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1-067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21年12月23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谭浩、李洪梅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新一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将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与会监事对候选人提名事项逐项表决如下:
1、关于提名谭浩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提名李洪梅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前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1-068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石网科”)第一届监事会即将于2021年12月23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崔清晨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崔清晨(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崔清晨:女,汉族,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05年7月,任劲永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采购专员,2005年9月至2009年5月,任苏州佳世达电通有限公司厂长秘书、培训科长,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任苏州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培训经理,2011年6月至今,历任山石网科培训经理、人力资源经理、总裁助理,2020年10月至今,任山石网科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崔清晨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山石合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7,871股。崔清晨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崔清晨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1-069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治理需要,公司拟对《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二、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情况
根据公司治理需要,公司拟对《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除上述条款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1-070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石网科”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于2021年12月23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Dongping Luo(罗东平)、尚喜鹤、Timothy Xiangming Liu(刘向明)、邱少华、杨眉、王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李军、陈伟、孟亚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军、陈伟、孟亚平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和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学习记录证明,其中陈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近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谭浩、李洪梅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新一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将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Dongping Luo(罗东平)先生:Dongping Luo(罗东平)先生1988年6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获电子物理与激光专业学士学位;1990年6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获电子工程专业硕士学位;1995年11月毕业于University of California,San Diego,获Applied Physics MSEE学位。1990年9月至1993年8月,任先锋集团高级工程师;1993年9月至1995年11月,任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科研助理;1995年12月至1997年4月任Cypress Semiconductor(美国)高级工程师;1997年5月至2004年4月任NetScreen Technologies Inc.高级工程师;2004年5月至2006年10月任Juniper Networks Inc.高级研发经理;2007年2月至2012年12月任山石网科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1月至今,任山石网科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3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山石网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山石网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山石网科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Dongping Luo(罗东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825,318股,并通过Hillstone Management Platform LLC间接持有公司160,845股。Dongping Luo(罗东平)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Dongping Luo(罗东平)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尚喜鹤先生:尚喜鹤先生1999年7月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获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1999年7月至2001年2月,任北京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1年2月至2004年1月,任北京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04年1月至2011年2月,任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运营副总裁;2011年2月至2012年10月,任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2年10月至今,任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山石网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山石网科董事会秘书;2018年12月至今,任山石网科董事、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尚喜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山石行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90,165股。尚喜鹤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尚喜鹤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Timothy Xiangming Liu(刘向明)先生:Timothy Xiangming Liu(刘向明)先生1987年7月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获物理学专业学士学位;1993年12月毕业于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获物理学专业博士学位。1995年9月至2000年3月,任Intel高级软件工程师;2000年3月至2001年3月,任Enfashion研发总监;2001年3月至2002年3月,任Silvan Networks高级软件工程师;2002年3月至2004年3月,任NetScreen Technologies Inc.高级研发经理;2004年3月至2006年10月,任Juniper Networks Inc.高级研发经理;2007年2月至2011年7月,任山石网科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2011年7月至今,任山石网科首席技术官;2012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山石网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山石网科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Timothy Xiangming Liu(刘向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09,246股股份,并通过Hillstone Management Platform LLC间接持有公司35,743股。Timothy Xiangming Liu(刘向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Timothy Xiangming Liu(刘向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邱少华先生:邱少华先生2008年6月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4月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08年7月至2013年2月,任思科(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客户经理;2013年3月至2015年1月,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区域经理;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任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17年2月至2018年11月,任思科(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经理;2018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联想(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上海奇虎科技有限公司高级总监。
截至目前,邱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邱少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邱少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杨眉先生:杨眉先生2004年6月毕业于东南大学,获金融学专业学士学位;2008年6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工商管理学专业硕士学位。2008年7月至2009年8月,任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处员;2009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基金二部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开元国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国开开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开元二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10月至今,任苏州晨苏金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11月至今,任苏州工业园区开元国创广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11月至今,任苏州苏灜嵊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11月至今,任苏州苏曜合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11月至今,任山石网科董事。杨眉先生为CFA(注册金融分析师)和FRM(全球风险管理师)持证人。
截至目前,杨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眉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杨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王琳女士:王琳女士2006年7月毕业于The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获金融与会计学士学位;2007年7月毕业于City, University of London,获金融专业硕士学位。2007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16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2020年5月至今,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裁;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山石网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山石网科董事。
