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23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12月20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据公司资金需要,决定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期限1年,具体贷款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本次贷款按月付息,用于自有物业维修、材料采购、代发劳务人员工资等用途。公司将根据资金状况合理使用贷款,妥善安排还款节奏。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广州振业鸿远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振业鸿远公司”)因“振业天成”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项目银团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我公司持有广州鸿远公司100%股权,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且广州振业鸿远公司对此次担保提供了全额反担保(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振业鸿远公司”)因“振业天成”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项目银团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新成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0亿元,此次担保金额在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后,广州振业鸿远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亿元,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22.25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5月14日
注册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汇四街11号801房C11室
法定代表人:吕红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广州振业鸿远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三)被担保人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银团为广州振业鸿远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整(¥100,000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广州振业鸿远公司的“振业天成”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36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整,担保期间为自首笔贷款资金的提款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另加三年。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1年12月23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广州振业鸿远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和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对广州振业鸿远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广州振业鸿远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全额反担保,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22.25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4.55亿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4.08%。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 合同金额:17,356,327.43元(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科”或“公司”)2021-2023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无法完全排除以下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1、履约风险:本合同为阶段性开发(合作)项目,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等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合同中已就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本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技术开发(合作)目标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
公司重大合同的自愿信息披露标准为:地面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单个投标项目金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时,公司将在收到相关项目中标通知书或签订合同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本合同总金额为17,356,327.43元(含税),达到重大合同自愿披露标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湛江港智能铁路道口系统改造(第二期)项目;
标的金额:17,356,327.43元(含税);
标的内容:对湛江港霞山及调顺港区共37个铁路道口、9台机车进行智能化改造,通过无线和有线网络实现监控中心集中远程监视与控制,实现道口的无人值守和全自动智能控制模式,在保证高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前提下,提高道口的通行效率,降低监控中心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机车司机可以在机车端车载装置观察临近道口视频、控制道口设备动作。此外,本项目改造后能与首期已完成改造的铁路道口、3台机车互通,将对湛江港铁路运输的智能化、无人化改造产生积极影响。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3、法定代表人:徐颂
4、注册资本:587,420.91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83年3月14日
6、住所:湛江市霞山区友谊路1号
7、主营业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等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船员接送。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铁路专用线货物运输;铁路维修工程;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五级电力设施;港口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备制造和安装;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船舶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53.9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9.62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6.1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亿元。
9、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17,356,327.43元(含税);
2、支付方式:按照项目进度分期支付;
3、履行地点: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霞山港区及调顺港区;
4、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
5、合同生效及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地为广东省湛江市,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知识产权所有权:本合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
7、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就未及时交付技术成果、交付的技术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反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相关条款等情形分别约定了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与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本合同,标志着公司工业铁路智能运输与信号控制技术研发与实施能力不断获得客户的认可,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本合同含税金额为17,356,327.43元,不含税金额为15,601,769.90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40%,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无法完全排除以下风险:
1、履约风险:本合同为阶段性开发(合作)项目,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等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合同中已就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本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技术开发(合作)目标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1-043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8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1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23日,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2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董事长的推荐,并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红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朱红强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朱红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朱红强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号码:0755-26997888
联系传真:0755-26511004
电子邮箱:zhuhq1@zowee.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五栋公司董秘办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朱红强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朱红强先生简历
朱红强,中国国籍,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朱红强先生2014年7月至2016年1月,任杭州拔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任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部部长;2017年9月至2020年8月,任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战略投资部总监;2018年4月至2020年8月,任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粤民投)董事、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成员;2020年8月至2021年11月任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朱红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朱红强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2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朱红强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朱红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朱红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朱红强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号码:0755-26997888
联系传真:0755-26511004
电子邮箱:zhuhq1@zowee.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五栋公司董秘办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朱红强先生简历
