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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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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1-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部分业绩承诺方持有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为尽快完成业绩补偿事项,减少业绩补偿拖欠,公司已对其他部分业绩承诺方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工作。

2、本次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涉及2名股东,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730,67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730,670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0股,占全部业绩补偿应回购注销股份的1.76%,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4%。

3、本次应补偿的股份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并予以注销。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完成了上述业绩承诺方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63,013,961股变更为1,662,283,291股。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减资手续,进行相应的修改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80号《关于核准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向王玉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10名北京幻想悦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幻想悦游”)股东、11名北京合润德堂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润传媒”)股东合计发行29,569,70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936,37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7年2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幻想悦游93.5417%股权、合润传媒96.36%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幻想悦游、合润传媒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幻想悦游业绩承诺情况

幻想悦游原股东王玉辉、丁杰、陈嘉、林莹、徐沃坎、张飞雄、德清时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宁波时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时义”)、德清初动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宁波初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初动”)(以下统称“幻想悦游业绩承诺方”)共同承诺:幻想悦游2016年、2017年及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5,000万元、32,500万元、40,625万元,三年累计不少于98,125万元。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关于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幻想悦游未完成2018年度承诺利润及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利润总和。具体情况如下:

(二)合润传媒业绩承诺情况

合润传媒原股东王倩、王一飞、北京智合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合联”)、罗平、陈纪宁、牛林生(以下统称“合润传媒业绩承诺方”)承诺:合润传媒2016年、2017年及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5,500万元、6,875万元和8,594万元,2016-2018年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累加不少于20,969万元。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关于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合润传媒未完成2016年度、2018年度承诺利润及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利润总和。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业绩补偿方案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中关于本次业绩补偿的内容

公司在完成司法重整前,尚未完全支付对幻想悦游、合润传媒原股东收购股权的对价款,2020年该部分债务参与了公司司法重整。2020年12月9日,公司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中关于本次业绩补偿的内容如下: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因合润传媒未完成业绩承诺,王倩、王一飞、罗平、陈纪宁、牛林生、智合联作为业绩承诺方应对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因幻想悦游未完成业绩承诺,宁波时义、宁波初动、王玉辉、丁杰、陈嘉、林莹、徐沃坎、张飞雄作为业绩承诺方应对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在法院裁定批准本重整计划后,前述业绩承诺方作为债权人取得的抵债股票中,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计算应补偿的股票数量应提存至管理人指定的证券账户,抵债股票数量超过应补偿股票数量的部分应直接划转至相关业绩承诺方指定的证券账户。本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管理人将提存的股票划转至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后续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业绩补偿方案后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前述业绩承诺方取得的抵债股票数量如小于应补偿股票数量的,相关业绩承诺方应附加目前所持有的股票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业绩补偿方案后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二)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协商,就业绩补偿逾期履行的利息情况

经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协商,因业绩承诺方未能按期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应支付逾期履行的利息,幻想悦游业绩承诺方为此补偿公司股份2,078,853股,补偿公司已分配的现金股利347,658.41元,合润传媒业绩承诺方为此补偿公司股份268,868股,补偿公司已分配的现金股利44,964.19元。

(三)本次业绩补偿的具体方案

1、幻想悦游业绩承诺方业绩补偿的具体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利息情况,本次业绩补偿安排具体如下:

注:以上计算,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合润传媒业绩承诺方业绩补偿的具体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利息情况,本次业绩补偿安排具体如下:

注:以上计算,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本次业绩补偿的具体安排

本次业绩承诺补偿方案中涉及的补偿股份,由公司重整管理人从业绩承诺方作为公司债权人取得的抵债股票中直接扣除,划转至公司指定的证券账户并注销。业绩承诺方作为公司债权人取得的抵债股票不足以覆盖补偿股份的部分,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

现金股利返还部分由业绩承诺方划转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现金返还及现金利息合计5,419,930.95元。

