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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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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2021年3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互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申请综合授信时进行互保(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子公司之间的互保),总额度为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该保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并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决议有效期限自2021年3月12日起一年内有效。

近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签订授信10,000万元人民币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信达科创(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科创”)、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特缆”)、唐山市丰南区华信精密制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精密”)分别与国开行签订了《抵押合同》或《保证合同》,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注册资本:50,682.2098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6月21日

住所: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销售;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橡胶制品、五金、电子产品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项目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制管及销售;普通货运;油田用化学制剂销售与专业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868,593,871.55元,净资产1,599,318,116.69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857,065,330.48元,净利润79,094,524.60元。(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 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463,049,807.83元,净资产1,980,710,675.88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494,822,339.64元,净利润53,725,251.58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签订的《抵押合同》

1、抵押人(甲方):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抵押权人(乙方):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

3、主合同:公司与抵押权人签订的编号为【1310202101100001652】的借款合同,公司据此将可获得最高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 )的银行贷款,贷款期限4 年(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止)。

4、抵押物:公司位于丰南区华通街107号的一幅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证书编号冀(2021)丰南区不动产权第0027685号)和评估价值175,068,081.00元的一系列生产设备。

5、担保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应由抵押权人承担的除外)等以及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二)子公司信达科创、华通特缆、华信精密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签订的《抵押合同》

1、抵押人(甲方):信达科创、华通特缆、华信精密

2、抵押权人(乙方):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

3、主合同:公司与抵押权人签订的编号为【1310202101100001652】的借款合同,公司据此将可获得最高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 )的银行贷款,贷款期限4 年(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止)。

4、抵押物:华通特缆所有的评估价值64,492,077.00元的一系列生产设备、信达科创所有的评估价值64,492,077.00元的一系列生产设备、华信精密评所有的估价值3,591,562.00元的一系列生产设备。

5、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应由抵押权人承担的除外)等以及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三)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签订的《质押合同》

1、出质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质权人: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

3、主合同:公司与抵押权人签订的编号为【1310202101100001652】的借款合同,公司据此将可获得最高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 )的银行贷款,贷款期限4 年(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止)。

4、出质标的:公司一系列本金1000万元的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的存款本金及利息。如出质标的是约定自动转存的定期存单,质权效力及于该定期存单项下自动转存后的本金及利息。

5、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以及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四)子公司华通特缆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

2、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

3、主合同:公司与抵押权人签订的编号为【1310202101100001652】的借款合同,公司据此将可获得最高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 )的银行贷款,贷款期限4 年(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止)。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贷款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经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对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进行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变更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认可展期无需取得其同意,保证人仍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610,370,772.91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7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4,496,922.91元(其中外币以签署日兑人民币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2%;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65,873,850.00元(含本次新增,其中外币以签署日兑人民币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3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进行担保

并接受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1-07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进行担保

并接受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76,43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4%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2月27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11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1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19-014)。

(4)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19年11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15)。

(5)2020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6)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鉴于2019年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5元/股调整为24.7元/股。2020年11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7)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1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8)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2020年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4.7元/股调整为24.4元/股。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021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9)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11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人数共130人。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离职而作废相应限制性股票,125人完成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32,730股可归属股票的出资;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5名外籍激励对象完成43,700股可归属股票的出资。因此,本次实际向130名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276,430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年12月27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76,43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归属股票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公司本次股份变动前无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后仍无实际控制人。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了《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542019_B02号],审验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13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6,744,892.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76,430.00元,余额人民币6,468,462.00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1,306,771.00元,股本为人民币1,131,306,771.00元。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1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2,449,943.30元,公司2021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45元;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131,306,771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1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6,43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24%,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3日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1-11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直接持有公司2,618,081,007股,占公司总股本4,354,732,673股的60.12%。本次质押后,红星控股累计质押股份1,062,767,166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40.59%,占公司总股本的24.40%。

● 红星控股的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等合计共持有公司18,607,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所持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情况。

● 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等合计共持有公司2,636,688,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5%。本次质押后,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总数为1,062,767,166股,占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3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40%。

一、本次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红星控股通知,红星控股已将其持有的107,040,084股A股质押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具体事项如下:

上述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于2021年12月17日办理完成。本次质押业务主要为红星控股融资,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红星控股的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等合计共持有公司18,607,64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所持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情况。

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等合计共持有公司2,636,688,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5%。本次质押后,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总数为1,062,767,166股,占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3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40%。

红星控股及其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其他流动资金等,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红星控股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交易出现的其他重大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公告编号:2021-11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持有公司2,686,961,007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1.70%。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车建兴、车建芳等合计持有2,705,568,64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2.13%。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红星控股《关于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完成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星控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68,880,0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8%。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红星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占比为62.129%。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23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增加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

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2月27日起,东莞证券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通代销、转换及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21年12月27日起,本公司旗下通过东莞证券销售的开放式基金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具体范围以东莞证券公示为准。

投资者通过东莞证券申购(含定投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享有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本公司参加东莞证券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开放式基金名单及费率折扣标准以东莞证券公示为准,投资者可咨询东莞证券客服人员。享受的费率优惠具体情况和优惠活动截止日期以东莞证券公示为准。

本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在东莞证券申购(含定投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仅适用于前端申购),不包括开放式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处于募集期基金的认购费、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其他与转换业务相关的事项

(一)转换业务办理场所和时间

投资者可以通过东莞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可转换的基金范围以东莞证券公示为准。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二)转换费率

投资者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三)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四)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1、非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2、货币基金转至非货币基金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没有赎回费)

3、非货币基金转至货币基金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货币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补差费为零)

(五)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可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六)转换最低份额限制

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该基金的法律文件以及相关公告。

(七)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本公司旗下后端基金均处于暂停申购与转换入状态,本公司暂不改变旗下后端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费用计算规则,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本公司旗下同一基金各类基金份额之间无法互相转换。

4、若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业务)等情形的,则转换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东莞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定投与转换等业务应遵循东莞证券相关规定。

2、本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东莞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东莞证券的有关公示。本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东莞证券的规定为准。

3、本公告仅对增加东莞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相关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该基金的法律文件以及相关公告。

4、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东莞证券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东莞证券开放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根据业务规则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并参与东莞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东莞证券活动公示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28

网站:www.dgzq.com.cn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站: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1-060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8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 合同金额:人民币27,876.9万元;

●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销售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绩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影响最终执行情况。

一、审议程序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某单位以单一来源方式就某项目进行了采购,现确认我公司为该项目的供应商,并与我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7,876.9万元。

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审批程序,现已完成合同签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合同属于涉密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和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已履行公司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销售对象和合同内容的有关信息进行豁免披露。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某项目,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7,876.9万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单位名称:某单位

2、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销售对象的有关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3、某单位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较强履约能力。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某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人民币27,876.9万元;

2、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其他条款:技术状态、性能指标要求、交付时间、交付地点、运输方式、违约责任、合同纠纷的处理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销售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销售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影响最终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后续公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41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247万份,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75.53%。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余爱华女士召集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经全体持有人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2,247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表决结果:同意2,247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孙光忠、唐乾、余爱华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2,247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代表或授权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确定持有人所持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9)负责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办理退休、已身故、丧失劳动能力持有人的相关事宜;

(10)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2,247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