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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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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D类基金份额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

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2021年12月24日起,本基金在现有A类、C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D类基金份额,D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14638。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可以自行选择本基金A类、C类或D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能相互转换。

2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基金账户首笔D类基金份额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直销中心办理业务时以其相关规则为准。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申购金额。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进行限制。如本基金单一投资人累计申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人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所适用的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阶段性地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规定。

4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某笔赎回业务时或办理某笔赎回业务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限的长短分档,具体如下: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阶段性地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规定。

5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不含转出基金赎回费)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换转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以下简称“T”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

4、通过本公司代销机构进行转换时,不同基金转换方向转换费率设置详见本公司网站《银华旗下基金转换费率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1)(仅前收费)、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3)、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基金份额代码:180008;B级基金份额代码:180009)、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0)、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2)、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3)、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5)、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8)、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0)、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80025;C类:180026 )、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8)、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31)、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194;C类:006837)、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286;C类:010986)、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604;B类:000605)、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F类份额(基金代码:000662)、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23)、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860)、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04)、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63)、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1231;C:002328)、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264;C类:002327)、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1280;C:002326)、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289;C类:002322)、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303;C类:002323)、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28)、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808)、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61)、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69)、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07)、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491)、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01)、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062;C类003063)、银华体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97)、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97)、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940;C类:014047)、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087)、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4839;C:000791)、银华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035;C类:005036)、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037;C类:005038)、银华农业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106;C类:014064)、银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12)、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19)、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235;C类:005236)、银华医疗健康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237;C类:005238)、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0)、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1)、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260;C类:005261)、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86)、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498;C类:014045)、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19)、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29)、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543;C类:014042)、银华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44)、银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771)、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794;C类:014043)、银华裕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848)、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6119)、银华兴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251)、银华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302)、银华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006339;C:008201)、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348)、银华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415)、银华安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6496;C:006497)、银华远见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10)、银华信用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12)、银华安丰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45)、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6907;C:006908)、银华积极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056)、银华丰华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206)、银华信用精选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111)、银华沪深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116)、银华永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211)、银华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8384;C:008385)、银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671)、银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677)、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8833;C:008834)、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008889;C:010524)、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978)、银华丰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085)、银华同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394)、银华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541)、银华富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542;C类:014044)、银华品质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852)、银华乐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859)、银华多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960)、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977;C类:009978)、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10561)、银华心佳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0730)、银华远兴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0816)、银华心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173)、银华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405)、银华瑞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733)、银华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817)、银华智能建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836)、银华长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855)、银华富饶精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178)、银华鑫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370)、银华多元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434)、银华安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502)、银华华证ESG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3174)相互之间可以进行转换业务。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

2、办理1中所列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本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本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及后续做出的修订。

4、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5、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6、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7、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8月14日起不再开通银华旗下全部基金的转换业务。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暂不开通银华旗下全部基金的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但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元(含1元),具体业务规则请以各参加活动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2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场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电话:010-58162950

传真:010-58162951

联系人:展璐

网址:www.y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手机交易网站:m.y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7.1.2 场外代销机构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7.1.3 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后、首笔D类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前,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按照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披露。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自首笔D类基金份额申购的确认日起计算,并自确认日的次日起在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678 3333)垂询相关事宜。

2、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者增减销售机构,并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自2021年12月24日开始(包括2021年12月24日),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发生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则本基金将直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暂停及恢复

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投资运作情况,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鉴于2021年12月24日纽约证券交易所休市且2021年12月27日香港联合交易所休市,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1年12月24日起暂停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如有)业务,并自2021年12月28日起恢复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如有)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具体暂停及恢复相关业务如下表所示:

鉴于2021年12月27日香港联合交易所休市且港股通服务暂停,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1年12月27日暂停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2021年12月28日起恢复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具体暂停及恢复相关业务如下表所示: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9日发布的《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办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3001)自2021年12月28日起继续暂停1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在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银华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及赎回业务期间,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银华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业务将正常进行。

3.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月10日发布公告,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0)自2020年1月13日起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自2021年12月28日起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4.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12月10日发布公告,银华美元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A类:007204;C类:007205)自2021年12月13日起暂停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自2021年12月28日起银华美元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继续暂停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银华远兴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短持有期为一年,银华心佳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短持有期为两年,上述产品目前仅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具体开放相关业务的日期以本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6.若境外交易所休市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境外交易所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7.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12月24日起对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据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做相应修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D类基金份额的概况

(一)增设基金份额类别

自2021年12月24日起,本基金在现有A类、C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D类基金份额,D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14638。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可以自行选择本基金A类、C类或D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能相互转换。

(二)基金份额的登记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均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

