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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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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1-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1-050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062,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600,000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21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620,000股,并于2020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2,475,67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5,427,57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048,09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1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2,062,000股;其他限售股股东2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600,0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3名,对应股票数量为2,6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2月3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国信证券鼎信10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

国信证券鼎信10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公司股东、董事李茂波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作为公司的董事,本人追加以下承诺: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3、如本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在此期间以及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减持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转让首发前股份所获的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本人保证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

(三)公司股东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至兴臻泰文化传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企业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企业转让首发前股份所获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的相关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奥普特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奥普特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奥普特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2,662,000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062,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600,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及参加其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小满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23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增加度小满基金为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定投、转换、费率优惠)

二、相关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21年12月2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度小满基金办理上述列表中处于开放日的对应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由于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度小满基金的具体规定。

三、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上述基金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费率优惠仅适用于在度小满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采用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投申购费),不包括单笔固定费用、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的解释权归度小满基金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度小满基金的有关规定。

四、基金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度小满基金的经营网点或网上交易平台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上述参与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度小满基金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安排请遵循度小满基金的相关规定。

五、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同一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注: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基金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留存份额不足1份的,只能一次性转换全部剩余份额。度小满基金可在此基础上另设规定,具体安排以度小满基金的规定为准。

六、重要提示

上述业务仅适用于处于开放日正常申购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站:www.duxiaoman.com

2、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000

公司网站:www.hengyue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关于太平睿盈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调整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自2021年12月23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对太平睿盈混合A的单日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高于10万元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如单日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0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3)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日期,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aiping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61560999、400-028-8699咨询相关信息。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太平睿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展电子直销平台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含微信端、PC网上直销)申购、定投、转换本公司旗下太平睿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太平睿享混合”)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简称:太平睿享混合A(基金代码:013260)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优惠活动内容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微信端、PC网上直销)申购、定投太平睿享混合A,享受申购费0.1折优惠(含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情况)。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微信端、PC网上直销)将其持有的基金转换转入为太平睿享混合A(基金代码:013260),享受申购补差费0.1折优惠。

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相关法律及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其他未明事项,请投资人遵循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2、特别提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3、本活动的解释权归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4、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8-8699/021-61560999 官网网址:http://www.taiping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或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事由,本基金将于2021年12月27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新华丰盈回报债券

基金代码:00286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6月16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1年12月22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将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自2021年12月27日起,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三)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特别提示

1、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于2021年12月17日起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基金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2、清算期间,基金清算成本、资产变现等可能导致基金净值的波动,此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留意。

3、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4、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将停止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基金财产将在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后进行分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仍然正常开放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

减持存托凭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1-064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

减持存托凭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公告编号:2021-078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履行2021年11月13日披露的减持存托凭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减持存托凭证计划实施前,存托凭证持有人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以下简称“Sequoia”)持有公司存托凭证100,170,590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14.21%。上述存托凭证来源于公司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票转化的存托凭证,已于2021年10月29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减持存托凭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Sequoia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存托凭证合计不超过33,402,231份,拟减持存托凭证数量占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的比例合计不超过4.74%。

2021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2021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减持存托凭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Sequoia的《关于减持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21日,Sequoia已通过大宗交易以及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存托凭证19,308,462份,合计减持比例为2.74%,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大宗交易以及集中竞价减持数量过半

备注:本次变动后,Sequoia持有存托凭证合计80,862,128份,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存托凭证合计80,862,128份。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所涉及存托凭证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存托凭证计划系Sequoia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其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存托凭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存托凭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张冲先生主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晋占平、叶树华因公务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邱明伟因公务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刘宇权、杨伯民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投资建设中建材(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控股附属公司秦皇岛北方玻璃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南耀骅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喆律师、王自强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河南耀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南方东英恒生科技指数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2021年交易日安排,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为香港联合交易所非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暂停上述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上述基金将于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起恢复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23日起,广发证券新增销售融通基金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的基金情况:

二、其他提示:

1、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A/B类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投资者仅能申请办理相同收费模式下基金代码的转换,即“前端收费转前端收费、后端收费转后端收费”,不能将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或将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融通基金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3、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7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0755-26948088;

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