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更正公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1月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尹泽文、陈李彬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20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尹泽文、陈李彬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并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查阅公司账簿和原始凭证以及商务合同等资料;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情况;查阅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运用凭证等资料;查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检查公司及董监高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对现场检查相关事项的意见
本次对于瀚川智能现场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自2021年1月以来三会会议文件,并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重点关注了上述会议召开方式与程序是否合规以及相关事项的回避表决制度是否落实。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已建立起完整的内部组织架构,并且制定了一套完备且合法合规的公司治理制度,不仅涵盖了公司日常经营的各个业务环节,还明确了各决策层之间的权限范围,符合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的三会运作较为规范,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符合《股东大会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资料记录完整、保存安全;会议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及时披露。瀚川智能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内控环境良好,风险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对外披露的公告以及备查文件,核查公司是否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是否在指定的媒体或网站上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拥有的资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产完全分开、产权关系明确。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施及资产;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可能对资产、人员、业务、财务及机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实地查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同时核查了公司账务情况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具备完整、规范的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其他资源等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6,33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75,603,744.1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0,726,255.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21ZA0007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现场检查人员收集并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明细账、银行对账单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大额资金支出原始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并针对具体事项,与公司财务总监进行进一步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能按制度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不存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查阅了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及三会会议文件、相关财务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了解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主要业务合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访谈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核查。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116.01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56.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71.18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06.35%。公司聚焦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等业务,持续加强新产品和新客户的市场开拓,同时不断迭代升级解决方案,实现了销售收入、净利润的大幅增长。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情况良好。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代表人已经提请公司切实做好生产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工作,力争使公司业绩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提请公司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信息披露水平;提请公司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等事项履行必要的程序并及时、准确的进行信息披露。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瀚川智能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得到了瀚川智能的全面配合。瀚川智能按照本保荐机构提交的尽职调查清单提供了现场检查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相关负责人员接受了本保荐机构的访谈,并提供了真实准确的信息,同时公司也为本次现场检查人员的实地调查工作提供了各项便利条件。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根据现场对瀚川智能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环境、独立性、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和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的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有明确的三会议事规则,运作规范;能够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的有关信息;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公司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向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情况良好。
保荐代表人签字: 尹泽文 陈李彬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7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595期(3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3个月整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高、安全性好、具有保本保障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在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次理财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披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编号:2021-008)。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1年11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合同》,使用暂时闲置的2,00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58)。该笔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2月20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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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合理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为上市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闲置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5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04元,募集资金总额334,693,768.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47,335,849.0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357,918.96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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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额度内资金只购买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595期(3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2)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
3)起息日:2021年12月24日
4)到期日:2022年03月24日
5)预计年化收益率:1.4%或3.2%或3.4%
6)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直接划扣
7)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2月22日
8)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本理财产品风险程度低,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受托方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已上市的金融机构。公司认为风险较低,适合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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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理财的受托人浦发银行为已上市的金融机构,国有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资金充足、信用良好、具备极强交易履约能力。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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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和保值增值、谨慎投资、防范风险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77,413,997.87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为3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6.91%,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21-008)。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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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证券代码:603369 证券简称:今世缘 公告编号:2021-048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13.9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夏短债债券A、上海信托旭日2号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国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中国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华夏短债债券A无固定到期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的结构性存款期限为3个月;上海信托产品期限为24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高管团队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一月内可收回的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增加江苏今世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高管团队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和全资子公司在其《章程》规定内使用自有资金滚动投资。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提高公司存量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降低财务成本。
(二)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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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披露的中信富力杭州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B3期20000亿元、华夏银行龙盈天天理财1号15000亿元均已赎回;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的苏州银行结构性存款10000万元、兴业银行金雪球稳利季季丰15000万元和广发银行幸福理财“幸福添利”10000万元均已赎回;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的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85000万元已赎回。上述赎回总金额为155000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投资行为及考核管理办法》《现金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明确了投资项目发起、风控、审批、执行和投后管理流程。
公司理财额度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管理层都在董事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进行决策。投资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初筛,按照评估模型打分,评定为中低风险的按既定流程逐级审批。审批通过项目由相应部门具体执行,涉及资金划转的,按照公司《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上述委托理财项目均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 华夏银行理财薪金管理类理财产品1号A