四、本次业绩补偿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8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具体补偿方式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尽快完成业绩补偿事项,减少业绩补偿拖欠,公司已对其他部分业绩承诺方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工作。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合润传媒业绩承诺方王一飞391,106股和智合联339,564股的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部分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五、本次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后,剩余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情况

(一)剩余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情况

1、幻想悦游剩余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情况

单位:股

2、合润传媒剩余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情况

单位:股

(二)剩余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安排

关于本次业绩补偿,业绩承诺方作为公司债权人取得的抵债股票被提存至管理人证券账户的部分,公司将尽快履行回购注销工作。

关于本次业绩补偿,幻想悦游业绩承诺方王玉辉持有公司股份存在被质押、冻结及轮候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且其作为公司债权人取得的抵债股票被提存至管理人证券账户的5,630,887股,因借贷纠纷,已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管理人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此部分股票划转给其债权人,用于清偿债务。公司关于此部分股票司法划转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业绩承诺方王玉辉后续业绩补偿执行情况尚具有不确定性,以最终执行情况为准。

六、本次业绩补偿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以2021年12月15日在中国结算办理完成业绩补偿回购注销的登记日为基准日进行统计。

七、本次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应补偿的股份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并予以注销。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业绩承诺方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63,013,961股变更为1,662,283,291股。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减资手续,进行相应的修改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公司将积极督促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本次业绩补偿存在因计算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全部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预计公司的总股本将减少41,564,806股,鉴于业绩补偿实施过程中部分业绩承诺方持有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具体补偿股份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后续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需要履行减资手续,并进行相应的《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354 股票简称:天神娱乐 编号:2021一078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永赢合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805-8888或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永赢慧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份(含)。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前(含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投资者可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在确定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805-8888或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永赢伟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2021年12月14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3日

§1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689号文《关于准予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安保”)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5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5年11月26日正式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约定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9月26日日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数已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200人,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

本基金于2018年9月27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本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本基金首次清算期间为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月24日发布《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于2019年1月25日将本基金首次清算款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本次清算为本基金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2018年12月11日至2021年11月16日。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已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备案。

§2基金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3 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689号文《关于准予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安保”)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5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5年11月26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划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和赎回费,不收取申购费。首次募集规模为200,403,550.87份A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223户。本基金自2016年1月4日起新增C类份额,C类份额不设募集期。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寿安保,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在申购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本基金持有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约定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9月26日日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数已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200人,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9月27日发布的《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和2019年1月24日发布的《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9月26日,第一次清算期间为自2018年9月2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次日)至2018年12月10日止期间。截至2018年12月10日止,本基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人民币12,942,000.00元,为流通受限债券投资。

本基金二次清算起始日为2018年12月11日(第一次清算结束次日),流通性受限债券投资于2021年11月16日前完成变现,故本基金二次清算期间为2018年12月11日至2021年11月16日。

§4 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5 清算情况

自2018年12月11日至2021年11月16日止的二次清算期间,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资产处置情况

5.1.1本基金第一次清算结束日持仓的流动性受限债券“16华阳01”已于第二次清算结束日2021年11月16日前全部变现完毕,收回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99,998.80元。

5.1.2本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应收利息人民币644.89元,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划回托管户。

5.2负债清偿情况

5.2.1本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其他负债人民币15,000.00元为应付审计费用,计划于清算款划出前支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存款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8年12月11日至2021年11月16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

注2:截至本基金二次清算结束日,流动性受限债券“16华阳01”已处置完毕,自2018年12月11日至2021年11月16日止清算期间共产生处置损失人民币28,800,000.00元。

注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流动性受限债券“16华阳01”自2018年12月11日至2021年11月16日止二次清算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注4:根据《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因清算款划出日不能确定,暂不能准确预估清算结束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该期间利息亦属全体份额持有人所有,将与清算结束日净资产合计并扣除银行汇款手续费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目录

6.1备查文件目录

6.1.1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1.2关于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书

6.1.3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次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1.4 关于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次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书

6.2存放地点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层

6.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组

2021年 12月14日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次清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