主研发了3大整车平台及“三电”系统、智能网联系统、自动驾驶系统3大核心技术,是一家拥有智能电动车完整自主研发能力的整车厂家。

此次获得零跑科技油冷电驱项目及增程器项目产品的定点通知,是公司在创新能力、工艺技术、质量管理、生产管控等方面的实力进一步得到了汽车品牌客户的认可,有利于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与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公司产品市场份额和品牌知名度,对进一步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具有带动与促进作用,有助于公司获得更多新能源汽车新业务机会,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后续天海精锻将严格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零件的开发、交样和批量供货等工作,若后续项目进展顺利,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次项目定点是对单一产品开发和供货资格的认可,实际供货量以正式订单或销售合同为准。本次项目开发实施内容和进度有待合作双方共同努力推进,因履约能力、市场、技术等多方面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订单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及《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经公司向福建省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申请,现已完成合资公司工商登记,并于2021年12月21日取得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3MA8UEGNW7F

名称:福建恒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次三路588号;

法定代表人:钟玉庆;

注册资本:35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1日;

营业期限:2021年12月21日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公告编号:2021-061号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均变更为人民币2,831,773,168元。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的《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号)。

近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237,811.9万元整变更为283,177.3168万元整。

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姚志勇先生不再担任华英证券董事长职务,公司根据《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委派葛小波先生担任华英证券董事长并相应担任其法定代表人。

近日,华英证券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华英证券法定代表人由姚志勇先生变更为葛小波先生。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获得

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收到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拨付的宏和电子项目银行贷款贴息补助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子公司所在地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政府为了鼓励子公司加快项目的投资建设,按照开发区特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政策,给予子公司项目建设投资银行贷款贴息补助。子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已收到该笔政府贴息补助。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政府贴息补助款人民币1000.00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将于收到时计入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分摊时间至少为10年。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款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上述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处理最终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