甲方:江苏今世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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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海信托旭日2号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甲方:江苏今世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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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
甲方:江苏今世缘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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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甲方: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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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甲方:江苏今世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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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甲方: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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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详见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三)信托产品最终资金使用方情况
1. 上信旭日2号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债务人济南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该信托项下用款项目的项目公司。截止2021年6月末,债务人总资产为46.85亿元,总负债为28.95亿元,净资产为17.90亿元;目前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和违约。信托项下有南昌市高新区的一幅住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为全部债权本息的偿还提供担保。旭辉集团为本债权本息的兑付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差额补足义务。
(四)风险控制分析
针对上述委托理财项目,依据风险管理目标,为防范市场、流动性、信用、人员操作、法律、内部控制等风险,公司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严格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机构,着重考虑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同时,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可以按期收回。具体风险控制策略如下:
(1)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完善了购买理财产品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2)公司委托理财项目优先选择行业龙头及国有大型管理人作为合作伙伴;并对底层资产进行多轮次独立评审,项目从接触到实施投资要经历初审、复审、尽调、立项、研究分析、投资建议、专业投委会审议、内部投委会审议等8项流程;
(3)公司聘请十多名外部专业投委会委员为公司提供专业、独立的咨询与顾问,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双重保障,提升委托理财的安全性;
(4)公司投资坚持严格的投前、投中、投后流程,投前由内外部人员进行审核与风控,投中由内部人员和外聘律师进行协议审核;投后由投资团队按周定期回顾委托理财产品情况,对投资金额、投资方向、已投项目动向进行梳理;
(5)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6)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委托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8)操作人员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相互独立;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禁止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一)受托方情况及近三年发展状况
1.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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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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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无需披露有关受托方情况。
(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关联关系说明
上述受托人均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
(三)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授权公司高管团队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认为上述各方均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符合公司委托理财合作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运作正常情况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不含委托理财资金)31.36亿元,上述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不含委托理财资金)的比例为44.3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委托理财产品按照准则规定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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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21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情况数据未经审计。
五、风险提示
上述投资业绩比较基准(预期年化收益率)仅供参考,产品受托方并不承诺或保证取得预期收益,在理财产品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公司可能面临无法取得预期收益率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12.5亿元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本金受损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高管团队可决策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额度内的交易(含投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江苏今世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高管团队在增资完成后持续在资本金额度内实施滚动投资(截止本公告日江苏今世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5亿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一月内可收回的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度高管团队使用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的自有资金购买一月内可收回的短期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21年6月25日至2022年6月24日)。所投资品种包括银行、公募基金、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产品与投资标的流动性好(封闭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高管团队在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决策流程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由投资部门初筛评选后,形成投资建议书提交专业投委会审核,专业投委会审通过后,按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审议表决,通过后,由投资部门对接相关部门具体执行,并做好投中投后管理。投资额度超过高管团队决策权限的,还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公司上述委托理财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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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表中“总理财额度”413,300万元,不包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高管团队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范围内(即不超过165,345万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
②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和“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包含股东大会授权高管团队滚动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剔除该类别后为235,000万元,占最近一年净资产的28.43%。
特此公告。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1)072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智慧”)增资人民币48,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继续持有东菱智慧100%股权,东菱智慧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000万元增至7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近日,东菱智慧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顺监核变通内字【2021】第fs21120910627号)及《营业执照》,相关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
变更后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变更后的东菱智慧《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1、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559149834Y;
3、注册资本:柒亿元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0年07月15日;
6、法定代表人:周荣生;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26号(住所申报);
9、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家用电器产品及电子产品,水处理设备,机械设备,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动力电池(用于家电产品、数码产品,移动电源),模具、电机、电路板零配件、塑料制品(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工程塑料、精密压铸件;从事家用电器产品及电子产品的产品设计、模具设计、嵌入式软件设计、认证测试服务(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备查文件
1、《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顺监核变通内字【2021】第fs21120910627号);
2、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云投 公告编号:2021一090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经公司事后审阅,发现公告内容存在错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1.原公告标题为“关于控股股东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一、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21日,云投集团与云南交投就本次无偿划转事项签署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本次无偿划转前,云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2,685,9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18%;云南交投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后,云南交投将持有公司42,685,9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18%,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云投集团通过其一致行动人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继续持有公司5,279,8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7%。”
3.“三、《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4.“六、备查文件
1.云投集团与云南交投《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二、更正后:
1.公告标题更正为“关于控股股东签署《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一、签署《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21日,云投集团与云南交投就本次无偿划转事项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本次无偿划转前,云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2,685,9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18%;云南交投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后,云南交投将持有公司42,685,9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18%,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云投集团通过其一致行动人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继续持有公司5,279,8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7%。”
3.“三、《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4.“六、备查文件
1.云投集团与云南交投《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公告原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此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编制及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