(三)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和现有的A类、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四)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者增减销售机构,并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3、本基金对持续持有D类基金份额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率为1.50%,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D类基金份额不少于7天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具体如下表所示:

(五)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自首笔D类基金份额申购的确认日起(含当日)计算,并自确认日的次日起在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增设D类基金份额后、首笔D类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前,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按照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披露。

二、D类基金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的限制

(一)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及赎回时,D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限制如下表所示:

(二)直销中心办理业务时以其相关规则为准,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业务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的限制。

(三)投资人将所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三、重要提示

(一)本次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二)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同步进行了修订,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四)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投资人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参加部分代销机构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在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2781, 以下简称“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ETF发起式联接A”)发行期间,参加部分代销机构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代销机构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yhfund.com.cn

重要提示:

1、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2、投资者通过本次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代销机构发起认购业务时,认购费率最低1折起,具体折扣费率以代销机构公告为准,优惠前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照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本基金费率标准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此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4、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上述代销机构的各地代销网点及联系方式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6、如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ETF发起式联接A发行时间调整,费率优惠期间将随之调整,还请各位投资者知悉。

7、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暨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云投 公告编号:2021-089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暨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1-111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无偿划转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但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已获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还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3日,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云投生态”)经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云投集团”)通知,获悉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云南省国资委”)已批复同意云投集团将所持有的42,685,927股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云南交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12月21日,云投集团与云南交投就本次无偿划转事项签署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本次无偿划转前,云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2,685,9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18%;云南交投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后,云南交投将持有公司42,685,9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18%,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云投集团通过其一致行动人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继续持有公司5,279,8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7%。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不同主体间的无偿划转和协议转让,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云南省国资委。

二、本次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285号;

3.法定代表人:邱录军;

4.注册资本:2,417,030万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6.经营期限:长期;

7.经营范围:经营和管理省级基本建设资金和省级专项建设基金,对省安排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优势产业项目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在我省的重要投资项目,采取参股和根据国家批准的融资业务等方式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前兴路37号;

3.法定代表人:苏永忠;

4.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6.经营期限:长期;

7.经营范围:公路开发、建设、管理、经营;酒店管理(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三、《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一)划出方: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二)划入方: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三)划转标的股份: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为甲方云投集团在被划转企业云投生态所持有的42,685,927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本23.18%,下称“标的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无偿划转给乙方交投集团。

(四)划转基准日: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

(五)职工分流安置安排: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

(六)债权债务处理方案: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被划转企业云投生态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的处理,本次标的股份划转完成后,云投生态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仍然由云投生态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权利义务。

1.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甲方已依法完成内部决策程序。

2.甲方承诺并保证对标的股份拥有完整权利,标的股份上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担保、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形式影响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的权利负担的情形。

3.甲方承诺协助乙方、被划转企业办理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所需完成的各项工作,以保证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依法顺利进行。

4.标的股份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甲方即已将其所享有的相应股东权利义务及责任承诺概括转移至乙方,由乙方概括继承。

(八)乙方权利义务。

1.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乙方已依法完成内部决策程序。

2.乙方承诺协助甲方、被划转企业办理本次股份无偿划转所需完成的各项工作,以保证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依法顺利进行。

3.乙方自完成标的股份在交易所及中登公司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即享有标的股份的全部股东权益,承担标的股份对应的全部股东义务、责任及承诺。

(九)税费承担:本次标的股份无偿划转依法应当缴纳的全部税款和费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缴纳义务人的,由缴纳义务人依法缴纳;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由乙方予以承担。

(十)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划转标的股份,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无偿划转后,云南交投将持有公司42,685,9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18%,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云投集团通过其一致行动人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继续持有公司5,279,8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7%。本次无偿划转事项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云南省国资委。本次无偿划转将不会对公司现有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提示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还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云投集团与云南交投《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东网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1)桂03破申5号之一)和《决定书》((2021)桂03破6号、(2021)桂03破6号之二)等法律文书,桂林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重整期间的管理人。同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关于人民法院许可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营业及发布债权申报公告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和《关于重整债权申报及召开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公司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各项重整工作,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科翔高新重整保证金暨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于2021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于2021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2021年11月30日,桂林中院裁定批准《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披露《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科翔高新认购转增股票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于2021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于2021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以及《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1、管理人监督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内容继续清偿部分小额债权;

2、2021年12月20日上午10时,公司相关合伙份额拍卖结束,无人出价竞买。因此,按照重整计划,相关合伙份额由重整投资人以1000万元受让;

3、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发布资本公积转增股票的公告,12月24日为股权登记日,12月27日为股份上市日。

二、风险提示

1、如公司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优化业绩表现。若公司不能执行完毕《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公司破产。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5月6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新增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三、备查文件

1、《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20日、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重庆城投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