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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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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2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曹馨予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曹馨予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人员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曹馨予: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于2001年加入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人力总监、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曹馨予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庄跃凯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庄跃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黄和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庄跃凯先生、黄和宾先生、唐炎钊先生(独立董事)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庄跃凯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选举林朝南先生(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郭小东先生(独立董事)、黄和宾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林朝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选举郭小东先生(独立董事)、林朝南先生(独立董事)、林伟国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郭小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选举林朝南先生(独立董事)、郭小东先生(独立董事)、林伟国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林朝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黄和宾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任高玮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裁提名,聘任康明旭先生、刘志勋先生、方建新先生、徐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郭梅芬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余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一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何璇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人员简历

庄跃凯: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6年加入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并自1998年起在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建发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K.1908)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建发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K.2156)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等职务。

庄跃凯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黄和宾: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6年参加工作,曾任厦门公路建设管理处项目负责人、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现更名为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2000年进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合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科胜加固材料有限公司、福建怡鹭路面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黄和宾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5,6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1%,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林伟国: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2007年加入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建发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K.1908)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建发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K.2156)非执行董事等职务。

林伟国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刘静: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1999年加入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静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彭勇: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加入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海西区域公司、华南区域公司董事长,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彭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康明旭: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进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部经理助理、监理部副经理、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合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厦门合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科胜加固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康明旭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6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郭小东: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博士、EMBA,中国执业律师、注册税务师。历任福建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福建神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泰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鼎成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厦门东方万里原石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高级合伙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高级合伙人,同时兼任厦门纵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小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唐炎钊: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于武汉冶金设备制造公司党委组织部及车间从事组织管理、基层管理工作,于中国科技开发院医药科技开发所从事风险投资的理论研究及评估工作。现任教于厦门大学,期间赴纽卡斯尔大学、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学习,并于曼彻斯特大学、百森商学院作访问学者,同时兼任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炎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林朝南: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重庆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教于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主要从事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与公司治理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林朝南先生同时兼任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林朝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刘志勋: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进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公路事业部总经理、机电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合诚水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刘志勋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267,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的条件。

方建新: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工程师。2005年加入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事业部副总经理、长沙事业部总经理、厦门建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建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方建新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的条件。

徐辉: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在读,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大连理工大学客座教授,大连交通大学硕士生导师。1998年进入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所长、分院院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合诚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辽宁分公司经理等职务。

徐辉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的条件。

高玮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2000年就职于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00年进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及经理、综合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等职务。现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务。

高玮琳女士目前持有公司4,244,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的条件。

郭梅芬: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0年进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内控审计中心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厦门合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郭梅芬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1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的条件。

何璇: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2年进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何璇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11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和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召开

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高玮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其中,出席会议的股东黄和宾、刘德全、康明旭、刘志勋、郭梅芬、高玮琳、沈志献、陈汉斌所持合计37,723,890股回避表决议案1。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舒知堂、解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公告编号:临2021-70号

债券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10060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七局”)签订西昌市菜子山大道西延线与宁远大道西延线建设PPP项目综合工程2标段、3标段工程施工合同(以下分别简称“菜宁线2标段”、“菜宁线3标段”),菜宁线2标段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281,456,704.00元(具体工程量据实结算),菜宁线3标段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567,244,631.96元(具体工程量据实结算),两个标段暂定合同价合计为人民币848,701,335.96元(具体工程量据实结算)。因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白永生兼任水电七局副总经理,水电七局为公司的关联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其他说明: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关联交易金额为75.81万元,属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已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与同一关联人关联交易需重新计算,拟签订的施工合同金额已到达了“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的经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昌市菜子山大道西延线与宁远大道西延线建设PPP项目包括三个子项目,分别是:菜子山大道西延线项目、宁远大道西延线项目、菜子山大道西延线市政配套加气站项目,本次菜宁线2标段、菜宁线3标段属于菜子山大道西延线项目、宁远大道西延线项目的一部分。水电七局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是西昌市菜子山大道西延线与宁远大道西延线建设PPP项目的总承包方。按照PPP项目合同等内容约定,公司拟于水电七局签订菜宁线2标段、菜宁线3标段的施工合同,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848,701,335.96元(具体工程量据实结算)。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东林

住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爆破工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专业技术服务业;进出口业;商品批发与零售;租赁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水利管理业;环境治理业;商务服务业;(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水电七局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4,296,264.31万元,资产净额为989,126.0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149,022.85万元,净利润为54,590.26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白永生兼任水电七局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合同双方

发包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甲方)

承包人: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二)交易标的

菜宁线2标段工程包括菜子山大道西延线K0+900~K1+463.5段和K1+889.5~K3+717.8段(含2座中桥)等单位工程。以上施工里程段及内容为暂定范围,甲乙双方可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经双方协商调整工程范围。签约合同价暂定价款为:人民币281,456,704.00元(含税),工程量按实结算,工期396天。

菜宁线3标段工程包括菜子山大道西延线K3+717.8~K4+955.5(标尾)段(含泸黄高速跨线桥、海河大桥以及1座中桥)以及宁远大道西延线K2+293~K3+970段等单位工程。以上施工里程段及内容为暂定范围,甲乙双方可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经双方协商调整工程范围。签约合同价暂定价款为:人民币567,244,631.96元(含税),工程量按实结算,工期577天。

(三)工程结算的相关规定和依据

工程结算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预算编制,按中标社会资本在投标文件中报价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总价下浮率【3.5%】下浮,询价部分不下浮。

