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申请的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1-093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1年12月22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830.00万股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十届第七次临时董事会、第十届第六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年10月28日
2、首次授予数量:830.0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4人
4、授予价格:3.5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登记完成之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4、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出具的勤信鄂验字[2021]第00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2月7日止,公司共计收到缴纳货币资金人民币29,548,000.00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00,000.00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1,053,072.00元,股本为人民币671,053,072.00元。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30.00万股,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2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62,753,072股增加至671,053,072股,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授予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468,652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7.23%;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26.89%,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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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29,548,00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首次授予的8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776.20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2、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验成果的影响仅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为依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出具的勤信鄂验字[2021]第0003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0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会议由董事长汪方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1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三亚凤凰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华支行申请并获批的10,0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本次保证担保的相关合同签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本次保证担保事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1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1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10000万元固定资产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三亚辉途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辉途”)之全资子公司三亚凤凰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岭文旅”)10,0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将担保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项目资金贷款情况
凤凰岭文旅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龙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海口龙华支行”)申请并获批10,0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品种为中长期项目贷款,业务期限为六年,宽限期一年,贷款利率5.225%/年,贷款利率以具体签署的合同为准),贷款主要用于三亚凤凰岭海誓山盟景区(以下简称“凤凰岭景区”)夜游光影照明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保证担保情况
保证人名称: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凤凰岭文旅
债权人名称:农行海口龙华支行
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额本金为10,000.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日期(债权确定期间):具体日期以农行海口龙华支行与凤凰岭文旅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准
保证方式:公司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批准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1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凤凰岭文旅向农行海口龙华支行申请并获批的10,0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本次保证担保的相关合同签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亚凤凰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龙岭路300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廖宪
注册资本:21,000.00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26,280.00万元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成立日期:1999年8月13日
经营期限:1999年8月13日至2049年12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713827032M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食品经营;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名胜风景区管理;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休闲观光活动;游乐园服务;礼仪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三亚辉途持有凤凰岭文旅100%股权。
主营业务:凤凰岭文旅拥有凤凰岭景区的所有权,并负责经营管理。
凤凰岭景区基本情况:凤凰岭景区位于三亚市吉阳区红沙隧道入口右侧,为国家AAA级旅游风景区,主峰海拔约400米,是三亚市唯一能够全览“四湾八景”的观光景区,目前的目标定位一一白天为“三亚之巅,山海大观”,夜晚为“三亚凤凰岭,山海奇幻夜”,在一期“填平补齐、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的同时,谋求二期规划发展,打造三亚旅游新地标、目的地。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凤凰岭文旅经审计的单体财务指标如下:资产总额10,757.99万元,负债总额3,956.3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7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56.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78%),所有者权益6,801.6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77.49万元,利润总额-1,572.49万元,净利润-1,572.47万元。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凤凰岭文旅未经审计的单体财务指标如下:资产总额13,865.85万元,负债总额7,778.9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7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078.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10%;凤凰岭文旅已于2021年12月16日偿还银行贷款2,700.00万元,在相关增资手续办理完成后,凤凰岭文旅的资产负债率较2021年11月30日将大幅降低),所有者权益6,086.8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53.54万元,利润总额-714.76万元,净利润-714.76万元。
截至目前,凤凰岭文旅未有或有事项发生,不存在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凤凰岭文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担保签署合同的情况
本次担保尚未签署相关保证合同,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合同签署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凤凰岭文旅本次借入资金的用途为用于凤凰岭景区夜游光影照明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其偿还本金及利息的资金来源于凤凰岭文旅经营收入和其他合法所得,将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偿还。公司认为凤凰岭文旅具有偿还债务能力。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1,500.00万元;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80,619.0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83,588.28万元的28.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83,588.28万元的0.00%。除梁海燕就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音智能”)向其借入资金余额1,700.00万元及应付利息所涉及的债务违约事项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担保合同项下的义务,以及由公司及车音智能其他股东提供担保的车音智能向杨贰珠借入资金余额3,500.00万元(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00.00万元)及应付利息尚未偿还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凤凰岭文旅营业执照;
(三)凤凰岭文旅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截至2021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俞红华、李强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先宽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拟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为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为质押,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不超过11,700万元的并购贷款,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财务部负责人具体实施后续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屈晓蕾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一、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拟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为质押,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不超过11,700万元的并购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二、备查文件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2 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源建设”)100%股权为质押,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1,700万元的并购贷款。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并购贷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受让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9,500万元收购祥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祥源建设100%股权。2021年9月30日,公司完成资产过户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2021-055、2021-064、2021-065)。
为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祥源建设100%股权为质押,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不超过11,700万元的并购贷款, 用于置换公司前期支付收购祥源建设100%支付的交易价款,贷款期限7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财务部负责人具体实施后续相关事项。
