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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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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1-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23 证券简称:华谊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2

900909 华谊B股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真北路 401 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训峰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管一民先生、外部董事陈琦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出席,独立董事段祺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代)徐力珩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 以上审议通过及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国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芳芳、齐元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B股 编号:2021-043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部分人员变动,现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刘训峰先生、王霞女士、顾立立先生、陈琦先生和独立董事管一民先生、段祺华先生、李垣先生七人组成,刘训峰先生任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管一民先生、李垣先生和董事王霞女士三人组成,管一民先生任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董事刘训峰先生、王霞女士和独立董事管一民先生、段祺华先生、李垣先生五人组成,李垣先生任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段祺华先生、李垣先生和董事陈琦先生三人组成,段祺华先生任召集人。

张逸民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对张逸民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21-06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

(三)会议应到董事12人,会议出席董事12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沪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保理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2.1亿元,并授权董事姚永嘉先生处理后续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批准《关于与江苏交控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人力资源公司”)合作开展收费服务外包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峰山公司”)与交控人力资源公司合作开展收费服务外包项目并签署收费服务外包协议,委托交控人力资源公司承接开展五峰山公司所属部分收费站的收费外包服务,协议期3年,自董事会批准后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外包服务费预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其中2021年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2022年不超过人民币360万元,2023年不超过人民币370万元,2024年不超过人民币360万元;授权董事会秘书姚永嘉先生于协议签订后予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批准《关于与快鹿公司合作开展通勤车服务外包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长江商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商能公司”)、控股子公司五峰山公司和江苏镇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丹公司”)与快鹿公司合作开展通勤车服务外包项目并签署通勤车服务外包协议,协议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其中本公司与快鹿公司协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6万元,长江商能公司与快鹿公司协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6.8万元,五峰山公司与快鹿公司协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5万元,镇丹公司与快鹿公司协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4.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批准《关于与江苏交通文化传媒公司(以下简称“交通传媒公司”)签订广告经营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与交通传媒公司签订广告经营合作协议,协议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其中:由交通传媒公司向宁沪投资公司支付相应广告承包经营发布费不超过人民币1206万元;宁沪投资公司向交通传媒公司支付广告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等委托管理费不超过人民币191万元;授权董事会秘书姚永嘉先生于协议签订后予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上述(2)-(4)项关联交易事项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属一般商业条款,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述(2)-(4)项关联交易事项中,关联董事陈延礼先生、王颖健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投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21-062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在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本公司2号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世威先生主持。

(二)会议通知及材料以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会议应到监事5人,会议实际出席监事5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与江苏交控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收费服务外包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与江苏快鹿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通勤车服务外包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与江苏交通文化传媒公司签订广告经营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1-091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日期:2021年12月17日。

(三)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 全体监事及以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伟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蓝德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按照议案中的方案,批准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德公司”)分别为其三家控股子公司北海市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诸暨市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滁州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68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批准确定具体融资事项及相关融资及担保合同/协议。鉴于相关融资及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公司将在相关协议签署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的议案(逐项表决)。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龚涛涛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赵桂萍为总会计师,续聘陈守逸为总工程师。以上人员任期均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均为: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宜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函。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薛海峰为本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龚涛涛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1973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上海财经大学审计学专业学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龚女士1999年加入本公司,先后任财务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等职,2002年11月至2018年8月期间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曾于2018年1月至2018年9月期间任本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9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任本公司副总裁,并于2019年8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龚女士现亦兼任本公司部分子公司及投资企业董事。

赵桂萍女士: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1973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上海财经大学审计学专业学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赵女士2000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历任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总经理、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等职,2018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总会计师。赵女士现亦兼任本公司部分子公司董事。

陈守逸先生: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1971年出生,拥有高级工程师专业职称,同济大学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学士,同济大学公路与桥梁专业硕士。陈先生于2008年至2015年期间于深圳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年加入本公司,先后任工程部总经理、深圳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18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1-098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持有公司股票533,368,678股,占公司总股本957,664,592股的55.69%。其中,吉盐化集团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398,052,9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6%;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5,315,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1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7),因经营资金需求,吉盐化集团计划于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2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超过9,576,645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2021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吉盐化集团《关于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21日,吉盐化集团本次减持公司股份9,576,550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因资金需求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10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2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5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后续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如达到相关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23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102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2日、2019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6日、7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的公告》;因4名持有人选择放弃参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披露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相关公告请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查看。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要求,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18人,获授总股数为178.005万股,参与认购对象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22,544,333.25元,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设立规模为22,544,333.25份(1元/份)。参与对象具体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占总份额比例如下:

2021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B882423910)中所持有的178.005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2月21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2.665元/股(交易对价总额22,544,333.25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78.00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05%。

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最后一笔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股票简称:凯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2021-046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经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确认,自2021年12月9日至今,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各类补助资金人民币1685.5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0元,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1685.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21-109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益文、李诗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装配式工程项目的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10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装配式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又一次成功中标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一一绍兴市公安局特警训练基地建设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该项目是公司承接的第一个公安系统的工程项目,中标金额1.80亿元,总建筑面积约3.25万平方米。公司将采用自主研发的装配式建筑体系以及BIM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实现项目全数字化管理。

据统计,建筑全过程能耗占全国总能耗的45%左右,因此成为双碳减排的重要关注点。装配式建筑不仅采用绿色建材,而且推行绿色建造方式,与现场浇筑建筑相比能源消耗可减少约25%-30%。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25年左右力争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装配式建筑行业具备了中长期的成长性。

公司在装配式建筑领域深耕多年,具有较好的品牌优势和技术优势,并曾在学校、医院、交通枢纽及总部办公楼等项目得到了充分的应用。本次项目中标,再一次证明了公司在装配式建筑系统技术体系上的领先优势及竞争力,并开拓了公安系统新市场。

一、项目情况介绍

项目名称:绍兴市公安局特警训练基地建设工程

中标金额:17,992.4283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2,492.33平方米,建设包含战训指挥大楼及多功能大楼、生活备勤楼等7个单体建筑。

二、招标人概况

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于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企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业务承接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对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作为公司第一次承接的装配式建筑公安系统项目,装配化率达到60%以上,充分证明了公司绿筑GBS装配式建筑体系的市场竞争力。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后续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该项目的承接不构成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目前已取得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具体条款以签订的 正式合同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1-81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披露《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40),公司董事会秘书关山因个人财务安排,计划自2021年6月22日起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7,402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2)。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关山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关山减持股份相应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关山: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股份309,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77,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情况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关山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山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时间、数量等事项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并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关山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2021-082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12000357,发证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公司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1年至2023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5%的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2021年各期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21-045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收购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属制品”)、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100%的股权。以上信息详见公司“临2021-039”公告、“临2021-044”公告。

近日,我公司已经完成了相应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公司持有金属制品、焦煤集团100%的股权。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