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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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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6

债券代码:163104 债券简称:20建发01

债券代码:175228 债券简称:20建发Y1

债券代码:175878 债券简称:21建发Y1

债券代码:188031 债券简称:21建发Y2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建发纸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1-103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担保人: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纸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子公司建发纸业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申请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指定交割厂库扩容至3万吨出具担保函。本次担保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下同)。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累计为建发纸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约18.23亿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发纸业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拟向上期所申请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指定交割厂库扩容至3万吨。根据上期所要求,须由公司为建发纸业出具相关担保函。建发纸业拟申请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指定交割厂库总库容扩大为3万吨,公司为建发纸业提供相应的担保金额为3亿元。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包括:1、公司为“建发纸业及其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限额20亿元;2、公司为“建发纸业-上期所指定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厂库”提供的担保限额1亿元;3、在确认被担保方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时,可以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相对应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据此,在公司为建发纸业提供担保总额范围内,经公司调剂担保限额后,公司为“建发纸业-上期所指定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厂库”提供的担保限额调整为3亿元;为“建发纸业及其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限额调整为18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一044”号公告。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限额有效期至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公司为建发纸业向上期所申请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指定交割厂库扩容至3万吨出具担保函的担保期间内,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以后年度的股东大会中,持续就公司为“建发纸业-上期所指定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厂库”提供的担保限额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名称: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6月10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郑永达

注册资本:28.64亿元

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谷物、豆及薯类批发;饲料批发;棉、麻批发;林业产品批发;其他农牧产品批发;酒、饮料及茶叶批发;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车辆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零售;其他车辆零售;酒、饮料及茶叶零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黄金、白银的现货交易。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AAA。

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3月22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林茂

注册资本:5亿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经济贸易咨询;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离岸贸易经营;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建发纸业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建发纸业为建发股份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上期所的相关规定,拟为子公司建发纸业向上期所申请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指定交割厂库扩容至3万吨出具担保函,为建发纸业与上期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厂库协议》(以下称“《厂库协议》”)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厂库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称“《补充协议》”)项下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函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厂库协议》和《补充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上期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担保期间为《厂库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鉴于协议期限为协议签署之日起2年,如双方无异议自动延续2年,因此保证期限为6年)。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厂库协议》已签署,《补充协议》尚未签署,就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扩容至3万吨对应的担保函尚未出具。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根据上期所相关规定,由公司为建发纸业向上期所申请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指定交割厂库扩容至3万吨出具担保函,为建发纸业与上期所签订《厂库协议》和《补充协议》项下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间为《厂库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鉴于协议期限为协议签署之日起2年,如双方无异议自动延续2年,因此保证期限为6年)。本次担保金额为3亿元。

本次董事会调整的担保限额系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作出的,根据该议案,2021至2022年,公司为“建发纸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限额20亿元以及为“建发纸业-上期所指定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厂库”提供的担保限额1亿元。据此,在公司为建发纸业提供担保总额范围内,经公司调剂担保限额后,公司为“建发纸业-上期所指定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厂库”提供的担保限额调整为3亿元;为“建发纸业及其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限额调整为18亿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建发纸业主营业务包括纸张、纸浆、木片、生活用纸等各类林产品业务和林浆纸供应链综合服务,其向上期所申请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指定交割厂库扩容至3万吨,开展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指定交割厂库仓储服务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拟为建发纸业出具担保函是依据上期所对于指定交割厂库业务相关规定而作出的。同时,建发纸业将购买保险覆盖所有货值,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1月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440.34亿元以及12.62亿美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402.84亿元以及12.62亿美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7.50亿元,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云新材”)于2021年12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1年12月28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雷锋大道346号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审议《〈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修订案》;

5、审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案》;

6、审议《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第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6项议案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该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议案1、议案2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2月27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46号博云新材518室

邮政编码:410205

传真:0731-88122777

(三)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7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2:00一4:00;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张爱丽

联系电话:0731-85302297、88122968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7 投票简称:博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和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必须加盖公章。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1-206

转债代码:113620 转债简称:傲农转债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44,297,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5%,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154,773,337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63.3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5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88,119,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6%,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60,727,3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68.9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86%。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傲农投资、吴有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有材先生、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217,441,537股,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64.6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73%。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傲农投资、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关于办理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吴有材为吴有林的弟弟,傅心锋、张明浪为吴有林的姐夫,郭庆辉为吴有林的妹夫,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与吴有林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材先生、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傲农投资、吴有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傲农投资、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有材先生、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生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1、傲农投资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8,486,28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5.75%,占公司总股本的5.62%,对应融资余额为16,546.03万元;傲农投资无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吴有林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5,227,3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9.98%,占公司总股本的5.14%,对应融资余额为13,231.88万元;吴有林先生无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吴有材先生质押股份数量为1,940,900股,均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1.11%,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对应融资余额为75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前期股份质押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

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1-100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

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广联先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文化咨询;创意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及棋牌娱乐活动);教育咨询;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化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体育用品、日用杂货、针纺织品、服装、家具、珠宝首饰、玩具;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企业策划;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医用软件服务除外);数据处理;演出经纪;文艺表演;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音像制品制作;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文艺表演、演出经纪、音像制品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文化咨询;创意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及棋牌娱乐活动);教育咨询;销售、网上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化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体育用品、日用杂货、针纺织品、服装、家具、珠宝首饰、玩具;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企业策划;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医用软件服务除外);数据处理;演出经纪;文艺表演;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音像制品制作;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文艺表演、演出经纪、音像制品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变更后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1-099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天地在线”)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信意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广联先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显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及优化公司现有经营业务结构,满足业务整合需要,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芯片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负债及人员等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划转基准日至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本次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明晰资产权属关系和提高芯片业务管理运营效率,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西安科思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芯智能”)100%股权以1元人民币转让给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本次转让完成后,西安芯智能将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仍在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股权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3,15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效率,提升公司综合营运水平及运营效率,确保在布局多个业务模块的同时,凝心聚力围绕主业互相协同,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思科技”)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除上述变更外,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同意公司使用3,156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并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分批拨付。本次增资完成后,高芯思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83,55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91,795,77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截至2020年10月15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相关情况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科思科技,研发方向涵盖新一代指挥硬件设备及支撑软件、火控系统、智能无线通信系统、智能通信芯片等智能装备研究方向的诸多领域。通过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将结合行业前沿技术发展和客户需求趋势,开展智能装备等前沿技术和自主可控技术的研发,为公司产品的持续创新提供技术支撑,从而实现公司产品的优化升级,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进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明晰资产权属关系,有效整合资源,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实现芯片业务的统筹管理和深度发展,提高芯片业务管理运营效率,公司拟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由科思科技变更为高芯思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除上述“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情况发生变化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该实施主体变更有关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且新的实施主体高芯思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

(二)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公司拟以增资的方式向高芯思通提供3,15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增资完成后,高芯思通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8,156万元,公司对高芯思通的持股比例仍为100%,高芯思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高芯思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651846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7号航空电子工程研发大厦(中航工业南航大厦)9楼909室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芯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芯片研发

高芯思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增资前后高芯思通股权结构如下: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落实专款专用,本次变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后,高芯思通拟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专用账户所属银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用于该部分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和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高芯思通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做出变更,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是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明晰资产权属关系,有效整合资源,实现芯片业务的统筹管理和深度发展,提高芯片业务管理运营效率,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效率。

上述事项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且“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高芯思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3,15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3,15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思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