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9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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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姚伟华 罗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2 月 21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与债权人江苏银行杭州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贰亿元整以及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91,8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91,8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73,900万元,公司对东南新材料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5,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687593438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6日
注册资本:39,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官军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红十五路11100号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聚酯纤维膜材、土工布、涤纶工业长丝、聚酯切片、POY丝、FDY丝、DTY丝;经营化纤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纺织面料、服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揽来料加工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货运: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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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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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查询,东南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债务人: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债权本金人民币贰亿元整及本金对应的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自2021年12月3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东南新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25,770.82万元,占本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8.75%,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2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投瑞银安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2日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3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12月17日、12月20日、12月21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异常波动。近三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达25.71%,与房地产行业指数的偏离值为16.28%。
●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征询,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1,329,235.68元;公司2021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7,183,167.12元。
● 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12月17日、12月20日、12月21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征询,核实情况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京能集团回复:截至目前,京能集团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一)公司近三个交易日股价涨幅大幅偏离房地产行业指数
公司近三个交易日股价涨幅分别为5.69%、10%、10.02%,累计25.71%。房地产行业指数近三个交易日涨幅分别为1.05%、2.05%、6.33%,累计为9.43%。公司近三个交易日股价涨幅与房地产行业指数的偏离值为16.28%。
(二)公司近一年又一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亏损
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1,329,235.68元;公司2021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7,183,167.12元。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 上网披露文件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原因核查的回函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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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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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请投资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和网站(http://www.ubssdic.com)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1-69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042)交易价格于2021年12月20日、12月21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145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并购重组委 2021 年第34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定于 2021 年 12月22 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盛虹,股票代码:000301)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自2021年12月22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待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公布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复牌。
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盛虹G1,债券代码:114578)不停牌。
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2日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于2021年12月2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副总裁乌力吉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乌力吉分别于2021年12月17日和12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京蓝科技0.65%股份,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5%以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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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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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副总裁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1-105),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情形。
三 、备查文件
1、乌力吉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1-100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3个交易日(12月17日、12月20日、12月2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近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1-090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政府补助资金123.73万元,该笔补助款项已到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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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政府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项目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定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123.73万元计入其他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三)政府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实际收款金额为123.73万元,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将会增加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及通知;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信财富”)签署的基金代理销售协议, 泰信财富自2021年12月22日起办理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4133);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4936、C类:004937);中航军民融合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4926、C类:004927);中航新起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537;C类:005538);中航瑞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7555;C类:007556);中航瑞晨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0485;C类:010486);中航瑞昱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0493;C类:010494);中航瑞景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6053;C类:006054)的销售相关业务。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taixincf.com
客服热线:400-004-8821
2、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avicfund.cn
客服电话:400-666-2186
二、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本公司。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