朱红强,中国国籍,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朱红强先生2014年7月至2016年1月,任杭州拔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任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部部长;2017年9月至2020年8月,任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战略投资部总监;2018年4月至2020年8月,任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粤民投)董事、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成员;2020年8月至2021年11月任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朱红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朱红强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丁福如先生及公司股东上海多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多坤”)的通知。上海多坤原股东盛雷鸣先生、于香政先生、何伟昌先生已分别与上海新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各自持有的上海多坤股权全部转让给上海新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未发生变动,仍为43.5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海新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DING FURU(丁福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年09月09日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财务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人力资源管理服务(除职业中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迎新村1403号
股权结构:丁福如先生直接持有CHINA XIN FA ZHAN LIMITED 100%的股权,间接持有上海新发展装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间接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上海多坤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注:上海多坤的股东丁佳磊先生系丁福如先生之子,与丁福如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上海多坤原股东盛雷鸣先生、于香政先生、何伟昌先生与丁福如先生、丁佳磊先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海多坤新股东上海新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丁福如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上海多坤的股权结构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
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前,丁福如先生控制ASIA PACIFIC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茂仓储有限公司,通过一致行动人丁佳磊先生控制上海多坤,最终共同控制公司;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后,丁福如先生控制ASIA PACIFIC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茂仓储有限公司,通过上海新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一致行动人丁佳磊先生共同控制上海多坤,最终共同控制公司。
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未发生变动,仍为43.55%。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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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海多坤的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多坤的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金昌鑫盛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金昌正弦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9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金昌鑫盛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金昌正弦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21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鑫盛源公司及正弦波公司股权的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2021年12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收购金昌鑫盛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金昌正弦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现对上述收购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本次收购股权的定价依据
1、依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出具的天健湘审〔2021〕1417号审计报告:
(1)截至2021年11月30日,金昌鑫盛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12.32万元;
(2)本次交易前,鑫盛源公司原股东赫东波向鑫盛源公司增资并实缴1,345万元,增资完成后,鑫盛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为2,345万元,净资产为1,557.32万元;
综上,本次公司投资前,鑫盛源公司净资产为1,557.32万元,该部分作为鑫盛源公司定价基本依据。
2、依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出具的天健湘审〔2021〕1416号审计报告:
(1)截至2021年11月30日,金昌正弦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弦波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550万元,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6.25万元;
(2)本次交易,正弦波公司原股东赫东波受让正弦波公司原股东崔玄子持有的正弦波公司28.375%股权并再实缴注册资本800万元,实缴完成后正弦波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为1,350万元,净资产为916.25万元。
综上,本次公司投资前,正弦波公司净资产为916.25万元,该部分作为正弦波公司定价基本依据。
3、鑫盛源公司是金昌市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其业务领域具有相关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积累,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部分无形资产价值未体现在账面资产中。在综合考虑标的公司与公司发展战略的一致性、与现有项目的产业协同性、项目的知识产权价值以及项目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的基础上,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鑫盛源公司及正弦波公司投前估值合计为6,306万元,其中鑫盛源公司投前估值为4,956万元,正弦波公司投前估值为1,350万元。
二、本次收购亏损资产原因
1、经审计,2021年1月至11月鑫盛源公司净利润为-166.52万元。鑫盛源公司拥有两条合计年产2,700吨超细金属及氧化物生产线:其中,一条年产1,350吨优质级氧化亚镍生产线已投入运营,另一条1,350吨/年电子级氧化亚镍生产线尚在建设过程,预计2022年二季度投入运营,故鑫盛源公司2021年1月至11月仍为亏损。
2、经审计,2021年1月至11月正弦波公司净利润为-108.63万元。正弦波公司正在建设一条利用废旧金属制品制备硫酸镍钴溶液的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处理6,000吨废旧镍金属原料的生产能力,年产电池级硫酸镍钴溶液26,000吨,其中硫酸镍22,000吨/年,硫酸钴4,000吨/年,预计2022年一季度建成运营。由于正弦波公司尚未完成建设,故正弦波公司2021年1月至11月仍为亏损。
3、收购上述两家公司股权的原因:
项目地处镍都金昌市金川区,上下游有着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将与公司现有含镍危废处置板块形成产业协同发展,同时也将公司金属类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产业链延伸至电池级镍、钴,主要用作三元电池前驱体材料的原料;上述两家公司的产品氧化亚镍和电池级硫酸镍、硫酸钴均有广泛的下游用途和广阔的市场空间,将公司业务拓展至新能源材料领域;且在国家双碳要求的大背景下,再生金属资源化利用兼具减碳效应,公司看好上述两家公司发展前景,预计上述两家公司正式投入运营后,将取得良好业绩。
三、金昌鑫盛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解除安排
本次交易前,鑫盛源公司作为担保方为自然人许晓东提供担保200万元,担保到期日为2022年4月20日。
自然人许晓东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工商变更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偿还上述银行贷款及利息。同时,鑫盛源公司为许晓东贷款做出的担保义务将解除。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120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披露计划,现对《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行权时间公告如下:
一、公司《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000000197)第三个行权期实际行权起始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行权终止日期为2022年9月16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000000366)第二个行权期实际行权起始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行权终止日期为2022年8月14日,目前均处于行权阶段。
二、公司《期权激励计划》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7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1-063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段利刚先生持有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73,8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10%。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00%股权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自2021年7月20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段利刚先生拟在2021年9月24日至2022年3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573,89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110%。
●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段利刚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段利刚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利刚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段利刚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如何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 2021-119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6号),该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本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7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00号),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绿色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你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
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