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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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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1-12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及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由于公司与关联方山西东锦肥业有限公司之间业务活动的需要,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增加。

关联董事姚俊卿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1-124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及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由于公司与关联方山西东锦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锦肥业”)之间业务活动的需要,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增加。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姚俊卿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2,2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00,821.06万元的1.22%,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现将需要增加的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汇总列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由于子公司山西润锦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需要,公司预计增加2021年度与东锦肥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拟将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额度调整为12,235万元。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以市场价格、国家定价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部分商品按协议价约定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是:依据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市场公允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润锦化工有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此类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的销售活动。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公司向独立董事征求了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公司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该关联交易对交易双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通过该日常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表示认可。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东锦肥业对2021年度原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是基于业务活动的需要,公司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新增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出的,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平等协商交易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按市场定价原则进行,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2日、2021 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发布的《桃李面包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协议,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了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周期182天(尊享)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桃李面包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2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周期182天(尊享)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55%,投资理财存续天数182天,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708,054.79元。

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0.722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5%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1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41)。

(3)202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12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43)。

(4)202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的首次授予日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同意公司确定的首次授予日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12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人数共253人。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共255人符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其中有2名外籍激励对象因疫情等原因尚未完成出资,因此本次实际完成归属登记的激励对象为253人。预计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到期之前,该2名外籍激励对象将完成出资,公司后续将为其完成相应股份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07,22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和转让限制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公司本次股份变动前无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后仍无实际控制人。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了《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87号],审验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并第一次办理归属登记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253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6,405,468.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407,220.00元,余额人民币35,998,248.00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747,22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33,747,220.00元。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1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8,528,608.69元,公司2021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1.8639元;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33,747,22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1年1-9月的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7,22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05%,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21-118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1-060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公告日(2021年8月31日),林建华先生持有福斯特非限售流通股133,625,47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05%。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建华先生合计减持2,568,000股公司股份,占本次减持计划股份数9.00%,占公司总股本0.27%。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实际控制人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实际控制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林建华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自主决定,减持期间内,林建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林建华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目前对外担保中,实质性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597,963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1、为满足经营需要,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泰禾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泰禾嘉兴”)作为借款人,拟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继续合作,公司同意为上述合作中所涉及的河北泰禾嘉兴对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次展期后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3,9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不超过7年。

2、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新世界”)作为借款人,拟与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融资租赁”)继续合作,公司同意为上述合作中所涉及的泰禾新世界对福能融资租赁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不超过3年。

3、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中维”)作为借款人,拟与福能融资租赁继续合作,公司同意为上述合作中所涉及的福州中维对福能融资租赁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不超过3年。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67号、2021-070号、2021-072号公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授权担保总额度为799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授权担保总额度为769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2.74亿元(含本次为河北泰禾嘉兴提供的2.39亿元担保额度和为泰禾新世界提供的0.35亿元担保额度),剩余授权担保额度为766.26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授权担保总额度为30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0.30亿元(含本次为福州中维提供的0.30亿元担保额度),剩余授权担保额度为29.70亿元。上述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经营管理层已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作出决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河北泰禾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五号开元金融中心9AB

法定代表人:张占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服务;建筑材料批发;室内外设计、装饰装修;园林绿化;酒店管理。

股权结构: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被担保方河北泰禾嘉兴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2号楼泰禾中心第23层的编号为01的单元

法定代表人:谢育振

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5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自有场地租赁。

股权结构: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被担保方泰禾新世界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广场3期6号楼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谢育振

注册资本:89,93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月11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股权结构: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被担保方福州中维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河北泰禾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担保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23,900万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被担保人: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担保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被担保人: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担保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公司资金需求,被担保公司所开发、经营项目前景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512,3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12.85%,其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62,5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1.10%;实质性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597,963万元,其中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218,792万元(详见公司2021-003号、2021-014号、2021-040号公告,此处合计金额与相关公告合计金额的差异主要为借款主体已经归还部分本金及部分诉讼已进入执行阶段故不再计入所致),因被执行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379,171万元(详见公司2020-032号、2020-075号、2020-076号、2021-040号公告,此处合计金额与相关公告合计金额的差异主要为借款主体已经归还部分本金及部分诉讼已进入执行阶段故新增计入所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1-060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0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0人(其中董事刘献栋先生、沈锐先生,独立董事覃桂生先生、毕焱女士、杨大贺先生、黄跃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及表决),全体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舸舸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同意将募投项目“越南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1-061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业俊先生主持,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1-062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越南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号)核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8,730,1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3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5.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5,642,170.50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4,357,824.90元,将全部用于越南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投资。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于2021年3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1)第01730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1年二季度,新冠疫情在越南爆发,导致越南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和批量试产进度受到影响。随着越南疫苗接种率提升,疫情逐步好转,在越南地方政府的批准下,前进轮胎(越南)有限责任公司已按“三就地”原则安排接种疫苗的越南籍员工分批进厂,同时派驻公司部分关键岗位员工前往越南,加快对当地员工的培训。根据当前建设情况及后续规划,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越南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四、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越南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4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时间过半公告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12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时间过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