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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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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1-059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7日以书面通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曲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曲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北斗产业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抓住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公司在北斗导航领域的技术和市场领先优势,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逐步整合公司现有北斗导航领域的市场、技术、制造、管理等资源,形成统一的北斗导航业务平台,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行企业化、专业化运作,抢筑市场空间、抢夺市场份额、抢入国际市场,打造北斗导航领域的行业标杆,构筑公司持续领先优势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北斗产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设立北斗产业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曲焦先生简历

曲焦,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现任北京海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广电新兴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基建管理部部长,广州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平潭综合试验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海南水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曲焦先生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0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北斗产业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格通信”)于 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斗产业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抓住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公司在北斗导航领域的技术和市场领先优势,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逐步整合公司现有北斗导航领域的市场、技术、制造、管理等资源,形成统一的北斗导航业务平台,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行企业化、专业化运作,抢筑市场空间、抢夺市场份额、抢入国际市场,打造北斗导航领域的行业标杆,构筑公司持续领先优势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北斗产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海格晶维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海格晶维”)

2.注册地址:海格通信北斗产业园(暂定)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5.经营范围:卫星导航服务;卫星通信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导航终端制造、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销售等。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7.股东情况

8.治理结构

海格晶维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5名,由海格通信提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由海格通信提名。海格晶维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海格通信提名。海格晶维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

二、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符合公司做强做大北斗导航业务发展战略,体现公司在北斗导航领域的发展信心和决心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无线电导航研发与制造的单位,秉承六十余年悠久的产业历史,始终与国家卫星导航产业同频共振,公司具备核心技术优势,掌握技术体制,具备北斗全产业链研发与服务能力,拥有自主研发的北斗导航领域国内领先的高精度、高动态、抗干扰等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并率先实现了“芯片、模块、天线、终端、系统、运营”全产业链布局。

在特殊机构领域,公司突破了北斗三号核心技术,构建芯片竞争性壁垒,多款芯片、组件进入特殊机构用户《电子元器件合格产品名录》,是全行业该用户领域型号最多、品类最齐全的单位;北斗三号系列芯片和通用终端设备参与的多项竞标屡获第一,取得了行业领先优势。在民用领域,公司积极加快关键技术成果转化,推动“北斗+5G”技术融合,重点布局智慧交通、智慧应急、智慧民生、智慧政务和智慧园区等领域,助力北斗规模化发展;公司与中国交通部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展北斗系统在道路运输领域应用的深度合作。

公司对现有北斗导航领域的市场、技术、制造、管理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成立独立法人单位,建设统一的北斗导航业务平台,是基于公司北斗三号业务良好开局下的趁势而为,体现了公司在北斗导航领域的发展信心,以及进一步扩大领先优势和做强做大北斗导航领域的决心,符合公司“以全球的视野,将海格通信建设成为无线通信、导航领域最优秀现代企业”的战略目标。

(二)有利于公司对北斗领域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高效运营,集结优秀人才队伍

公司成立北斗独立法人单位,可以对北斗领域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科学、高效管理,以效益最大化为原则,建立高效组织结构,责权利到位,人财物归编,提升人财物及科研体系等决策效率,并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先进的人才管理和激励机制、成本控制和财务管理评价体系、文化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管理模式,实现放权、灵活、决策科学、管理有效、运行高效。

新设立子公司海格晶维将充分依托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政策优势,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创新创业热情和企业的内生动力。同时,海格晶维将建立具有市场吸引力的人才引进机制,积极引入高端人才,集结一批高素质、稳定的人才队伍,不断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三)有利于公司抓住北斗市场发展机遇,整合优势资源,打造北斗导航领域行业标杆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国家安全、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设施,随着中国北斗三号卫星导航系统全球组网成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及卫星定位服务产业链将逐渐发展完善,卫星导航产业链应用需求将大幅增加,北斗三号系统正在国防装备领域快速更新换代,北斗创新应用不断深入交通、应急、电力、林业等行业领域,同时北斗三号全球系统开通服务和“一带一路”建设,也将推动北斗导航系统在全球市场的推广。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必将迎来新一轮快速发展,市场空间广阔。

为抓住北斗市场的发展机遇,新设子公司海格晶维将通过整合公司现有北斗优势业务与技术资源,以核心技术纵深化、通信导航一体综合化、终端产品模块化、应用系统数据化为产业链布局,在人、车、船、飞机、弹载、无人平台等移动载体中,突出技术优势,逐步将其打造为公司北斗业务的统一平台。同时,海格晶维将携手交通、林业、建筑、应急、物流等行业用户,持续加大资源投入,依托公司在特殊机构行业的技术和市场领先优势,加快关键技术成果转化,进一步抢筑市场空间、抢夺市场份额、抢入国际市场,打造北斗导航领域的行业标杆,构筑公司持续领先优势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北斗产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四、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设立海格晶维后,在国家政策、行业环境、客户资源、经营管理等方面将面临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和有效的管理体系,预防和控制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3日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1-051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薛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4人,董事李强、宋思忠、佟绍成、唐克林、李国庆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韩晓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郝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1 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聘任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获得通过。

2.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单独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柴振荣、唐雪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1-052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二重)共持有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663,809,4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13%,本次中国二重质押公司股票 160,000,000 股,本次后中国二重累计质押公司股票200,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30.1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5%。

2021年12 月22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二重关于部分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23日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6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蔡南桂先生的通知,获悉蔡南桂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南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已质押的股份均处于冻结状态;上表“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是指未质押的高管锁定股。

蔡南桂先生与唐霖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唐霖女士没有质押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日,蔡南桂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唐霖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18,8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83%。上述股东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5,510,000股,占上述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5.5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18%。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蔡南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蔡南桂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其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7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

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隆聚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隆聚智”)《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赛隆聚智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60,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2021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赛隆聚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截至告知函出具之日,赛隆聚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告知函出具之日,赛隆聚智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赛隆聚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赛隆聚智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3.赛隆聚智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4.截至赛隆聚智告知函出具之日,赛隆聚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实施情况会及时告知公司。赛隆聚智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赛隆聚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大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1-117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大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股本为572,023,875股。股东Ever Group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Ever Group”)持有公司73,08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78%,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ver Group因自身资金需求,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6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5%。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Ever Group发来的《关于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Ever Group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大股东Ever Group在IPO时承诺: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单位将现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总数的30%,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若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在获得该收入的五日内将该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5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金建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88,790股,通过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620,589股(四舍五入取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09,3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2%。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直接持有部分已于 2021年8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监事金建中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3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13%,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建中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7,04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金建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88,790 股,通过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20,589 股(四舍五入取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909,379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监事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金建中先生个人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金建中先生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金建中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择机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1-066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因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的张永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8,8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注销股份共计128,800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5人(其中对于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106,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于因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而回购注销22,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1,154,167.53元(其中本金1,150,920.00元,利息3,247.5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2021年10月29日,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自2021年10月29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利息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永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6,4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进行岗位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述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应返还其因股权激励带来的收益,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且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所聘岗位而对其岗位进行了调整,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2,4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94元/股。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涉及5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8,8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0,726,8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712710),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8,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上述128,8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2月27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74,847,700股变更为574,718,900股,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且进行了信息披露;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照《公司法》《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和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登记等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金港路266号灿勤科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田中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晨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于炜、韩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