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实际出席董事会7人,分别为:蒋小明先生、陈树林先生、陈金标先生、刘青女士、陈永明先生、张建斌先生、王海茸女士,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董事会同意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该议案涉及的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与修订后的各项治理制度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为一年期以内的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定于2022年1月7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实际出席监事会3人,分别为:刘辉床先生、仇志强先生、郭铁柱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为一年期以内的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推进,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凌科技”)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为一年期以内的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23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3,204,2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65,275,986.4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7,928,213.57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 第ZI10695号)验证,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0年12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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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2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为一年期以内的结构性存款)。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质押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本次使用限制募集资金及自用资金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推进,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合理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更好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使用限制募集资金及自用资金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为一年期以内的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为一年期以内的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推进,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据此,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制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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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2年1月7日(星期五)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7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7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15至15:00。
5、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16层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1-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上述议案二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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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5、6日9:00至12:00,13:00至18: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16层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2022年1月6日18:00前送达或传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16层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51803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魏琦
联系电话:0755-8343 3258
联系传真:0755-8272 071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16层
电子邮箱:ir@nova.net.cn
邮政编码:518033
6、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21 投票简称:南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7日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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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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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署: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96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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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1,076,894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雨前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的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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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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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璇、谢美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ST云城 公告编号:临2021-111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被告冕宁康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冕宁公司”)的控股股东。
3、涉案的金额:经一审法院判决,(2021)川3433民初2111号案件涉案金额暂为: 冕宁公司支付逾期交纳土地出让金违约金 9,582,051.37元, 支付分期付款利息3,801,423.29元,负担案件受理费84,253元;(2021)川3433民初2115号案件涉案金额暂为:冕宁公司支付逾期交纳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约942万元,支付分期付款利息3,429,200元,负担案件受理费88,461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计提逾期支付土地出让金产生的预计负债。由于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故本次判决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冕宁县自然资源局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向冕宁县人民法院(下称“冕宁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原告为冕宁县自然资源局,被告为冕宁公司。
冕宁公司通过“招拍挂”竞拍方式取得冕宁县编号为“冕拍2018-2”和“冕拍2017-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冕宁县自然资源局与冕宁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1日和7月10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两宗地的土地出让金分别为19,100万元和17,230万元,土地出让金均已缴清。因对项目土地存在争议,引起违约金和利息的纠纷。(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21-102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冕宁法院立案受理此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近日,冕宁公司收到冕宁法院下发的(2021)川3433民初2111号及(2021)川3433民初2115号《民事判决书》,分别对(2021)川3433民初2111号案件及(2021)川3433民初2115号案件判决如下:
1、由冕宁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冕宁县自然资源局支付逾期交纳土地出让金违约金9,582,051.37元,支付分期付款利息3,801,423.29元,驳回冕宁县自然资源局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39,253元,由冕宁县自然资源局负担255,000元,由冕宁公司负担84,253元。
2、由冕宁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冕宁县自然资源局分别自 2019 年 6 月 2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8615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付逾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违约金,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2020年10月27日止以8615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付逾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违约金,自 2021 年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2日止以8615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付逾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违约金,自 2021 年 3 月 3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9 日止以 6615 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付逾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违约金;由冕宁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冕宁县自然资源局支付分期付款利息3,429,200元;驳回冕宁县自然资源局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378,461 元,由冕宁县自然资源局负担290,000元,由冕宁公司负担88,461元。
如果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上述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冕宁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计提逾期支付土地出让金产生的预计负债。由于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故本次判决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1日及2021年12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2021年12月22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短期波动幅度较大,现对公司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22日收盘,根据同花顺数据显示,汽车零部件行业市盈率为40.43、市净率为3.21,公司市盈率为227.05、市净率为4.70,公司市盈率、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市净率。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自2021年12月20日以来,股价从4.76元/股,涨到6.34元/股,涨幅超过30%。
公司股票最近波动频繁,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行业风险
公司是国内汽车电子控制产品供应商,主要生产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控制器等客车车身电子产品。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2021年疫情影响到公共出行和客运旅游市场,客车需求出现较大程度下降。据“中国客车统计信息网” 数据显示,2021年1-11月累计销售大中型客车73061辆,同比下滑11.6%,说明目前大中型客车市场存在继续下滑的趋势。
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存在下滑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8,454.24万元,同比下降-38.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9.53万元, 同比下降-31.31%;2021年1-9月营业收入3,914.68万元(未经审计),同比下降-27.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47万元(未经审计), 同比下降-91.45%。公司业绩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事项的预案及摘要、公告、说明等。此事项已经签署《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其他相关协议及聘任中介机构协议正在推进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待本次交易中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公司与杭州迅马机械有限公司、上海敏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筹划利用公司现有产能和技术共同出资兴建叉车中控仪表、叉车车桥及核心零部件的合资公司,该事项尚处于商议筹划阶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近期股票涨幅较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标中国移动电力电缆产品集中采购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121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标中国移动电力电缆产品集中采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分别中标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3年电力电缆产品集中采购”项目(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电力电缆集采”项目)中的通信用电力电缆和建筑用380V电力电缆。现将中标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2022年至2023年电力电缆产品集中采购之通信用电力电缆
采购规模:5324万米
中标单位: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份额:中国移动采购规模5324万米中的40%
中标金额:约17.69亿元(不含税)
中标内容:通信用电力电缆
执行周期:预计本次采购需求满足期为一年
2、项目名称:中国移动2022年至2023年电力电缆产品集中采购之建筑用380V电力电缆
采购规模:291万米
中标单位: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
中标份额:中国移动采购规模291万米中的40%
中标金额:约1.68亿元(不含税)
中标内容:建筑用380V电力电缆
执行周期:预计本次采购需求满足期为一年
二、项目意义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通信网络和能源互联领域,提供行业先进的产品与解决方案,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此次中标中国移动电力电缆集采项目是客户对公司产品价值的再次认可,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中标金额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98%,该批项目合同的履行预计主要将对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未来,公司将继续致力于在通信网络和能源互联领域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提供具备强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采购为预估规模,实际采购量以采购合同为准。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合同的履行可能受自然灾害、宏观环境、客户自身因素等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112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股权激励、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发布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并于12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正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和要求进行逐项落实,拟于12月24日之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或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开信息真实、准确,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原股改限售股份达1%的公告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21-113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原股改限售股份达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鼎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鼎鹏”)通知,深圳鼎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减持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流通股比例已达1%。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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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深圳鼎鹏本次减持价格区间为6.57-23.50元/股,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未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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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深圳鼎鹏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深圳鼎鹏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原股改限售股份达1%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