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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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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1-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1-062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大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刘波和黄立军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12月22日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1-063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2021年12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倪祖根先生、倪翰韬先生均作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鉴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的需要,预计公司与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超出2021年年初披露的预计范围,因此对其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公司此次调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该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需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此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上述调整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2021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未超出原预计金额,原预计金额不变。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苏州漕湖街道太东路2400号

主营业务:从事印刷线路板组件及系统集成产品(用于移动通信设备系统及通信电源)、电脑及周边产品的研发、生产、组装、测试,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及配套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82,091.89万元,净资产为27,113.20万元;营业收入为63,297.26万元,净利润为-2,195.48万元。

莱克电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8.85%股权,Rayv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持有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37%股权,而莱克电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倪祖根100%控股,Rayv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是由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100%控股,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倪祖根,公司与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

公司各项交易的定价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一)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二)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关联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守了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1-061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且对调整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倪祖根、倪翰韬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韩健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1-064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8,000股,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74,847,700股变更为574,819,700股。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徐宇舟先生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2日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6日,公司内部网站上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0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1,007.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1,000,000股变更为411,072,500股。

6、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陈伟和刘红生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1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2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 年2月5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11,072,500股变更为410,862,500股。

7、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章明顺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5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 年6月18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10,862,500股变更为410,732,500股。

8、2021年7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5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股份数量由973.25万股调整为1,362.55万股。

9、2021年7月27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218.05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0、2021年9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8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92,100股;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7,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77,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 年11月11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75,025,500股变更为574,847,700股。

11、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张永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8,8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对于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106,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于因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而回购注销22,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年12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刘波和黄立军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8,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利息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刘波和黄立军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8,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5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根据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激励计划》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

因此,对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实际回购价格重新进行调整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实际回购价格=7.51+2÷(1+0.4)=8.94元/股。

则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000股,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数为28,0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251,166.11元,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74,847,700股变更为574,819,700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刘波和黄立军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刘波和黄立军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除本次回购与注销尚需根据《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1-065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刘波和黄立军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74,847,700股变更为574,819,7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574,847,700元减少至574,819,7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1年12月22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驶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向阳路2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1年12月22日起45天内 9:00-11: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胡楠

4、联系电话:0512-68415208

5、邮箱:lexy@kingclean.com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145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3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时间关系,本次会议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送达,通知豁免时间要求。公司共有董事9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培武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培武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并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旗滨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本次触发了“旗滨转债”的赎回条款。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同意本次不行使“旗滨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旗滨转债”,且在未来2个月内(即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2月21日),若“旗滨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以2022年2月2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旗滨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旗滨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146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下午16: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因时间关系,本次会议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通知豁免时间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 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旗滨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旗滨转债”自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1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旗滨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6.64元/股),已触发“旗滨转债”的赎回条款。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本次不行使“旗滨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旗滨转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可转债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147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旗滨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自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1日期间已触发“旗滨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旗滨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旗滨转债”,且在未来2个月内(即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2月21日),若“旗滨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 以2022年2月2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旗滨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旗滨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旗滨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0,000万元,期限6年。

(二)可转换债券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82号文)同意,公司1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

(三)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旗滨转债”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旗滨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最新转股价格调整为12.80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二、“旗滨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1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旗滨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6.64元/股),已触发“旗滨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旗滨转债”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旗滨转债”2021年10月15日才进入转股期,存续及转股时间相对较短,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已在正常使用,公司现有资金已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项目建设支出等预算安排,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本次不行使“旗滨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旗滨转债”,且在未来2个月内(即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2月21日),若“旗滨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本次“旗滨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兼公司董事俞其兵、董事姚培武、董事张柏忠、董事张国明、董事候英兰、副总裁周军,已于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1月15日期间分别卖出“旗滨转债”2,711,680张、2,100,900张、11,280张、33,840张、21,150张、13,810张、19,140张,上述交易未违反《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和《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旗滨转债”。

五、风险提示

以2022年2月2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旗滨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旗滨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148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理财产品投资内容:办理购买理财产品5,000万元

●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 购买的理财产品名称:光大银行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二期产品324

● 购买的期限:2021年12月20日-2022年5月16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额度为不超过8.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2021-064)。

根据公司第四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同意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业务的决议,现将公司及其子(孙)公司近期办理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投资。

1.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低风险、短周期、优方案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较大程度避免政策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但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理财业务,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和退出。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尽量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进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内控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董事会和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本次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二期产品324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结构性存款货币:人民币

(4)本金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5)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1.1%或3.45%或3.55%

(6)结构性存款启动日:2021年12月20日

(7)结构性存款到期日:2022年5月16日

(8)结构性存款期限:从结构性存款启动日(含)开始到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不含)止,共147天。

(9)银行工作日:结构性存款到期日、结构性存款收益支付日和结构性存款本金返还日采用中国银行营业日。

(10)收益计算基础:A/360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二期产品324”为内嵌金融衍生工具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将募集的结构性存款资金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时以该笔定期存款的收益上限为限在国内或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权和互换等衍生交易形式)投资,所产生的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损益与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共同构成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81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之前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能兑现或者本金、利息出现损失的情形,公司也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及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理财支付的金额(理财本金余额)为82,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9月末货币资金(未经审计)的比例为19.21%。

公司理财业务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一是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二是公司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资金统筹管理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理财事项决策程序。2021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额度为不超过8.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自2021年5月13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具体投资产品的情况,组织制定理财投资方案,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理财投资方案由公司经营层负责组织、协调,财务总监牵头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本事项涉及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2、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251,000万元(含本次理财金额,共38笔;其中理财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为8.2亿元),已收回169,000万元(27笔),期末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82,000万元(11笔)。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八、备查附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本次办理理财产品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9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1-097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沈振宇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38,913,031股,占公司总股本17.07%,本次解除质押后沈振宇先生累计质押数量5,607,300股,占其持股数量14.41%,占公司总股本2.46%。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沈振宇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沈振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公司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亦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江山欧派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6。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