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2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炎康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01,221,3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5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24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炎康先生拟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3,713,02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拟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856,51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高炎康先生自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1,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6%,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高炎康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期间内,高炎康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提醒高炎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125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峪关炭材料”)。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嘉峪关炭材料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43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935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峪关炭材料在该行开展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15亿元(包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于2021年9月25日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朱世发
4.经营范围:预焙阳极生产、批发零售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以下项目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工矿产品、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435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展期协议的,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068,022.9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1.55%,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391,909.0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6.9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18,022.9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0.60%,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391,909.0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6.98%。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
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增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证券代码: 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21-097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
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增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汉正原”)增资人民币20,811.0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宣汉正原的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加至22,811.02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仍持有宣汉正原100%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5)。
近日,宣汉正原已完成本次增资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宣汉县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22MA62E48C6Q
名称: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达州市宣汉县普光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商月红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捌佰壹拾壹万零贰佰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01日
营业期限:2010年12月0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及制品研发、制造、销售,树脂研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增资完成后,宣汉正原的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加至22,811.02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仍持有宣汉正原100%股权。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 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21-098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重庆
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造纸院”)增资人民币4,676.74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造纸院的注册资本由250.00万元增加至4,926.74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仍持有造纸院100%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6)。
近日,造纸院已完成本次增资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450384427N
名称: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26号
法定代表人:于阳明
注册资本:肆仟玖佰贰拾陆万柒仟肆佰元整
成立日期:1992年11月07日
营业期限:1992年11月07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机制纸制造及技术服务,制浆造纸;研发、生产、销售:玻璃纤维制品、过滤材料及器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增资完成后,造纸院的注册资本由250.00万元增加至4,926.74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仍持有造纸院100%股权。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海洋冷却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洋”)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对江苏海洋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含本次担保后已实际为江苏海洋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3月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全资子公司江苏海洋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授信。2021年12月2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海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获得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限额为1,2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海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苏海洋100%的股权。
江苏海洋成立于2018年2月6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长湖路3号。
江苏海洋的主营业务为冷却设备、冷热交换设备、工业用电炉、液压装置、泵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电子产品、感应加热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海洋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人民币7,902.9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419.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92%,短期借款为人民币1,000万元,流动负债合计为人民币4,419.0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3,483.9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962.3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81.20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江苏海洋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13,385.6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711.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55%,短期借款为1,800万元,流动负债合计为人民币9,711.6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3,674.06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560.1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0.0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江苏海洋冷却设备有限公司
3、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4、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1,200万元
5、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合人民币 19,131.18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2.28%,其中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约合人民币17,483.99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36%,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约合人民币1,647.19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2%。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1-07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85,532,3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34%,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本次解押及再质押后)14,835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9.96%,占公司总股本的39.46%。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的通知,鲁锦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次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1年12月21日控股股东鲁锦集团将原质押给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支行3,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此次解除质押无限售流通股合计为3,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98%。此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鲁锦集团剩余质押股份数量为11,835万股,占鲁锦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63.7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48%。
二、本次股份再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的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股份质押的情况):
■
4、鲁锦集团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情况
■
鲁锦集团主要从事大宗商品的进出口及国内贸易,所有股票质押均为银行场外质押,鲁锦集团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355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9.13%,占本公司总股份的9.44%,对应的融资余额为1.71亿元。截至目前,鲁锦集团资信状况良好,股票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鲁锦集团的营业利润、盘活存量资产、减持部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获得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锦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鲁锦集团股票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鲁锦集团股票质押均为银行场外质押,不存在因二级市场股价下跌而引发的强制平仓等风险;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股东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鲁锦集团目前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3日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1-080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世光电”或“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8)。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JIA JITAO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910,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6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90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63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8%。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JIA JITAO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书瑶、杨柳怡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会议记录人签字的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孙泽胜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20,769,83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6.939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19,607,5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797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162,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106,3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257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同意219,723,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1%;反对1,04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300%;反对1,04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67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之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邦德 胡妍琦
3、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临2021-040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1-070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盐集团”)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业绩补偿协议”)。苏盐集团承诺交易标的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盐连锁”)以收益法评估资产2020年租金收入不低于3,173.11万元,若业绩承诺期间苏盐连锁年租金收入未达到承诺租金收入数,苏盐集团应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1)00616号),苏盐连锁2020年以收益法评估资产的租金收入数为2929.72万元,完成承诺业绩的92.33%。依据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以1.00元的价格回购苏盐集团持有1,453,203股,并依法予以注销。2021年5月29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2021年11月23日,公司与补偿义务人签署了《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协议》,对股份回购事宜进行明确约定。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453,203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1877%,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1.00 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苏盐集团持有公司的1,453,203股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现金红利返还情况
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苏盐集团应返还补偿股份对应的2018年度现金红利87,192.18元、 2019年度现金红利148,226.71元、2020年度现金红利84,285.77元。2021年11月19日,公司已经收到苏盐集团返还的补偿股份对应的上述现金红利合计319,704.66元。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披露回购注销股份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1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六、股份变动报告
单位:股、%
■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21-103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
公司调整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执行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执行时间的通知》(穗发改价批〔2021〕88号),受全球天然气供需紧张,气源价格暴涨影响,为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保供工作,就广州市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穗发改〔2021〕70号)实施时间由原来2021年12月31日提前至2021年11月30日结束。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执行时间的通知》(穗发改价批〔2021〕88号)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104
债券代码:185164 债券简称:21国金C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632号)文批复,同意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次级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根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含),发行期限为2年期。
本期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全部采用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1年12月22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15亿元,期限2年,票面利率为3.65%。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声光电科 公告编号:2021-096
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承销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项。
《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发行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