二、质押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10号翡丽城时代广场商业综合楼A-2202室
3、法定代表人:李哲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9-4-17
6、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预拌混凝土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古建筑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材料销售、水电安装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设计、室内外装潢及设计、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借款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贷款金额:11,700万元人民币
3、贷款期限:7年
4、担保方式:以公司持有祥源建设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提高公司资金周转率,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以及长远发展规划。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的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购贷款所需的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月24日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1-056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2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孙永才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军先生、魏岩先生、余卫平先生、马云双先生、王宫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李铮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该等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楼齐良先生及肖绍平先生为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项下的授权代表,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健先生及肖绍平先生为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项下的公司秘书,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同时,聘任肖绍平先生为公司于《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项下的授权代表和公司秘书,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同意由肖绍平先生接替郑传福(TANG Tuong Hock)先生,与王健先生一起为公司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授权人士(其中,王健先生为主要授权人士),以处理公司电子呈交系统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靳勇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1-057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王健先生简历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王健先生简历
王健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财务与资本运营中心主任。王健先生曾任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副部长,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兼资金处处长、部长、总会计师助理兼财务部部长,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2020年5月起任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资本运营中心主任,2021年8月起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2021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1-058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靳勇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靳勇刚先生简历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靳勇刚先生简历
靳勇刚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靳先生曾任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团委书记,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新产业事业部总经理助理、行政总监、党支部书记,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党群工作部部长,北京中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中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8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18年9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1-087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申请的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8,5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6月21日,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商贸”)在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总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1日止。详情请查阅2021年6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由于诚通商贸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总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已到期,为保证诚通商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与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继续为诚通商贸在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诚通商贸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8,500万元人民币,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3日止。前次《最高额保证合同》自动终止。
公司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情请查阅2021年4月10日、2021年5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6甲(2301)
4、法定代表人:马德印
5、注册资本:7,027.30万元
6、成立日期:1992年2月15日
7、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展览展示及会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
经营状况表
单位:万元
■
9、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98.5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8,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该子公司经营正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1.54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洛阳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49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郑州陆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中储智运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储智运物流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总额为4.8亿元人民币。公司或子公司为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已签署担保合同并已生效的担保金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0%(不含期货交割库业务),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5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42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开立保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剂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保函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开立分离式保函及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具保函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39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新增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8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新增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91亿元;新增保函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人之间调剂分配上述担保额度并进行及时、适当的信息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保函额度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从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售电公司)未使用的保函额度中调剂人民币2,500万元至深能河北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售电)。售电公司和河北售电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单笔调剂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符合调剂条件。上述保函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对售电公司的保函可使用额度由人民币7,000万元调减为人民币4,500万元,对河北售电的保函可使用额度由人民币0万元调增至人民币2,500万元。
二、开立保函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开立集团内部分离式非融资性保函协议》,向农行深圳布吉支行提出开立保函申请。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北售电开具履约保函1份,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
三、保函被保证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售电。
成立日期:2019年1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7MA0D5HRJXB。
注册地点:保定市满城区经济开发区建业路003号高技术服务产业园研究中心2层。
法定代表人:李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万元。
股权结构:售电公司占70%股权,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占30%股权。
经营范围:售电服务;电力工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力设备及器材销售、租赁;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售电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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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售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函的主要内容
1.保函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2.保函到期日期:2023年2月28日。
3.保函兑取:见索即付。
4.保函解除:到期失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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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对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49%股权)担保事宜涉诉,永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要求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支付《回租租赁合同》约定的剩余租金及逾期利益,并要求本公司对其中的人民币1,229.79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近日,公司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向永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剩余租金本金46,848.55美元及相应违约金;公司对租金本金26,649.62美元及对应违约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保证人追偿。目前,被告已向法院提交上诉状,本案将进入二审。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