截至目前,王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琳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琳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军先生:李军先生1985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获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1988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获自动化专业硕士学位;1997年5月毕业于New Jersey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获计算机专业博士学位。1986年9月至1992年1月,任清华大学教师;1997年5月至1999年4月先后任EXAR Co.和TeraLogic, Inc.高级软件工程师;1999年4月至2003年4月,任ServGate Technologies, Inc.联合创始人;2003年3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研究员;2009年7月至2017年10月,任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任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2月15日至今,任山石网科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李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军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李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孟亚平女士:孟亚平女士1985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电子技术学院),获计算机工程学士学位;1996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法律专业。1977年1月至1981年6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第八分部二五四医院五官科护理员;1981年7月至1985年7月,任解放军电子技术学院学员;1985年8月至2001年7月,任第二炮兵机要技术研究室正团级副主任、高工;2000年1月至2001年2月,任四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北京中通华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06年9月,任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主任;2006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北京飞客瑞康科技有限公司名誉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21年3月,任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88)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2021年5月,任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2019年11月,任深圳市永兴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2020年3月,任北京连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2月15日至今,任山石网科独立董事。孟亚平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孟亚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孟亚平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孟亚平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陈伟先生:陈伟先生2004年7月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获生物工程工学学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8年6月,任北京万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经理、财务总监;2008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2年1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年2月15日至今,任山石网科独立董事。陈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陈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伟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陈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谭浩先生:谭浩先生于1992年7月毕业于西北大学,获经济学专业学士学位;2006年获Royal Roads University MBA硕士学位。1992年9月至1993年11月,任西安证券公司信息部主管;1993年12月至1996年5月,任工商银行云南信托上海证券营业部经理;1996年5月至1996年10月,任海通证券公司业务经理;1996年10月至2005年1月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董事;2005年1月至2006年2月,任国联证券业务经理;2008年10月至2015年9月,任达晨创投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20年1月,任江苏远洋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5月至今,任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5月至今,任宁波嘉铭浩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1月至今,任北京智慧星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3月至今,任北京米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山石网科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021年8月至今,任宁波顺驭羿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1年9月至今,任鸿之微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北京航天驭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谭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谭浩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谭浩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洪梅女士:李洪梅女士2000年7月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2000年10月至2006年5月,养生堂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历任行政助理、行政主管;2006年7月-2008年10月,北京洛娃日化有限公司任市场部企划主管;2008年10月至2010年8月,北京百分通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行政经理;2010年8月至2013年4月,山石网科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任行政经理,2013年4月至2015年7月,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资深经理,2015年7月至今,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历任行政资深经理、行政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山石网科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李洪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山石合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9,488股。李洪梅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李洪梅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1-071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景润路181号山石网科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1日
至2022年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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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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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月10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1月10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景润路181号山石网科2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景润路181号山石网科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6806591
联系人:唐琰、何远涛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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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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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30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1-059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上诉申请已被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 一审判决金额:北京一中院已于2021年8月27日对165名原告投资者的诉讼请求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应赔偿金额为47,314,756.09元(含赔偿金额及诉讼费用)。
● 本次受理案件涉及的金额:北京高院本次受理了公司对该系列案件中部分案件的二审上诉申请,对应一审判决中的公司应赔偿金额为44,082,344.12元(含赔偿金额及诉讼费用)。截至目前,北京高院已受理公司对该系列案件的全部上诉申请。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该系列案件累计计提预计负债47,314,756.09元。由于二审尚未开庭审理,该系列案件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金额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自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高院”)获悉,北京高院已受理公司就(2020)京01民初56号、(2019)京01民初113号、(2018)京01民初11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的上诉,二审案号分别为(2021)京民终954号、(2021)京民终956号、(2021)京民终955号。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7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1号)。因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详见公司临2017-020号公告)。
上述行政处罚做出后,部分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主张公司承担证券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责任。前述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审理。
2020年12月4日,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了165名原告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简称“该系列案件”)。2021年9月2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0)京01民初56号、(2019)京01民初113号、(2018)京01民初118号、(2018)京01民初326号、(2017)京01民初394号《民事判决书》,北京一中院对该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应赔偿金额为47,314,756.09元(含赔偿金额及诉讼费用)(详见公司临2021-032号公告)。
因不服上述系列案件的一审判决,公司于2021年9月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具体上诉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55号公告。2021年12月,北京高院已受理上述5案中2案的上诉申请,即公司就(2018)京01民初326号、(2017)京01民初39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的上诉申请,二审案号分别为(2021)京民终952号、(2021)京民终942号,对应一审判决中的公司应赔偿金额为3,232,411.97元(含赔偿金额及诉讼费用)(详见公司临2021-055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自北京高院获悉,北京高院已受理前述系列案件5案中剩余3案的上诉申请,即公司就(2020)京01民初56号、(2019)京01民初113号、(2018)京01民初11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的上诉,二审案号分别为(2021)京民终954号、(2021)京民终956号、(2021)京民终955号。
三、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就该系列案件累计计提预计负债47,314,756.09元(详见公司临2020-018号、2020-043号、2021-012号、2021-036号公告,以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目前,北京高院已受理公司对该系列案件的全部上诉申请。由于前述二审案件均未开庭审理,该系列案件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金额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箭科技”)累计获得政府补助为人民币1,604.43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844.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10%以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为 760.00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为 844.43万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的计入当期损益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844.43万元,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总额844.43万元;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760.00万元,将计入递延收益,对2021年度利润无影响。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
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2、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1-049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B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赵瑞宾、赵瑞杰、吴娜妮、谢文斌、饶水源,独立董事何法涧、刘松、陈燕生、傅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孙潇阳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营业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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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炜、乔辰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22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XU FENFEN、陈芳、费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8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公司及XU FENFEN、陈芳、费庆:
经查,公司存在未及时按规定披露信息的问题:
2021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0年度预计净利润向下修正为-18,771.58万元。此次业绩修正与2021年1月29日披露的业绩预告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差异金额较大。上述公告称修正原因系前次业绩测算时无法预估对外投资标的公允价值。实际,2021年4月19日公司财务人员已获取相关对外投资标的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公司未及时对投资标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进行核算,导致迟至4月29日才披露上述业绩修正事项。
公司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XU FENFEN作为公司董事长、陈芳作为公司总经理、费庆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XU FENFEN、陈芳、费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未来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