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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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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伟20转债”赎回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2021-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下午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0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5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邓志毅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72,327,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18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72,300,9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15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6,2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5,120,9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72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5,094,7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69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6,2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59%。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喜旺先生、副总经理林泽钊先生、王跃勇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及决议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32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72,32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72,32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2,32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72,32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72,32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6)募集资金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72,32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7)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72,32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72,32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9)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72,32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10)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72,320,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4%;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72,32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32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32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320,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4%;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320,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4%;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设立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320,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4%;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设立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320,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4%;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320,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4%;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320,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4%;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320,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4%;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114,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3%;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114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伟20转债”赎回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1年12月28日

● 赎回价格:100. 078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 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2月29日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2021年12月29日),“伟20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伟20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可转债)。

● 风险提示: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伟20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2021年12月28日之前或当日完成交易或转股,否则可能面临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2月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伟20转债(113607)”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伟20转债”的赎回条款。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伟20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伟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伟20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伟20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约定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2月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伟20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8.22元/股),已触发“伟20转债”的赎回条款。

2、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1年12月2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伟20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078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1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1日)票面利率为0.50%;

计息天数: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2月29日(算头不算尾)共57天;

当期应计利息:IA =B×i×t/365=100×0.50%×57/365=0.078元/张;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78=100. 078元/张

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面值每千元可转债赎回金额为1,000.78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0.62元人民币(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面值每千元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1,000.78元人民币(含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本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持有人实际面值每千元可转债派发赎回金额为1,000.78元人民币。

4、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伟20转债”赎回的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伟20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12月29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伟20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在前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5、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2月29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伟20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6、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1年12月28日前(含当日),“伟20转债”持有人可按公司可转债面值(100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21.71元/股,转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12月29日)起,“伟20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

三、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赎回登记日收市前,“伟20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21.71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伟20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即100. 078元/张)全部强制赎回,赎回完成后,“伟20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伟20转债”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100. 078元/张)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特提示“伟20转债”持有人注意在2021年12月28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前转股或卖出。

如投资者持有的“伟20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6051886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115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程五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650 股,占公司2021年12月20日总股本比例为0.11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号),披露了公司副总裁程五良先生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副总裁程五良先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00,00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2%(以2021年11月16日总股本计算)。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裁程五良先生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32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2021年12月20日总股本的0.025%,累计减持数量已超过其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数量的一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述“持股比例”指持股数量占公司2021年12月20日总股本的比例。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注:上述“减持比例”、“当前持股比例”分别指减持数量、当前持股数量占公司2021年12月20日总股本的比例。

(一)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程五良先生此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程五良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裁程五良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上述人员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记食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林肖芳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6,880,43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69%;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IPO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上市后历次转增、送股等方式形成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9日为非交易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东方联合国际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联合”)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已发行的股份(其中17,280,000股为由资本公积转增取得的股份)。泉州市翔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4日更名为北京嘉和翔宇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翔宇管理”或“翔宇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已发行的股份(其中2,592,000股为由资本公积转增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林肖芳先生、东方联合、翔宇管理在自本公告日起15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4,704,000股);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2,352,000股);股东林肖芳先生、东方联合、翔宇管理作为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将合并计算。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应作相应调整)。自本公告日起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其中,林肖芳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703,99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2%。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股东林肖芳先生、东方联合、翔宇管理作为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将合并计算。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记载,相关承诺汇总如下:

1)股东林肖芳、东方联合、翔宇投资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股东康盈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林春瑜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向公司申报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林润泽先生承诺:在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向公司申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董事林肖芳、林春瑜、副总经理林润泽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股东林肖芳、翔宇投资、东方联合、林春瑜、林润泽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应作相应调整)。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肖芳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4%(若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应作相应调整);超过上述期限林肖芳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林肖芳先生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若林肖芳先生未履行上述承诺,林肖芳先生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于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若林肖芳先生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则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林肖芳先生将在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如果因林肖芳先生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林肖芳先生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东方联合承诺:东方联合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安记食品股票总数的25%,因安记食品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持有安记食品股票数量变化的,相应年度可减持股票额度作相应调整。如果东方联合在持有安记食品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安记食品股票,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如因安记食品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应作相应调整)。如果东方联合违反上述承诺,其将在安记食品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安记食品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其持有的安记食品股票自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若其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则所得收入归安记食品所有,其将在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安记食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前次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共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719,68 8.07元。2021年度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最终会计处理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辞职公告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ST环球 公告编号:临-2021-152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林钧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钧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林钧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增补监事并选举监事会主席。

林钧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监事会对林钧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4(A股) 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 编号:2021-058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个自然年度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司2021-006号公告)。

公司于2021年2月分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和4,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上述理财产品已于产品规定到期日赎回,收回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整,取得收益为人民币189.41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分别为1.50%和3.56%。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1-082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陈福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陈福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陈福旭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福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陈福旭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陈福旭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696 证券简称:安记食品 公告编号:2021-043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56 证券简称:金马游乐 公告编号:2021-096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