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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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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最低赎回份额限制的公告

2021-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17:00止,会议计票日为2021年12月21日,会议审议了《关于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计票,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683,051,358.61份,占权益登记日(2021年11月22日)基金总份额1,360,358,501.53份的50.21%,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682,626,147.04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425,211.57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99.94%,达到一般决议的通过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1年12月21日在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人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00元,律师费40,000.00元,合计50,000.00元,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12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即2021年12月21日起5日内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并据此修订了《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76号(《关于准予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修订后的《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21年12月23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关于准予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5、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6、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公证书

公 证 书

(2021)沪东证经字第17433号

申请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143室。

法定代表人:马晓立。

委托代理人:卢笛,女,1989年7月22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1月23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2021年11月20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21年11月22日、11月23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电子版)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工作人员俞博文于2021年12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栖霞路26弄陆家嘴富汇大厦B座8层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沈骏良的监督下,由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程昕、卢笛进行计票。截至2021年12月20日17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683,051,358.61份,占2021年11月22日权益登记日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1,360,358,501.53份的50.21%,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682,626,147.04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425,211.57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99.94%,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 证 员 林奇

2021年12月21日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码:30055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141号)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获配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公告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 2021 年12月 21 日数据。

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628 58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23 日

关于增加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石财富”)协商一致,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新增凯石财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

备注:

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悦18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尚在封闭期内,待封闭期结束,本公司会及时发布相关开放公告,敬请留意。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1.自2020年9月3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自2020年8月3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3.自2021年11月3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4.自2021年11月2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万元以上(不含1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以上(不含1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5.自2020年6月1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6.自2021年6月2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7.自2020年4月3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8.自2020年6月1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9.自2020年7月1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10.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17-8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2.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财通资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收益。

3.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12月2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它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它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咨询相关事宜。

3.5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全面了解基金的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半导体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宁波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23日起,宁波银行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德邦半导体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德邦半导体产业混合发起式,基金代码:A类014319、C类014320,以下简称“本基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代销之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平台办理本基金相关份额的开户、认购等业务,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具体流程以宁波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74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21-7788

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德邦锐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发布《德邦锐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现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24日起取消德邦锐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21-7788(免长途通话费用)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添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3日

为了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投资服务,根据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3986,C类基金份额代码:007794)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24日起,调整本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数量限制,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调整后,基金持有人申请赎回本基金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1份基金份额,但交易账户内剩余基金份额不足0.1份的除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内基金份额不足0.1份的,应一次性全部赎回。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限制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适用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根据各自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基金交易限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相关业务时,应当遵循各销售机构相关规定提交申请,销售机构如对相关业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本基金下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4、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限制规则,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三、咨询方式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公司网址:www.swsmu.com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可投资北交所上市股票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本公司后续成立的公募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或“基金”)将按照各自基金合同的约定,在遵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参与北交所上市股票的投资。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上市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上市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北交所上市股票。

北交所上市企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普遍具有初创性、技术新、研发投入大、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相对于沪深交易所上市企业,北交所上市企业的经营风险、盈利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整体上更为突出,且在北交所投资还存在市场制度、交易规则等差异可能带来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进行北交所上市股票投资,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基金管理人同时提请投资者注意基金因投资北交所上市股票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转板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经营风险、退市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监管规则变化风险等:

1、流动性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门槛较高,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其他板块,因此市场整体流动性可能弱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基金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2、转板风险

基金所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满足证券法和证监会规定的基本上市条件和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具体上市条件可申请转板上市。交易所需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无论上市公司是否转板成功,均可能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3、投资集中风险

因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大部分为新兴产业公司,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4、经营风险

北交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多处于成长期,低于市场和行业风险的能力较弱,同时其规模也可能偏小,往往具有依赖核心技术人员和供应商、客户集中度高、应对外部冲击能力较弱等特点,企业上市后的持续创新能力、收入及盈利水平等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可能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5、退市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后续经营期间如果触及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交易所等规定的退市情形,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6、股价波动风险

北交所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区间相对较大,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30%,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可能大于A股其他板块,存在北交所股票价格波幅较大而导致基金亏损的风险。

7、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或者补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可能对基金投资运作产生影响,或导致基金投资运作相应调整变化。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北交所股票带来的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审慎投资。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集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部分销售机构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申万菱信集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14383)于2021年11月17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665号文注册,本基金募集期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14日。

根据《申万菱信集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集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在部分销售机构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2 年1月14日提前至 2021年12月22日,即本基金2021年12月22日当日在部分销售机构的有效认购申请予以接受,2021年12月23日起在部分销售机构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适用销售机构如下: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