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亏损45% 私募高管被判三年
◎记者 马嘉悦 ○编辑 黄淑慧
内幕交易能赚钱吗?一则刑事判决书给出的答案是:不一定赚钱,但是一定会遭到严厉惩罚。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期披露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大陆资本原董事总经理、原上海清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浛锟,因内幕交易在2018年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被处以60万元罚款。时隔三年,北京二中院于近期作出一审判决,徐浛锟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让人没想到的是,其实徐浛锟的内幕交易并未获利,反而亏损了176.91万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内幕交易亏损45%
回溯这一事件,要从2015年开始。判决书显示,大陆资本下属公司是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扬翔公司)的法人股东。2015年6月,中牧股份拟收购广西扬翔公司的部分股权,徐浛锟当时任大陆资本董事总经理,是该项目的推荐人并参与了双方磋商。
2015年6月4日,中牧股份与广西扬翔公司达成了股权收购意向。同年9月2日,中牧股份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经证监会认定,上述收购事项在公开披露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敏感期从2015年6月4日起至同年9月2日止,徐浛锟是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那么徐浛锟究竟是如何操作的?
此前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6月11日12点46分02秒“徐晗坤”证券账户转入999万元,该笔资金来源于广西扬翔实际控制人杨某亲属唐某于2015年6月11日11点58分39秒汇入的1000万元。
2015年6月11日,“徐晗坤”证券账户买入中牧股份93700股,买入金额为346.63万元;2015年6月15日则买入了12000股,买入金额为45.85万元。
2015年7月6日,“徐晗坤”将中牧股份全部卖出,卖出金额为215.57万元,总计亏损176.91万元,亏损幅度达45%。
复盘股价走势来看,2015年6月A股正处于牛市高点,2015年6月11日“徐晗坤”买入中牧股份。6月15日开盘后,中牧股份就随市场一起大跌,但当时“徐晗坤”仅小幅度加了1.2万股。随后市场继续大幅调整,“徐晗坤”最终选择在7月6日中牧股份再次大跌时割肉出局。
证监会处罚的这位“徐晗坤”是不是徐浛锟呢?判决书显示,徐浛锟对其曾使用徐晗坤的名字开立证券账户,并利用参与中牧股份与广西扬翔公司资产重组获知的内幕信息,交易中牧股份股票的事实予以供认。
内幕交易的代价
2018年1月,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徐浛锟处以60万元罚款。2018年3月,上海清泉投资选择主动注销。
不过,罚款和亏损并不是徐浛锟内幕交易的全部代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内幕交易行为的,成交金额在250万元以上构成“情节特别严重”。由于涉案金额巨大,该案后移交司法。
2018年9月,证监会向公安部移送徐浛锟内幕交易的犯罪线索,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将线索转交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2021年4月13日,徐浛锟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认了内幕交易事实。
北京二中院一审认为,徐浛锟的行为已构成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从过往案例可以看出,因内幕信息交易导致亏损的案例近年来并不鲜见。
比如,新三板公司本草春的总经理蔡水泳在内幕交易敏感期内控制两个账户买入“本草春”,合计成交金额45.83万元,结果一共亏损24.4万元,把本金的50%都亏没了,最终还被罚了3万元。原信托经理吕伟民在南方银谷筹划收购皖通科技期间,向他人借款,利用4倍杠杆,买入皖通科技约1200万元,然而最终亏损了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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