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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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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1-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21-052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63450 债券简称:20大众01

188742 21大众01

188985 21大众02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节能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澹资产: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金澹基金:金澹资产添利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金澹资产添利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金澹资产添利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金额:人民币18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标的的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2021年12月,本公司和金澹资产共同签署《基金合同》,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购金澹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人民币18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T区156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成立日期:2017年4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徐剑超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5831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时间:2017年4月26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2、基金托管人

企业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30层第3002室单元

法定代表人:周杰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金澹资产添利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人民币1.00元

4、基金封闭期:无

5、存续期限:20年

合同到期前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展期,但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基金托管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基金外包事项:本基金行政服务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包业务登记编码:A00021)

四、私募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

金澹资产添利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将基金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加以集合运用,对资产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运用,谋求资产的稳定增值。

3、投资范围:

(1)A股股票、新股申购、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买卖及申赎(含交易所上市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LOF、ETF基金、分级基金)、港股通、科创板股票或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CDR,包括沪伦通存托凭证);

(2)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新债申购等监管机构允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不含劣后级份额)、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正回购、债券逆回购、质押式报价回购和公募债券型基金;

(3)现金、银行存款(包括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等各类存款)、货币市场基金;

(4)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商品期货、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融资融券、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仅以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银行及其子公司为交易对手的收益互换和场内场外期权;

(5)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不含劣后级份额)、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前述产品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托管人或保管人托管或保管)、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并由具有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托管人进行托管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若本基金认购处于募集期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可不受事前备案之限但应在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后向基金业协会备案,且本基金管理人有责任督促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于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后尽快完成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应向本基金托管人提供被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向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资产管理计划及私募基金不含劣后级份额。

4、投资限制:

本基金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操作。委托财产的运用应遵循如下规定:

(1)本基金申购新股,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的总资产,申报的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2)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总资产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200%;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5、投资决策

金澹资产是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独立作出投资决策,并下达投资指令,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

6、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管理费率为0.3%/年原则收取。

计算方法如下:

A=E×C÷N

A: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C:年管理费率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N:当年天数

基金的管理费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2)托管费率为0.015%/年原则收取,每个运作年度产品存续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收取。

计算方法如下:

H=E×R÷N

H: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R:年托管费率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总值

N:当年天数

本基金的托管费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3)行政服务费率为0.015%/年原则收取,每个运作年度产品存续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收取。

计算方法如下:

H=E×R÷N

H:每日应计提的行政服务费

R:年行政服务费率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总值

N:当年天数

本基金的行政服务费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给行政服务机构。

7、争议的解决: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另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有助于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优势增强公司的投资能力,在降低市场风险的同时追求整体收益的提升。

2、本次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对公司经营无不良影响。

六、本次基金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2、鉴于客观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金澹基金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金澹基金基金份额认购,也未参与金澹基金的日常管理。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报备文件

《金澹资产添利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房节能”或“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烟台和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和峰”)持有的宜川宝信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川宝信”)55%股权,金房节能与烟台和峰已于2021年12月20日签署了《关于收购宜川宝信供热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

金房节能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联合中合评报字(2021)第6253号》评估报告中确认的评估值6,611.54万元为参考依据,烟台和峰持有宜川宝信55%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3,636.35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上述股权的交易金额为3,630万元,本次交易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情况介绍

烟台和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和峰”)为宜川宝信供热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宜川宝信供热有限公司100%股权。烟台和峰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烟台和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3U52JG47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长江路161号天马中心广场220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晓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宜川宝信供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6303057212557

主要经营场所: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石沟坪集中供热站

法定代表人:杨晓声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设备维修,热力生产和供应,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办公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机械零件、机械零部件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的股权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烟台和峰持有的宜川宝信55%股权。本次交易前,宜川宝信的股权结构为:

本次交易后,宜川宝信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本次交易后,金房节能将持有宜川宝信55%的股权,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3.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金房节能(甲方)已于2021年12月20日与烟台和峰(以下简称“乙方”),宜川宝信(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关于收购宜川宝信供热有限公司股权之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1)交易价格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京审(2021)5358号《审计报告》,宜川宝信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值为3,421.65万元。根据联合中合评报字(2021)第6253号《资产评估报告》,宜川宝信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611.54万元。

据此,参考估值,各方协商同意金房节能本次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3,630万元。

(2)支付

本协议项下之股权转让款将一次性支付。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即持有丙方的55%股权;并于同日乙方配合甲方办理工商变更(变更法人、董事、监事、修改章程等)相关手续;工商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完成股份转让款的支付。

(3)费用

各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因订立和履行本协议而须缴纳的税费。

若法律、法规对因本协议所发生的费用,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由各方共同分摊。

因本协议股权变更而产生的律师、审计、评估等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承担其单方聘请机构的费用。

(4)违约责任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若因甲方原因放弃收购,乙方不再退还1000万元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如存在股权纠纷或其他影响转让过户的问题)致使三个月内仍不能完成交易,则双倍返还甲方定金;

除另有明确规定外,如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任何声明、承诺和保证为虚假或错误,或其任何声明、承诺和保证未被合法按时完成,应视为该方违约;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成履行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责任,亦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责任、损害、费用、开支及索赔或诉讼等要求违约方作出赔偿。

(5)信息披露与保密

在本次协议签署前,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此次股权转让无关的其他方泄露与此次股权转让有关的任何信息。

(6)协议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的变更,须经各方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本协议可以在以下情形发生时被终止:

因发生本协议第四条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而终止;

经各方书面协商一致而终止。

五、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以及风险

(一)收购目的

宜川宝信在当地经营供热业务数年,积累了一定的运营经验和竞争优势,目前发展遇到瓶颈;金房节能是国内知名的暖通节能服务提供商,专注于节能供热领域。公司拥有一支专业化且稳定的管理团队,在运营管理、节能开发、技术创新等方面拥有优势。特别是公司在A股上市后,品牌知名度得到较大提升。此次收购宜川宝信55%股权,可以实现双赢,优势互补。

(二)对上市公司影响

1.本次交易金额、目标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均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业务规划与战略布局,有利 于公司进一步实现资源优化及稳步快速发展的目标。

2.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较小,具体以后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为准。

(三)风险因素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方面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收购股权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公司全面管理,在人员安排,经营理念,资源配置等方面,存在一定管理风险,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六、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资产评估报告》;

3.《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12月 22日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9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1日 12 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1日

至2021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30日10:00-18:00。

2、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亲自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的地点及部门: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09一2268189;传 真:0909一2268162; 邮 编:833408。

联 系 人:许丽霞、毛雪艳

联系地址:新疆双河市双河汇金大厦二楼会议室。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南”)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天津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天津东南与债权人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91,8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91,8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65,900万元,公司对天津东南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14,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南”)

注册资本:18,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十四道31号

法定代表人:朱乾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设计、制造、安装;建筑工程施工、安装;承接与以上相关的土建工程。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天津东南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4、经查询,天津东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债务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债权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之和。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自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或者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天津东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25,770.82万元,占本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8.75%,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2日

上市公司: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简称:上海沿浦股票代码:605128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勇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凯路128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沿浦”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沿浦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钱勇,男,中国国籍,长居中国上海,无其他国际或者地区的居住权。现任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 2021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自身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6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0.00%,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80,000,000 股)的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其在上海沿浦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所持有的上海沿浦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历次权益变动明细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勇

2021 年 12 月 22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日期:2021 年 12 月 22 日

证券代码:605128 证券简称:上海沿浦 公告编号:2021-060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

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钱勇先生实施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钱勇先生持有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将从5%下降至4.999875%,持股比例低于5%。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钱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钱勇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12月22日,钱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25%。截至本公告日,钱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875%。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上述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