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813,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股东无锡嘉赢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工商更名前为“苏州嘉赢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赢友财”)及其一致行动人扬州友财中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商更名前为“杭州友财中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友财中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5,3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4月12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56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9月13日至2022年3月12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5,13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收到嘉赢友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友财中磁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1年12月21日,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如下:
■
2.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基本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公告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4、最后两笔交易采用的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正帆科技
股票代码:688596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扬州友财中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商更名前为“杭州友财中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友财中磁”)
住所: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瘦西湖路195号花都汇商务中心7号楼219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102
信息披露义务人2:无锡嘉赢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工商更名前为“苏州嘉赢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赢友财”)
住所:无锡市经济开发区震泽路77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102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备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数据为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
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
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股东嘉赢友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友财中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5,3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2 年4月12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2,56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9月13日至2022年3月12日(窗口期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5,13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嘉赢友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友财中磁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嘉赢友财及其一致行动人友财中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17,40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9%。其中嘉赢友财持有公司股份为9,796,797股,持股比例为3.82%;友财中磁持有公司股份为7,608,503股,持股比例为2.9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2月21日,友财中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743,746股,占公司总股本0.6798%;友财中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717%。
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21日,嘉赢友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821,254股,占公司总股本0.3202%;嘉赢友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816,606股,占公司总股本0.3184%。
本次权益变动后,友财中磁持有公司4,654,7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47%,嘉赢友财持有公司8,158,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09%,具体情况如下: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2月1日,友财中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743,746股,占公司总股本0.6798%。2021年11月12日一2021年12月1日,嘉赢友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821,254股,占公司总股本0.3202%。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正帆科技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扬州友财中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无锡嘉赢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扬州友财中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无锡嘉赢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2021年12月 日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1-046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1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之授权,董事会将负责办理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79.125万股,已于2021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1年12月9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000万股增加至8079.125万股,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至8079.125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
鉴于前述增加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12月修订)》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基本情况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股份”)及子公司西安丰树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丰树”),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12月21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1,318.42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1,318.42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0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补助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编号:临2021-061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6日、12月17日、12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2021年12月22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涨停,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6日、12月17日、12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据此,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披露了《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0)。2021年12月22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1、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476.22万元,同比下降13.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73.17万元,同比下降270.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05.67万元,同比下降394.55%。
2、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数据,截止2021年12月21日,公司股票市盈率为608.49,明显高于证监会行业(医药制造业)市盈率31.5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1-113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1,000万元的担保,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22日,公司与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阳农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湖北海立美达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湖北海立美达”)与枣阳农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5,903.2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12个月。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本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湖北海立美达提供5,903.2万元的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9,128,972.17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63%。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49,128,972.17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63%。
(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1-07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川20执恢33号之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曾因与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于公司未根据调解协议按时履行支付义务,中航信托向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拍卖公司持有的武汉众宇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开展的关于武汉众宇25%股权的拍卖于2021年12月6日结束,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7,201万元,最终成交以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11日、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16日、2021年1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二、诉讼进展情况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裁定如下:
(一)被执行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武汉众宇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权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归买受人武汉众氢鸿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有,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给买受人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武汉众氢鸿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买受人武汉众氢鸿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在取得其他诉讼、仲裁相关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公告的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股权投资资产,对公司财务报表的直接影响为长期股权投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经初步测算,本次拍卖事项预计导致公司投资损失约2,000万元,拍卖所得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公司负债将相应减少,具体金额以审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得政府补贴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安”)于2021年12月20日收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提前点火试产奖励金10,000.00万元。
除此以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自2021年7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还收到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款项4,516.92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表:
■■
综上,自2021年7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止,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款项共计14,516.92万元人民币。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将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记入当期损益,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情况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1-09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收到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9月至今,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共计4,114.83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46%。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将根据实际情况计入本期或以后各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1-109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