材料价格按单位工程开工时间月的《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中凉山州西昌市的信息价格执行,如造价信息上没有价格的材料价格,甲乙双方在政府监督部门监督下,按照程序市场询价确定。其中钢材及制品、商品砼、水泥及制品、砌体材料、砂石价格所占造价比例较高且价格变化频繁的材料,结算价格以单位工程开工时间月的《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中凉山州西昌市的相应信息价格为基准价,与单位工程开工当月至本单位工程主体完工前一个月之间的《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中西昌市材料价格相应信息价算术平均值相比较,如果涨跌幅度超过基准价的±3%(不含3%),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四)菜宁线2标段、菜宁线3标段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

因发包人为同一关联方,施工工程为同一项目,故除施工标段、合同暂定价等内容不一致外,合同主要条款基本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量的确认

每月25日承包人上报当月已完工程量报表及进度款支付报表,工程变更、设计修改、签证等,工程量根据完成形象进度比例计算,其形象进度比例由监理人审核后交发包人审批,监理人自接到形象进度计量报表后1天内完成审核,并转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自接到资料后1天内完成审批。

2、工程款的支付

(1)菜宁线2标段工程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按月计量金额的75%支付,累计支付至本项目签约合同价的75%时,暂停支付;其中①质量保证金3.0%;②民工工资保证金3.0%,③安全预留风险费2.0%;④进度预留费4.0%;⑤资料预留费3.0%;⑥审计预留费10.0%。剩余待结价款待政府审计完成后支付。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承包人利息,且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

(2)菜宁线3标段工程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按月计量金额的90%支付,累计支付至本项目签约合同价的90%时,暂停支付;3%待城建档案馆及公司档案室接收全套竣工资料后支付;3%待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满且缺陷责任修复后支付;剩余待结价款待政府审计完成后支付。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承包人利息,且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水电七局发生的签订重大合同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发生,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中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此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的经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投资设立的西昌乐和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西昌市菜子山大道西延线与宁远大道西延线建设PPP项目的实施与运营,水电七局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是西昌市菜子山大道西延线与宁远大道西延线建设PPP项目的总承包方。按照PPP项目合同等内容约定,公司拟与水电七局签订西昌市菜子山大道西延线与宁远大道西延线建设PPP项目综合工程2标段、3标段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848,701,335.96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白永生兼任水电七局副总经理,水电七局为公司的关联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构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本次与关联方水电七局签订施工合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公司与水电七局签订施工合同等相关事宜。

七、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的内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做好相关工程的施工计划与安排,但可能存在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建设的风险。

菜宁线2标段、菜宁线3标段项目将根据项目的建设进程做好资金的计划和安排,但可能存在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临2021-68号

债券代码:110060 债券简称:天路转债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至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林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西藏分行营业部同意向我公司授信,授信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及期限根据公司具体业务需求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贷款相关手续,签署贷款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审计委员会委员梅珍女士辞职,为保证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有效运作,补选公司董事多吉罗布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70号)。

该议案尚需提前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临2021-69号

债券代码:110060 债券简称:天路转债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至公司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扎西尼玛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监事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1-70号)。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

被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21-061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

被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中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控股”或“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强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新昌县宏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投资”)所持有的股票正在进行司法拍卖。

2、本轮拍卖中美盛控股27,960,000股在司法拍卖网站显示竞价成功,后续将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次司法拍卖中美盛控股28,435,751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4、本次拍卖结果尚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公司日前收到控股股东美盛控股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宏盛投资的《告知函》,获悉美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股票质押业务纠纷,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法院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2021年8月30日披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2021年9月14日披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2021年10月8日披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2021年11月1日披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2021年11月29日披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2021年12月1日披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和2021年12月15日披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经查询,近期美盛控股2796万股在司法拍卖网站显示竞价成功,且有部分前期拍卖成功的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2.上述股东本次拍卖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

二、本次拍卖进展情况

1.根据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拍卖美盛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前述人员,需依照法院竞拍要求,按时交付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经查询本次竞拍中股票竞价成功股票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三、本次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情况如下表: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除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方式外,公司还收到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通知,美盛控股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存在股票质押融资业务,华创证券对美盛控股股票账户进行违约股票处置,自12月1日起至12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4,885,461股,占公司总股本0.54%。赵小强先生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存在股票质押融资业务,兴业证券对赵小强先生股票账户进行违约股票处置,于12月14日至12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1552股。

四、前次司法拍卖过户情况说明

公司通过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美盛控股于2021年12月8日至12月9日期间被司法拍卖的1000万股和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5日被司法拍卖的18,435,751股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美盛控股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被拍卖过户的股份数量为209,174,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美盛控股及一致行动人被司法拍卖竞价成功但尚未过户的股票数量为27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07%。

五、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拍卖竞价成功的股票已有209,174,448股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其余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最终结果以法院裁定以及最终完成过户为准。截至本公告日,美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89,926,484股,占公司总股本31.88%。目前司法拍卖竞价成功但尚未过户的股票数量为27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07%。

2、本次拍卖事项尚有2796万股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续将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此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拍卖过户结果尚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赵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督促、配合相关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报告和公告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网络拍卖平台出具的竞价成功确认书。

2.中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表。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21-062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

被司法裁定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控股股东美盛控股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宏盛投资的《告知函》,获悉美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股票质押业务纠纷,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法院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2021年8月30日披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2021年9月14日披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2021年10月8日披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2021年11月1日披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2021年11月29日披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2021年12月1日披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和2021年12月15日披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日前,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粤03执恢707号之三),具体内容如下:

深圳中院依法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新昌县宏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投资”)所持证券“美盛文化”(证券代码:002699,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4500 万股以清偿债务。其中2000万股经拍卖流拍后,深圳中院裁定将流拍的2000万股公司股票过户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证券账户,用于抵偿债务。

经公司向中登查询发现。本次转让已经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完成前后,宏盛投资持股情况如下:

备查文件

1.深圳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